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10元送派出所 堅持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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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 10:45記者王慧瑛/新竹縣報導
路上撿到十塊錢,你會怎麼處理?大學畢業的陳志華日前撿到十塊錢,走了五百公尺專程送到派出所招領,警員一度以為「難不成是長官測試」,搞清楚後,對陳一介不取的執著感到佩服。
這件招領案是竹東下公館派出所成立六年來,受理金額最小的一件;案件昨送到竹東警分局偵查隊,承辦人魏道明也很訝異,特地打電話到派出所確認:「真的是十塊錢嗎?有沒有寫錯?」苦笑「不知道如何找失主?」
警方表示,十塊錢金額雖小,仍要依規定上網公告找失主;依法五百元以下公告十五天,期滿無人來領,則歸陳所有。
卅歲的陳志華長相斯文,剛辭掉工作待業中,他低調表示,「只是做該做的事,不懂大家為何如此驚訝?」陳母表示,「兒子就是這種個性」,從學生時代就很討厭說謊、作弊,她一點也不意外。
陳母說,兒子去年在路上撿到一百塊,也是堅持送到派出所;她曾勸兒子「有些事可以轉彎,不要太固執」,但兒子很執著,她也認為人到了卅歲,還能保有純真善念不容易。
陳志華八日清晨六點左右,騎單車外出運動,在新竹客運候車室座椅上,撿到十塊錢,送到派出所,值班警員許甫郡嚇了一跳,因為很少有人撿到十塊錢會交到派出所。
看到陳志華如此慎重地看待這十塊錢,許甫郡心想「難不成是長官測試,看有沒有依規定辦理」,也不敢輕忽,製作筆錄,陳才安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