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擅賣廟產罹病 土地公託夢:還錢助學
龍潭鄉龍元宮主委劉家康比劃著伯公會原小土地公廟大小及位置,十九年前由龍元宮管委會改建為福德宮。
記者楊德宜/攝影
「我代表父親來還土地公錢!」一名自稱桃園縣龍潭鄉某土地公廟委員會陳姓委員後代的男子,先後拿廿一萬到龍潭鄉福德宮還錢,他說父親賣廟產後中風,土地公託夢指示必須還錢濟助清寒學生,父親才會康復。
管理福德宮的龍潭村長黃阿新說,因不知道事情原委,他當時不敢收,「擲筊三次聖筊,確定真的是來還錢,才收下。」對方特別要求在感謝狀註明「償還伯公之欠款」、「幫助清寒弟子之款項」。
當地龍潭鄉烏林村長蕭耀宗進一步詢問,才知道這段「欠土地公錢」的故事。
蕭耀宗說,龍潭鄉「福德宮」原址是一座小土地公廟,四、五十年前土地公廟的伯公會(客家地區土地公廟委員會)購得數筆土地、店面,後來政府開路,伯公會全部賣掉,至龍華街買透天厝置廟產。兩、三年前廿二名委員決議變賣透天厝,得款一千餘萬元,每人分得十萬元至八十萬元不等。
但沒多久,拿到錢的委員陸續罹病,甚至病逝;陳姓男子的父親不久也中風,重病不癒,家人向土地公求助。當晚土地公託夢,斥責不該未經祂同意就賣廟產,要求把錢送還土地公,濟助貧寒學生。
龍元宮主委劉家康說,小土地公廟十分靈驗,香客越來越多,十九年前龍元宮委員會決定將土地公廟改建為福德宮。伯公會當初賣掉的土地,就是現在的福德街,「因為是土地公的地,所以叫福德街。」
住台北市的陳姓男子昨天再到龍潭欲索回捐款,說要捐助十五戶弱勢學生,龍元宮主委劉家康沒答應。他表示,從未有過捐款給土地公再討回的,管委會將仔細訪查十五個家庭,確認清寒無誤,由廟方直接發給清寒獎助金。
【2009/02/14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