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六日創造的記載是歷來備受不信者攻擊,指為不合科學,不符事實的神話。為了回答這樣的攻擊,不少解經家也曾作過多種的解釋。
多種解釋
最
保守的解經家堅決地說: 神用六日創造天地,六日就是六日,而且自創造天地至今,照聖經譜系的計算,天地的歷史不超過六千年。雖然地質學和許多其他的發現
都指出這個地球的歷史已經有千萬年之久,但 神可以在六日創造之時,用祂的大能促使萬物變化的速度加快,以致六日的變化已相等於現今速度的變化千萬年之
久,況且 神的話沒有錯,人的學說常常錯。
最遷就進化論的解釋指出: 神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所以六日的創造可能是六個千萬年的變化。萬物最初由一種光能(第一日所造的)經過六個長時期的變化,而變成現今的世界,這些變化就是 神創造的步驟與過程了。
有
些走中間路線的解經家感到太過遷就進化論而忽略聖經是不對的,因為聖經明明的說 神第一日造了光,第二日造了空氣的天等等。分明 神是用六日創造天地的,
不是六個長時期,於是他們就指出, 神第一日造了光,是真的一日,不過經過一段相等於千萬年的時期才再造空氣的天,也是用了一日時間。六日的創造是真的,
只是其間相隔了六個長時期。
筆
者以為以上種種的解釋都未能完全符合聖經的記載,也未能完全符合科學的事實。無論如何,六個長時期的說法是聖經所沒有記載的,是人為遷就進化論而加上去
的。況且聖經指出「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一日......。」這樣的說法分明是指一個由白晝與黑夜所組成的二十四小時的一日,絕沒有 神看千年如一日的含
意在內。而且聖經寫明是第一日,第二日......是連續性的;不可能隔開六個長時期在內。如果真的隔開六個長時期或六日就是六個長時期的話,那麼當時一
個晚上豈不是相等於現今五百多萬年?這樣,到第六日時,第五日所創造的動物都已經凍死了。日間的長度如果是五百多萬年的話,所有的萬物都被太陽曬死了。無
論如何六個長時期的說法是不通的、矛盾的。
照聖經字義解釋
要解釋六日創造,一定要以聖經全部字義為準,不能加減,不能曲解,當然也必須合情合理合科學事實。然則我們要怎樣解釋才對呢?
首先我們要注意原文聖經「創造」這個字在創世記第一章只出現過三次。第一次在第一節:「起初 神創造天地。」第二次和第三次是在第五和第六日創造動物和人類之時。此外,聖經並沒有說第一日至第四日是創造。
接著我們注意到聖經明文的記載了, 神還未進行第一日的創造以前,地和水已經存在了,只不過地在當時的情況是在「空虛混沌」的狀態。而且地是被大水淹沒了,水面也沒有光,所以經文說,「淵面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史前的地
有了上述兩個事實為基礎,我們就發現準確的解釋應該是這樣的:
最
初, 神的確用祂的全能創造了天地宇宙萬有。後來地變成了空虛混沌和黑暗,全地被大水淹沒。請注意,經文所說「地是空虛......」的「是」字,原文可
以譯作「變成」。按理, 神最初創造的天地,一定是美麗光明的, 神不可能創造一個黑暗和空虛混沌的地。所以將「是」字譯作「變成」是有意義的。這表示六
日的創造其實是重造,六日重造之前 神已經創造了一個美麗的世界,那裏有許多恐龍和其他動植物,這些就是現今我們在地層裏發掘出來的許多恐龍化石和別的古
生物遺跡。那個世界已經存留了多久我們不能知道,可能就是地質學家所說千萬年吧。至於後來地怎會變成空虛混沌的,這方面的資料經文就沒有明顯的指出。不過
稱為墮落的天使魔鬼是最有可能的經手者,因為牠早在伊甸園存在之前已經存在地面。主耶穌曾見證「撒但從天上墮落,好像閃電一般」,可能是指這個墮落的天使
因敵擋 神,想要與 神同等而被 神打了下來,於是牠就大發烈怒,繼續與 神作對, 神就以大水淹沒當時的地,第一次審判了魔鬼。這就成了創世記第一章二
節「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光景。雖然這只是一個推測,但也合情理。這解釋能消除了所有地球年齡之類的疑難。目前我們這個動植物的世界也可能只有六千年,
或超過六千年不多的年齡。
六日重造
至於 神重造這個世界的過程是這樣的:
當 神用大水淹沒了這個地球之後,大水的表面就被一層極厚的雲層所掩蓋,以致太陽光不能透過雲層照到水面上來,這就是聖經所說「淵面黑暗」的意思。請記住,只有淵面黑暗,其他地方並沒有黑暗,因為太空早已有太陽和許多發光的星體存在。
於
是 神說:「要有光,」立刻就有了光。然而這是甚麼光呢?許多人猜測是甚麼來自太空的發光氣體或宇宙光之類的光體。這是不對的。筆者認為這一定是太陽光,
因為聖經指出這光使地球「有晚上有早晨」。我們知道,只有太陽光才能使地球一半黑暗一半光明。所以, 神在第一日的工作,其實是吩咐貼在大水表面上的雲層
變得稀薄,好讓太陽光能隱隱約約的照進地球的水面上來。
第二天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於是 神稱空氣為天。其實 神當時所做的只是將貼在水面的雲層升上高空去,於是在雲層(上面的水)與海(下面的水)的中間出現了空氣的天,即大氣層。
第
三天 神吩咐旱地露出來,水要聚在一處,並且地要發生青草和各樣結果子的樹木。要知道,植物是靠陽光生存的,所以這一點再一次的證明第一天的光是陽光。而
且,這時候的天空仍被一層薄雲所遮蓋,大水逐漸乾退,旱地露出來,水氣瀰漫,陽光透過薄雲照進地球的表面,這正像溫室的狀況,十分適合植物生長。 神吩咐
地要「發生」青草, 神用「發生」這個詞,不用創造這個詞,因為地還未變為空虛混沌之前,已經有許多植物存在,大水淹沒地球之後,植物的種籽已經落在地
裏,等到 神重造地的時候,植物的種籽就發生出來,這就是聖經的意思。
第
四天 神造太陽月亮和眾星。其實原文不是用創造這個字,而是用製造 make
這個字。意思是說太陽月亮和眾星其實早已存在。只是從地球的立場來說,一直都看不見星際的天空,因為一直都被雲層遮蓋著。等到第四天, 神使雲層變得更稀
少,而且少到一個地步,從地面上,可以十分清楚地看見天上的太陽月亮和眾星。我們解說這是從地面的立場來看是有理由的,因為聖經指出 神造太陽月亮和眾星
的目的是為「管晝夜,分別明暗」,又可「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這一切都是為地面的人而設的。如果從太空的立場來看,太陽月亮和眾星就不再是為管
晝夜,分別明暗,定節令、日子、年歲而有的。不但如此,我們解釋六日所有的創造也必須以地球的立場來解,不能以太空的立場來解。正如筆者在前文所指,第一
日有光是以地面的立場來看,其實太陽早已存在。我們應該明白, 神啟示寫成的聖經是為地上的人而寫的, 神沒有理由只為一小部份的太空人或天文學家而寫。
所以,第四天才有太陽月亮眾星完全是從人在地上觀看的立場來說,但按太空的立場來說,太陽月亮和眾星早已存在了。
至
於第五日和第六日 神創造動物和人類,因為聖經是用「創造」這個字,所以,我們相信第六日創造以前地上沒有現時所有的動物和人類。考古學家從地裏所發現有
百萬年歷史的所謂北京猿人頭骨,並所有恐龍或其他動物的化石,都不是我們現世代的動物,是六日創造以前,魔鬼所破壞了那個世界的動物吧了。
從以上所描述的過程來看,這個解釋是針對聖經的字義和事實而解,我們解明白了,就感歎 神創造的真實性和奇妙的作為。願榮耀歸給 神,阿們。
多種解釋
最
保守的解經家堅決地說: 神用六日創造天地,六日就是六日,而且自創造天地至今,照聖經譜系的計算,天地的歷史不超過六千年。雖然地質學和許多其他的發現
都指出這個地球的歷史已經有千萬年之久,但 神可以在六日創造之時,用祂的大能促使萬物變化的速度加快,以致六日的變化已相等於現今速度的變化千萬年之
久,況且 神的話沒有錯,人的學說常常錯。
最遷就進化論的解釋指出: 神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所以六日的創造可能是六個千萬年的變化。萬物最初由一種光能(第一日所造的)經過六個長時期的變化,而變成現今的世界,這些變化就是 神創造的步驟與過程了。
有
些走中間路線的解經家感到太過遷就進化論而忽略聖經是不對的,因為聖經明明的說 神第一日造了光,第二日造了空氣的天等等。分明 神是用六日創造天地的,
不是六個長時期,於是他們就指出, 神第一日造了光,是真的一日,不過經過一段相等於千萬年的時期才再造空氣的天,也是用了一日時間。六日的創造是真的,
只是其間相隔了六個長時期。
筆
者以為以上種種的解釋都未能完全符合聖經的記載,也未能完全符合科學的事實。無論如何,六個長時期的說法是聖經所沒有記載的,是人為遷就進化論而加上去
的。況且聖經指出「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一日......。」這樣的說法分明是指一個由白晝與黑夜所組成的二十四小時的一日,絕沒有 神看千年如一日的含
意在內。而且聖經寫明是第一日,第二日......是連續性的;不可能隔開六個長時期在內。如果真的隔開六個長時期或六日就是六個長時期的話,那麼當時一
個晚上豈不是相等於現今五百多萬年?這樣,到第六日時,第五日所創造的動物都已經凍死了。日間的長度如果是五百多萬年的話,所有的萬物都被太陽曬死了。無
論如何六個長時期的說法是不通的、矛盾的。
照聖經字義解釋
要解釋六日創造,一定要以聖經全部字義為準,不能加減,不能曲解,當然也必須合情合理合科學事實。然則我們要怎樣解釋才對呢?
首先我們要注意原文聖經「創造」這個字在創世記第一章只出現過三次。第一次在第一節:「起初 神創造天地。」第二次和第三次是在第五和第六日創造動物和人類之時。此外,聖經並沒有說第一日至第四日是創造。
接著我們注意到聖經明文的記載了, 神還未進行第一日的創造以前,地和水已經存在了,只不過地在當時的情況是在「空虛混沌」的狀態。而且地是被大水淹沒了,水面也沒有光,所以經文說,「淵面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史前的地
有了上述兩個事實為基礎,我們就發現準確的解釋應該是這樣的:
最
初, 神的確用祂的全能創造了天地宇宙萬有。後來地變成了空虛混沌和黑暗,全地被大水淹沒。請注意,經文所說「地是空虛......」的「是」字,原文可
以譯作「變成」。按理, 神最初創造的天地,一定是美麗光明的, 神不可能創造一個黑暗和空虛混沌的地。所以將「是」字譯作「變成」是有意義的。這表示六
日的創造其實是重造,六日重造之前 神已經創造了一個美麗的世界,那裏有許多恐龍和其他動植物,這些就是現今我們在地層裏發掘出來的許多恐龍化石和別的古
生物遺跡。那個世界已經存留了多久我們不能知道,可能就是地質學家所說千萬年吧。至於後來地怎會變成空虛混沌的,這方面的資料經文就沒有明顯的指出。不過
稱為墮落的天使魔鬼是最有可能的經手者,因為牠早在伊甸園存在之前已經存在地面。主耶穌曾見證「撒但從天上墮落,好像閃電一般」,可能是指這個墮落的天使
因敵擋 神,想要與 神同等而被 神打了下來,於是牠就大發烈怒,繼續與 神作對, 神就以大水淹沒當時的地,第一次審判了魔鬼。這就成了創世記第一章二
節「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光景。雖然這只是一個推測,但也合情理。這解釋能消除了所有地球年齡之類的疑難。目前我們這個動植物的世界也可能只有六千年,
或超過六千年不多的年齡。
六日重造
至於 神重造這個世界的過程是這樣的:
當 神用大水淹沒了這個地球之後,大水的表面就被一層極厚的雲層所掩蓋,以致太陽光不能透過雲層照到水面上來,這就是聖經所說「淵面黑暗」的意思。請記住,只有淵面黑暗,其他地方並沒有黑暗,因為太空早已有太陽和許多發光的星體存在。
於
是 神說:「要有光,」立刻就有了光。然而這是甚麼光呢?許多人猜測是甚麼來自太空的發光氣體或宇宙光之類的光體。這是不對的。筆者認為這一定是太陽光,
因為聖經指出這光使地球「有晚上有早晨」。我們知道,只有太陽光才能使地球一半黑暗一半光明。所以, 神在第一日的工作,其實是吩咐貼在大水表面上的雲層
變得稀薄,好讓太陽光能隱隱約約的照進地球的水面上來。
第二天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於是 神稱空氣為天。其實 神當時所做的只是將貼在水面的雲層升上高空去,於是在雲層(上面的水)與海(下面的水)的中間出現了空氣的天,即大氣層。
第
三天 神吩咐旱地露出來,水要聚在一處,並且地要發生青草和各樣結果子的樹木。要知道,植物是靠陽光生存的,所以這一點再一次的證明第一天的光是陽光。而
且,這時候的天空仍被一層薄雲所遮蓋,大水逐漸乾退,旱地露出來,水氣瀰漫,陽光透過薄雲照進地球的表面,這正像溫室的狀況,十分適合植物生長。 神吩咐
地要「發生」青草, 神用「發生」這個詞,不用創造這個詞,因為地還未變為空虛混沌之前,已經有許多植物存在,大水淹沒地球之後,植物的種籽已經落在地
裏,等到 神重造地的時候,植物的種籽就發生出來,這就是聖經的意思。
第
四天 神造太陽月亮和眾星。其實原文不是用創造這個字,而是用製造 make
這個字。意思是說太陽月亮和眾星其實早已存在。只是從地球的立場來說,一直都看不見星際的天空,因為一直都被雲層遮蓋著。等到第四天, 神使雲層變得更稀
少,而且少到一個地步,從地面上,可以十分清楚地看見天上的太陽月亮和眾星。我們解說這是從地面的立場來看是有理由的,因為聖經指出 神造太陽月亮和眾星
的目的是為「管晝夜,分別明暗」,又可「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這一切都是為地面的人而設的。如果從太空的立場來看,太陽月亮和眾星就不再是為管
晝夜,分別明暗,定節令、日子、年歲而有的。不但如此,我們解釋六日所有的創造也必須以地球的立場來解,不能以太空的立場來解。正如筆者在前文所指,第一
日有光是以地面的立場來看,其實太陽早已存在。我們應該明白, 神啟示寫成的聖經是為地上的人而寫的, 神沒有理由只為一小部份的太空人或天文學家而寫。
所以,第四天才有太陽月亮眾星完全是從人在地上觀看的立場來說,但按太空的立場來說,太陽月亮和眾星早已存在了。
至
於第五日和第六日 神創造動物和人類,因為聖經是用「創造」這個字,所以,我們相信第六日創造以前地上沒有現時所有的動物和人類。考古學家從地裏所發現有
百萬年歷史的所謂北京猿人頭骨,並所有恐龍或其他動物的化石,都不是我們現世代的動物,是六日創造以前,魔鬼所破壞了那個世界的動物吧了。
從以上所描述的過程來看,這個解釋是針對聖經的字義和事實而解,我們解明白了,就感歎 神創造的真實性和奇妙的作為。願榮耀歸給 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