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姵如、簡銘柱、塗豐駿╱台北報導】
一名失婚中年男子上月初接到陌生女子嗲聲稱「我好想你啊!」的電話,兩人熱線4天後,對方就表示要託付終身,於是他掏光積蓄,還領了90歲老母親存摺中40萬元,共湊了51萬元英雄救美,想替在酒店工作的愛人「贖身」。不料對方是無底洞,再討10萬元,他警覺可能受騙,昨報警,警方在北市鬧區當場逮捕這名剝皮妹;但即使騙局拆穿,癡情男還替剝皮妹向警方求情,認為壞人應該另有其人。
受害的吳姓男子(51歲)是九二一大地震南投縣災民,離過2次婚,種檳榔為生,每年收入10多萬元,他被剝皮妹幾番索錢後,存摺僅剩3000多元。剝皮妹林依茹(20歲)昨訊後被警方依詐欺罪嫌送辦;她被逮後,律師竟自行到警局陪同應訊,警方懷疑有集團接應,發現她被逮,馬上通知律師到場,將深入追查。
女叩客「我想嫁你」
吳男說,上月初他接到自稱「林心童」的女子來電,對方表示在KTV酒店上班,常要陪客人喝酒,「我跟店裡簽約,沒有自由,每天都被關在店裡」,令他心生憐愛。兩人熱線4天後,林女說:「我愛上你了,我想嫁給你!」要他拿16萬元北上替她贖身。
吳男說,上月14日,他籌了16萬元到林女工作的酒店交錢,當晚接到自稱酒店會計的女子來電:「你女友先前績效不好,要再繳22萬元才能離開。」他陸續付了22萬元,以為終於可以帶女友回家見老母親,不料林女隨後又稱欠同事錢,向他討13萬元,他還是給了。
怎知日前林女說她因生病住院欠領班10萬元,哭說:「有別的客人要幫我付,我要跟他走!」吳男嘆說:「我心都碎了,不知道該怎麼辦?」但他實在沒錢了,才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直呼:「你被騙了啦!」要他約林女至北市林森北路上的一家速食餐廳前碰面。
昨下午4時,4名便衣警員埋伏在餐廳外。《蘋果》記者直擊,身材高的剝皮妹穿著桃紅色外套、肩背桃紅色背包搭計程車前來,一下車就笑臉迎向吳男,兩人還來不及說話,警員立即衝上前表明身分,林女見記者在場,熟練地從背包拿出口罩戴上遮臉,企圖轉身逃離,還嗆:「我要叫我的律師來!」
林女嗆警:「我沒做什麼!我又不認識他!」警員將站在兩三步外的吳男拉到她面前,問吳:「是不是她跟你拿錢的?」連問兩次後,吳男小聲說:「對啦!」林女辯說:「他沒有給我錢,好嗎?」還伸手想拉吳男,同時露出哀求眼神,向吳男說:「你有給我錢嗎?」
付51萬只上床2次
警員再度向吳男確認,他鐵下心說:「有!之前有,今天還沒!」林女隨即被警方戴上手銬,一路拉著她走在人行道上,引起路人側目。吳男見林女被帶走,仍不願相信夢中情人竟是騙徒,喃喃地說:「騙人的是那個女會計啊!」癡癡地目送林女離去。
吳男說,他和林女交往近兩個月期間,曾4度北上,共發生兩次性關係,「我們年紀差很多,我不忍心,但她很主動,一進門就邀我洗澡,也幫我『含』(指口交)。」林女則向警方供稱,她原在北市天津街悅日春卡拉OK店上班,這家店已歇業了,之前向吳男拿的錢都給了店家,她實得約6萬元,全去買名牌包,吳男給她的錢是「框全場」(買到下班的鐘點費)的費用。
一罪一罰最重15年
律師林銘龍指出,林女已觸犯本刑5年以下的《刑法》詐欺罪,加上她分別以「贖身費」、「加碼贖身費」及「欠同事錢」為由,3次行騙,若認定一罪一罰,最重得處15年以下刑期。
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偵查隊長邱主文呼籲,民眾若接到陌生人來電,應提高警覺,仔細確認身分,若對方表明有遭控制行動或強迫陪酒,應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隨意付款。
癡情男受騙 事件簿
◎06/04:南投吳姓男子接獲自稱「林心童」陌生女子來電,稱他曾留下聯絡方式,兩人開始密切電話聯繫。
◎06/08:女子電話示愛要求交往,並要吳男幫她向酒店贖身。
◎06/14:吳男北上付16萬元贖身費,又遭自稱酒店女會計指其女友先前績效不好,須再付22萬元贖身費。
◎06/17:吳男湊7萬元北上與女子相約交錢,兩人隨後至賓館發生第一次性行為。
◎06/22:吳男再湊15萬元北上,女子收錢後稱要回酒店辦離職,隨後兩人再上賓館,但女子稱身體不舒服,未做愛。
◎06/29:女子稱欠同事13萬元,無法償還,吳男籌錢北上,交錢後至賓館發生第二次性行為。
◎07/27:女子致電稱酒店領班曾在她生病住院期間代墊10萬元,再向吳男討10萬元,吳男稱沒錢,女子撂話另有恩客願意付,她要跟別人走。吳男察覺受害,但認為禍首是酒店會計,北上報警抓人。
資料來源:吳姓被害人
剝皮妹詐財 案例
◎2011/07/14:嘉義60歲蔡姓富農遭27歲酒女蔡佩純掀衣露奶、上床色誘,騙走91萬餘元,直到蔡女再向他討20萬元時,他才報警抓人。
◎2011/05/18:台中一名租車行老闆愛上北市叩客酒女,花30多萬元替她贖身,開禮車迎娶卻不見「新娘」,才知受害,報警抓人。
◎2011/01/20:新北市50歲劉男與35歲叩客妹吳淑敏電話談情,只牽過對方的手,就被騙走318萬元,後因財產遭吳女榨乾,才知受害,報警抓人。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