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魔咒?巧合? 聲押、宣判、刑期都11
回顧扁案偵審過程,出現過不少與數字「11」有關的巧合,像是扁案的一二三審判決,日期都剛好是「11」,分別是9月11日、6月11日和11月11日,而且剛被羈押時,入所編號加起來也是「11」,因此,就有人戲稱扁家似乎有11魔咒。
最高法院刑事庭長張淳淙(99.11.11):「陳水扁先生跟吳淑珍女士,各改處11年徒刑。」
龍潭購地弊案三審定讞,陳水扁、吳淑珍各判有期徒刑11年,這一天正好是11月11日,會不會太巧?外界戲稱扁家得了11魔咒。
前年11月11日,陳水扁遭傳喚,偵訊了11個鐘頭,後來被聲押!去年911,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今年611,扁家貪污洗錢案,也在11日二審宣判。
其實,陳水扁被羈押看守所期間,一開始的入所編號2630,加起來不多不少,也是11,11真的是扁家魔咒嗎?實在有夠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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