密宗行為與小乘戒
有人認為藏地修密者,別解脫戒並不清淨,這種觀念實是很大的誤解。藏地雖然
密法興盛,但僧人所行持的主要還是清淨的小乘戒律。明朗仁波切也曾根據續部
說:在吃毒不致中毒時,方可行持密宗行為。無論何種續部與論典,都沒有對凡
夫俗子開許雙運、降伏、飲酒等。《時輪金剛》云:「凡夫人不能作瑜珈士的行
為,瑜珈士不能做大成就者的行為,大成就者不能做佛陀的行為。」阿日大班智
達云:「無論聲緣乘、菩薩乘與密乘都未開許自自相煩惱(即未有方便法所攝之
貪嗔癡等)。」
藏王赤松德真當時作了規定:「藏地僧俗今後見解依龍樹菩薩,行為依靜命大堪
布。」麥彭仁波切也曾說:「希有薩霍堪布之行為,無等龍樹菩薩之見解,彼二
一味傳承所印持,願盛前譯勝者之教法。」在歷史上,舊密的祖庭拉薩桑耶寺曾
集會七千餘持清淨小乘戒律的僧眾,歷來也經常有聚集數千持小乘戒僧眾的寺院。
1982年法王如意寶在整頓四川、青海一帶藏區的佛教時,教誡說:「夜空的星星
雖然繁多,但啟明星只有一顆,除大瑜珈師和大成就者外,所有僧尼必須以別解
脫戒律為首,破別解脫根本戒者不得與僧團共住。」在如今的密法中心喇榮五明
佛學院,六千餘僧眾也皆是持清淨的小乘戒律。世俗中因果不虛,蓮花生大師給
我們作了極好的教言:「見解之高猶如虛空般,取捨因果當如細粉。」若沒有相
應證悟的凡夫人也行持密宗行為,其結果唯墮落而已。學密宗的人中出現幾個相
續中沒有證悟,但平日又渴望有家室等的僧人,應知是這些人沒有如理行持,而
不是密法的過失,這些現象在顯宗中也同樣不可必免。我們不應把人的過失加在
法上,《彌勒請問經》云:「不以憎嫉人故而憎嫉於法,不以人過失故而於法生
過,不以於人怨故而於法亦怨。」
顯密圓融是成佛的捷徑,蓮花生大師教誡說:「外面行為依小乘經部道,此有細
致取捨因果的必要,內行為依無上密咒道,此有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雙運的必要,
密行為應依大密大圓滿法,此有即生成就虹身的必要。」以此教證可以了知密宗
並沒有說學密就不必守小乘戒律,密宗行者乃至成就前都會受持比丘、比丘尼、
沙彌、沙彌尼或居士等戒律。如果已證得成就,則可以作各種方便示現。蓮花生
大師在有些眾生面前顯現小乘比丘相,在有些眾生前顯現密乘瑜珈師相。不丹的
國師嘉揚欽哲仁波切出家後,又娶有空行母,一生顯現了極大的事業與成就。龍
樹菩薩的上師薩饒哈娶了空行母後,說今天以前還不是比丘,今天起正式成了比
丘,然後給龍樹菩薩傳了比丘戒。德洛巴祖師是位乞丐,常吃活魚,十世班禪大
師也娶有空行母,同時享有崇高的威望,一生為國家為佛教作出了巨大貢獻,布
瓦巴飲酒不醉,且飲後酒又從其指尖流出,大成就者大譯師饒在娶空行母後,傳
了比丘戒等,作種種梵行。同樣根據《五燈會元》等禪宗典籍記載,漢地禪宗二
祖慧可大師晚年經常到酒肆、屠場去,有人不解,二祖便說,「我自調心,何關
汝事?」後來有禪師經常到妓院去調化眾生,又如趙州禪師不喜聞「佛」字,南
泉斬貓、丹霞燒佛等也都是一般人以淺顯之見難以接受的行為。又根據《晉書》
等史料記載,歷史上鳩摩羅什大師晚年時另辟居所,置有妻室,有弟子欲效仿,
一日大師上堂,手持一碗,碗裡裝滿小針,並說有誰若能像我一樣將針吞下,即
可學我行為。於是將針悉數吞下,並又一一從全身毛孔中出來,於是眾人愧服。
還有濟公和尚吃肉喝酒、不守清規,金山活佛行為詭異、常現神通,但卻也都受
到大德們的推崇。
他們的雙運、降伏等因以智慧攝持,故不成障礙,酒飲得再多,也不會對神智有
絲毫影響(關於藏地僧人食肉,已於《放生功德甘露妙雨》中作了論述),但凡夫
不能簡單地效仿,如孔雀吃毒物越多羽毛反而更加鮮艷,但烏鴉食毒無疑只會喪
失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