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看看真正的「三寸金蓮」~附圖
清末的纏足婦女
纏足,這一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正隨著它的最後一代實踐者的減少走向消亡。 纏足現象始於五代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嬪娘用布帛纏腳,使其呈「新月」狀,穿著素襪,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凌雲之態。這種風氣先興起於宮帷之中,後進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寧年間就廣為流傳了,並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馬娘娘,就是因為有一雙天然大腳而受盡嘲笑。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指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詩文稱讚女性小腳之美,五代之後纏過的小腳更是被譽為「金蓮」、「香鉤」、「步步生蓮花」等等。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製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 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候山西大同的賽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曆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纏足,在歷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布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開,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的知識分子不斷呼籲聲中,纏足的風氣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別是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鄉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有一雙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越來越少見了。
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誌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轉貼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9/9/8 下午 02:26:34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