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禁韓人用餐 立委立法開罰
更新日期:
2010/01/03 12:26
苗栗有一家火鍋店老闆,因為不滿東亞運時,韓國選手對我國跆拳道選手使出掐喉招數,氣得在店門口張貼告示「禁止韓國人進入」;但現在,立委提案要制定「平等法」,如果法案通過,老闆這樣的行為,就會因為涉及「歧視」要挨罰,罰金最高還到150萬元;這位火鍋店老闆則是私下表示,「這是他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立委管太多了」?
「本店禁止韓國人進入」,苗栗這家火鍋店,因為門口的告示而聲名大噪,為了替在東亞運,輸給韓國的跆拳道選手曾敬翔抱屈,老闆涂勝雄用這樣的方式洩憤。
記者(98.12.28):「他進來說是韓國人,怎麼辦?」火鍋店老闆涂勝雄(98.12.28):「趕出去,少賺一點又不會餓死。」
只是這麼愛國的老闆,在「平等法」立法通過後,卻可能因此挨罰?看看平等法草案第二章,「出售或提供商品設施或服務之人,不得基於歧視拒絕,也不得以歧視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違反規定者,原則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立委鄭麗文:「它基本是有一個委員會,你要申訴,然後呢,這個委員會它當然會有召開相關的一個審議的過程,那最後呢,你是不是要再訴諸到司法的一個程序,這中間是有一個設計的。」
平等法本週可望付委,提案立委說,這是一部全面性的反歧視法律,已經籌畫了一年多,實在不是針對這位火鍋店老闆;而聽說的老闆則是透過平面媒體表示「禁止韓國人進入是他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立委也管太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