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錄自《智海浪花》(下) 堪布索達吉仁波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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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心靈的甘露
人與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爭論與衝突,其實均來源於內心的貪執。
早在六百多年前,大成就者、著名佛學家無垢光尊者就曾說過:「人對任何一件東西,貪執愈強所導致的痛苦也就愈大。」我對這句話曾思考過很長時間,並最終從中得到極大的利益和啟發。
世間的種種論爭與糾紛往往需要通過法律來協調,但我認為最究竟的法律正是佛法。以佛法的慈悲與寬容去息滅貪嗔癡才是協調各種利益與關係的最好辦法。我經常想,只有理解了佛法的人才會最終理解,並做到法國著名文學家雨果的一句話:「世界上最寬闊的東西是海洋,比海洋更寬闊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寬闊的是人的胸懷。」
我曾結識過黑龍江大學法律系畢業的
與佛法結緣已有好長時間了。起初是不經意地跟著外婆到佛殿燒香磕頭,那時只想到寺院圖個熱鬧、好玩而已,並不知道佛法的道理,不知道學佛應該行善、不要造惡等等。當時的那種「信仰」至多只是一種盲目的、隨意性的好奇罷了。
稍大一點,便進學校讀書,接受的是一套傳統的唯物主義教育。在課堂上,佛教被宣傳為唯心的、消極的、宿命的,是被排斥在科學認知之外的。即就是歷史教科書中提到佛教,也僅是輕描淡寫地寫上幾句諸如「對中外文化交流及我國宗教藝術的發展起到一定的作用」這些套話而已。與大多數漢地青少年一樣,我當時追求的是一種「崇高理想」。也說不清這種理想的內涵是什麼,很朦朧,但我追求得卻很狂熱,因之對「落後」的佛教自然也就持一種否定態度。隨著年齡和閱歷的增長,自己所經歷的挫折也越來越多,因而開始感覺到理想與現實往往聯繫不起來,內心的熱情與社會的冷酷形成強烈的反差,於是苦悶也就隨之而來。
那時候,我常常在想,活著究竟是為什麼?這個問題對一個十四五歲的孩子來說,是根本無法解決的。於是,我就開始博覽群書,試圖從古今中外那些成功與失敗的人身上尋找答案。在對他們的經歷與結局做了對比後,我發現,凡是有作為的人基本上都有幾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信仰堅定,心理健康,與人為善,享受節制,生活有規律,遇事能順其自然,而且他們都很少出現個人主觀武斷的情況。而不成功的人一般都比較自私、喜歡斤斤計較,懶惰、不思進取。他們即便是獲得顯赫的地位與財富,但在精神上,他們依然因空虛而無所依靠,成為徹頭徹尾的失敗者。
我從中悟出了這樣的道理:人的思想觀念其實影響著人自身的生活與命運。正確的思想使人輕鬆如意、命運暢達;錯誤的思想則使人煩惱不斷、前途多蹇。
人是生活在社會中的,而生活中又充滿各種各樣的恩怨與偏見,故而內心當然也就會受外界的影響。況且這些恩怨與偏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化解的,更何況我們凡夫還受內心的執著與欲望的控制,只要這種執著與欲望存在,我們的心就不可能獲得平靜,也就不可能沒有煩惱。在這段時間裡,我從哲學的角度看了一些佛教書籍,深有感觸,開始覺得佛法講得很有道理。
我一直在想,人怎樣才能得到滿足與愉悅呢?有人說「心想事成」。這個願望當然不錯,魯迅也曾說過:「為仁得仁有何怨。」但人卻總是貪得無厭,得到了一樣東西,也許稍稍滿足了一下,但這種滿足感並不能維持多久,很快又想得到另外一樣東西。得到了,倒也不錯,而關鍵是得不到時就會產生煩惱。反過來說,對世界上的許多東西,很多人都想占為己有,但這又不可能,於是就發生了違法亂紀、瞞心昧己的事情。看樣子,如果讓欲望無限膨脹,人恐怕是不能開心的。也有人說,依法治國,用法律來約束人的行為,使人們的一舉一動都符合國家意志的要求。這種思想有實現的可能性,但也存在著種種弊端。法律只能約束人的行為,卻不能控制人的內心,而人的行為卻是由思想支配的。不從思想上下手,只控制行為,是不能從根本上杜絕違法犯罪行為的。況且,法律並不能包括現實的全部,當人們只遵循強制性的法律時,便往往會忽視內心對道德的渴求。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思想困惑,僅有法律是遠遠不夠的。懂得以上的道理後,我的煩惱少了許多,生活也輕鬆了不少,工作也不覺得那麼緊張了,人際關係也有所改善。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來到了雪域聖地喇榮。當看到許許多多純樸和善的僧人、居士,看到他們臉上洋溢著的那種發自內心的喜悅和笑容時,我突然就有一種超離塵世的感覺,覺得自己好像來到了一個人間佛國。
我無法透視他們的內心世界,但有一點我卻能深刻感覺到,佛教確實能給人帶來無窮的精神力量,使人們勇敢而快樂地面對任何困難。
佛教倡導的眾生平等、諸惡莫作的慈悲道德情懷,正是對治現代社會人心紊亂的一劑良藥,對唯利是圖、只知追求經濟效益而嚴重破壞人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種種惡行,也有較好的勸誡作用。佛教又強調與人為善,重視培養賢善人格、注重因果,這些都對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控制許多不穩定的社會因素,有一定的輔助作用。但佛教的作用遠不止這些,佛教的偉大還在於她能徹底解決人們的無明煩惱、幫助人們擺脫六道輪迴的痛苦,從而獲得永遠的大樂,這是任何其他宗教都無法與佛教相比的。所以我從內心覺得,佛教才真正是淨化人心的甘露。
應律師說的話很有道理。在整個社會中,大至社會團體小至家庭都經常處在爭執之中。但如果人們都能真正領悟佛法、調伏自相續,把佛法作為社會乃至個人行為的準則,那麼我相信這個社會就會安寧許多,人們的生活也將會過得更安詳、幸福、美滿。
因此,無論今生、來世,要想過寧靜、安詳的生活,需不需要佛法來作最根本的保障,請有識者深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