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錄自《中觀寶鬘論廣釋》 喇拉秋智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
http://www.zhibeifw.com/down/book1/sdj-xm/xm24.pdf
庚二、止非法:
王位非他世,帶至不帶去,
依法所得故,不應行非法。
大王你的這個國政並不是由他世攜帶而來到今世,也不會由今世攜帶到後世,唯一是由前世奉行正法而得到的。因此,國王你何時也不應該為了國位而行持非法。
國位如資本,苦資相輾轉,
盡量不成彼,國王當策勵。
王位如資本,王位資相傳,
盡量獲得彼,國王當策勵。
如果依靠由善業果報而獲得的人身來造罪,就如同用來之不易的珍寶器清除不淨物一樣。經中說:「環繞眷屬中,福飾嚴國王,猶如眾群星,所繞之秋月。」正如這其中所說,獲得了這般莊嚴的身分如果行持非法,實在是極其荒唐。比如,做買賣需要的貨物或商品,如果經營者善於經營,則會給他帶來幸福,如果經營不好,就會成為痛苦之因。國政如果不依法而治,那麼有罪過的王位將成為後世受苦果的貨物,如此痛苦輾轉不息,為了盡可能不造成這樣的後果,國王應當精進努力。猶如貨物般,現在的國政,依靠它可使後世代代相傳的優質王位貨物輾轉不斷,國王你為了能得到這樣的地位要盡力而為。總之,願你現今的這個王位不會變成購買未來許多生世痛苦的資本,而要成為購買世世代代安樂國政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