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了凡四訓之功過格
百過格,用以自省,今日小弟將了凡四訓中的百過格內容一字字打上,望各位相互勉勵,修身養性。
一、 一日之計在於晨,每天晨起未能以歡喜心迎接美好的一天,並自我勉勵日行一善。
二、 日常作息不規律,生活起居不正常;於飲食運動等健康生活,未能養成良好習慣。
三、 服裝儀容,未能樸素整齊清潔;甚或奇妝異服,蓬頭垢面,穿著儀容悖離禮儀。
四、 邊走邊吃或隨地吐痰,舉止不端又不衛生。
五、 亂丟垃報、煙蒂等,製造髒亂污染環境。
六、 個人有髒亂或潔癖之不良習氣;家裡或上班處所未能保持整潔,致生活空間髒亂。
七、 見地上垃圾,未以舉手之勞,隨手揀起;個人、家庭、公司或工廠未做好環保工作。
八、 喝酒駕車,或是飆車,危及自己和他人。
九、 行車未能禮讓,不遵守交通秩序和規則。
十、 在公共場所未遵守秩序,缺乏功德心,如喧嘩、抽煙等;進出非法或不正當之場所。
十一、 犯有吸食或販售禁藥毒品,嚴重殘害身心健康,損人害己,傷天害理之違法行為。
十二、 個人尚有抽煙、喝酒、嚼檳榔之不良習氣。
十三、 家不炊食,常外吃且大吃大喝,挑三撿四,或食不過半,暴殄天物。不惜福且不思節制。
十四、 婚喪喜慶以排場氣派力求體面,舖張浪費。
十五、 電話未能長話短說,費錢耗時傷身又佔線。能源未能節約使用,如水電未能隨手關起。
十六、 生活沒朝氣,做事心不專一,工作懶散;學生上課不專心,常起離退心或懈怠心。
十七、 上下班經常遲到早退,工作時喜歡摸魚,工作效率差,懈怠不盡職,無盡業精神。
十八、 生活不勤勞,貪圖享受,浮華不實;或生活不節儉,奢侈浪費,甚且浪費成性。
十九、 生活不惜福,任意丟棄可食可用之物品。
二十、 克勤克檢,造福惜福之美德,未能落實。
二十一、 對父母、師長或上司,不坦誠明欺暗騙。
二十二、 為人子女外出未能告知行蹤使父母心;或不潔身自愛,惹事生非,讓父母失望。
二十三、 盲目參加不良幫派,讓父母、師長憂惱。
二十四、 對父母不孝,平時不關心年老不照顧;或咆哮頂撞無禮不照顧;甚至辱罵、弒傷忤逆父母。
二十五、 學業或事業有成,未能知恩圖報,反而藐視父母或師長,無反哺回饋之弟子情。
二十六、 不尊敬老師,不聽老師教導,態度驕傲;甚且惡言相向,心懷怨懟,難以教化。
二十七、 未以孝敬心孝養父母,感懷父母養育之恩;未以誠敬心尊師重道,感念師長教誨之恩。
二十八、 為人父母,未能以勤儉、孝悌、禮義、廉恥之品德,躬行實踐,以身作則教範於子女。
二十九、 老師教學,忽略倫理道德教育;甚至為人師表,未能遵崇倫理道德和禮儀教範。
三十、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和睦之家庭倫常生活,未具體落實,家人未能和樂相處。
三十一、 在家庭裡,兄弟姊妹、婆媳、姑嫂、妯娌相處不謙讓不和睦,屢有爭吵爭奪之現象。
三十二、 夫妻相處未能互相尊重體諒,經常口角爭吵;甚至隨意離婚造成單親家庭之社會問題。
三十三、 遇同學同事鄰居等熟人,未能微笑主動打招呼;鄰居相未能敦親睦鄰守望相助。
三十四、 未能尊敬老人,愛護幼兒友愛同學;遇殘疾、老弱婦孺、孤寡無依靠之人,未能善加扶助。
三十五、 朋友相待不守忠信,不重道義;或與人相處不和睦,有孤癖或自卑感,無團隊精神。
三十六、 待人不誠無信。態度驕慢,不守信諾,常負人約;或心奸巧多計,好利用他人。
三十七、 缺乏自信,在生活中每遇挫折則消極畏難退縮,未能以積極樂觀進取來面對人生。
三十八、 個人、家庭或公司在理財上,未能量入為出,開源節流,甚至擴張信用,自施壓力。
三十九、 生活唯重物質現實,忽略心性涵養,心靈空虛,生活無踏實感,心常起無明煩惱。
四十、 生活緊張,精神壓力大,心常煩躁不安,未能以人文、藝術涵養心性,釋放心靈。
四十一、 日常生活,未能以平常心面對之;而面對逆境時,更無法以平常平靜之心去面對。
四十二、 整天沉迷於電視、電玩與網路;觀看有害身心之節目或色情影片,致心生邪淨惡念。
四十三、 年少既不讀書又不習藝,畏苦怕難,貪圖享樂,無所事事,虛度光陰,自毀光明前程。
四十四、 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生活糜爛,意志消沉精神頹靡;或喜好喝酒、酗酒而醉生夢死。
四十五、 飲酒未加節制,藉酒恣意,心粗膽壯,悖理亂性,淫殺口過,甚傷人奪命,取禍招映。
四十六、 性情暴戾、急躁、一意孤行,不聽善勸;或心存邪惡,狡猾奸詐,惡事做盡,不知悔改。
四十七、 為人是非不明,善惡不分,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常親近壞人做壞事,還自以為是。
四十八、 世風隨著時代變遷,人心也隨世風速變,天理永不變,我心隨世風日下在變而不自知。
四十九、 當今悖離天理之邪說謬論充斥,我等未能善加明辯,堅守倫理道德,任意盲從遵循。
五十、 生活開放縱情恣意,為所欲為,不守人倫綱常,不崇道仁義,而隨波逐流。
五十一、 殺、傷害有情眾生,未能愛護靈性物命。
五十二、 濟世利人之技藝不公開,阻斷方術之流通。
五十三、 未能以科技貢獻人類,反以科技從事不法或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危害人類之生存。
五十四、 以非法或不當的手段,謀取不當之利益;進財能實踐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五十五、 功利現實,唯求自己安穩,損及他人,枉顧道德與仁義;或對名利權勢貪得無厭。
五十六、 未經同意擅自取走他人物品,或以偷盜行竊;或以詐騙取之手段謀取他人財物。
五十七、 以奸詐詭計謀取財物,或以強勢搶奪財物;甚以擄人勤贖手段,謀財害命,傷天害理。
五十八、 以特權強橫謀取暴利;以官商勾結求取則利,由是非法侵吞公款,奪取人民之財。
五十九、 為圖謀私利,假公濟私,為公浪費公帑,侵害不眾利益;為私侵佔公司他人財物。
六十、 剽竊他人技能之智慧財產權,竊取謀利。
六十一、 以權官奸巧之不實手段,謀求職位升遷。
六十二、 憑財勢或惡勢,奸巧地爭得權位,並依權勢營取非分之財,聚財後驕縱又奢靡。
六十三、 為人不守本分,常起分外營求之心,妄想鑽謀名利富貴,卻不肯腳踏實地努力工作。
六十四、 欠人財物久久不肯償還;或利用惡勢力及各種欺壓手段,強取豪奪他人的財物。
六十五、 待人不公,偏袒承歡者,排斥不喜歡者,對部屬不關心,對傭人頤指氣使不關切。
六十六、 投資理財心存僥幸,急功近利,好高騖遠,不務實際,有不勞而獲之投機行為。
六十七、 心存貪婪無厭,沉迷賭博、簽賭或電玩等違法之行為,勞命傷財又敗壞善良風俗。
六十八、 安逸享樂,恣意妄為,飽暖思淫慾;甚至放縱邪淫,染病傷身又破財,違反天理倫常。
六十九、 已婚男女異常交往,破壞夫妻感情與婚姻生活,影響家庭幸福,其為違反倫理道德。
七十、 未婚者性開放,致染病傷身且違反人性之倫常,對未來婚姻之幸福美滿影響甚巨。
七十一、 以貌取人,見貌美者,心起非分妄想;或生邪淫惡念;甚以卑鄙手段強暴傷害。
七十二、 縱情肆慾,放縱邪淫,不分年齡、親疏、長幼而亂倫,嚴重悖逆天理之人倫綱常。
七十三、 萬惡淫為首,以姿色或色情追求名利,其行為易使人起邪淫惡念,以違逆天理倫常。
七十四、 以科技傳播色情,從事色情,促使色情泛濫,嚴重敗壞風俗,悖逆天理之倫常道德。
七十五、 所為背離人倫綱常,道德仁義,傷天害理之事,未能懸崖勒馬,及時回頭而不為。
七十六、 平時講話之速度、音量不當;或講話喜好拐彎抹角;或輕言不實,話多且無好話。
七十七、 為人常以不實之妄語,謊騙他人;或是為口是心非,表裡不一,笑裡藏刀偽君子。
七十八、 以巧語作騙他人;以花言訕誘他人;以色語,戲逗他人;以是非之言,批評他人。
七十九、 口言輕浮不端之語,舉止動作粗俗不雅;說話未能恰如其分,或有打岔不禮之習。
八十、 講話好誇大或強出頭,甚或傷人;或經常閒談無義之事,論人事非或多管閒事。
八十一、 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人與人感情;或口出粗暴邪僻穢語,惡口罵人,缺口德。
八十二、 好講他人的缺點醜事,掩蔽他人的優點,誇耀自己的優點長處,掩飾自己的短處。
八十三、 好聞讚歎之語,聞及心生歡喜,而起驕傲心;厭聞逆耳之言,聞及生煩惱,而起懷恨心。
八十四、 成功於順境之時,未能自謙而心生驕慢;而失敗於逆境時,未能自勉而怨天尤人。
八十五、 受他人恩惠,未以誠心生知恩報恩之心。受別人誹謗或欺辱,起懷恨或報復之心。
八十六、 他人有急需時,未能慨然濟助他人之急;他人有危險時,未能立即救助他人之危。
八十七、 見人成就,未生歡喜心以成人之美,反心生嫉妒;見人挫敗,未與安慰而幸災樂禍。
八十八、 貪念重貪求多,心被貪念束縛而不得自在,常非分奢求,不能遂心,即起無明而生煩惱。
八十九、 為人心量狹小,不能包容他人,或寬恕別人之過;平時喜好計較,喜歡貪小便宜。
九十、 惡緣現前,不能容忍一時之氣,隨即心生煩惱,並懷恨於心,心中常起報復之念。
九十一、 眼見耳聞,稍不順心,隨即心生不悅;或眼見人、事、物,常會起不順眼之心念。
九十二、 為人處世,尚有猜忌、懷疑、嫉妒之心;貪得嗇吝,不肯施捨,或捨而生悔心。
九十三、 貶抑正人,排拒賢人,誹謗有道德之人;破壞別人的名譽和人格,還以為正直。
九十四、 學識博或地位高,而品德涵養未相對提昇;濁惡當今,未能守人倫道德,肩負中流砥柱而隨波逐流。
九十五、 看別人優點自我學習;見他人缺點自我反照,有則改之,無則嘉勉,尚未落實。
九十六、 未能常思己過,反常見他人之過;犯善小而不為,惡小而為之過。
九十七、 內自謙外禮讓,存以溫和、善良、荼敬、節儉、謙讓之心,待人處事接物,尚未落實。
九十八、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律己要嚴,待人要寬;逆來順受,順來不貪著,尚未落實。
九十九、 自身之毛病習氣和種種過失,未能以慚愧心、懺悔心徹底痛而改之,並再而犯之。
一百、 受持百過格,未能以羞恥心、畏懼心、勇猛心、具體落實日日知非,日日改過。
一、 一日之計在於晨,每天晨起未能以歡喜心迎接美好的一天,並自我勉勵日行一善。
二、 日常作息不規律,生活起居不正常;於飲食運動等健康生活,未能養成良好習慣。
三、 服裝儀容,未能樸素整齊清潔;甚或奇妝異服,蓬頭垢面,穿著儀容悖離禮儀。
四、 邊走邊吃或隨地吐痰,舉止不端又不衛生。
五、 亂丟垃報、煙蒂等,製造髒亂污染環境。
六、 個人有髒亂或潔癖之不良習氣;家裡或上班處所未能保持整潔,致生活空間髒亂。
七、 見地上垃圾,未以舉手之勞,隨手揀起;個人、家庭、公司或工廠未做好環保工作。
八、 喝酒駕車,或是飆車,危及自己和他人。
九、 行車未能禮讓,不遵守交通秩序和規則。
十、 在公共場所未遵守秩序,缺乏功德心,如喧嘩、抽煙等;進出非法或不正當之場所。
十一、 犯有吸食或販售禁藥毒品,嚴重殘害身心健康,損人害己,傷天害理之違法行為。
十二、 個人尚有抽煙、喝酒、嚼檳榔之不良習氣。
十三、 家不炊食,常外吃且大吃大喝,挑三撿四,或食不過半,暴殄天物。不惜福且不思節制。
十四、 婚喪喜慶以排場氣派力求體面,舖張浪費。
十五、 電話未能長話短說,費錢耗時傷身又佔線。能源未能節約使用,如水電未能隨手關起。
十六、 生活沒朝氣,做事心不專一,工作懶散;學生上課不專心,常起離退心或懈怠心。
十七、 上下班經常遲到早退,工作時喜歡摸魚,工作效率差,懈怠不盡職,無盡業精神。
十八、 生活不勤勞,貪圖享受,浮華不實;或生活不節儉,奢侈浪費,甚且浪費成性。
十九、 生活不惜福,任意丟棄可食可用之物品。
二十、 克勤克檢,造福惜福之美德,未能落實。
二十一、 對父母、師長或上司,不坦誠明欺暗騙。
二十二、 為人子女外出未能告知行蹤使父母心;或不潔身自愛,惹事生非,讓父母失望。
二十三、 盲目參加不良幫派,讓父母、師長憂惱。
二十四、 對父母不孝,平時不關心年老不照顧;或咆哮頂撞無禮不照顧;甚至辱罵、弒傷忤逆父母。
二十五、 學業或事業有成,未能知恩圖報,反而藐視父母或師長,無反哺回饋之弟子情。
二十六、 不尊敬老師,不聽老師教導,態度驕傲;甚且惡言相向,心懷怨懟,難以教化。
二十七、 未以孝敬心孝養父母,感懷父母養育之恩;未以誠敬心尊師重道,感念師長教誨之恩。
二十八、 為人父母,未能以勤儉、孝悌、禮義、廉恥之品德,躬行實踐,以身作則教範於子女。
二十九、 老師教學,忽略倫理道德教育;甚至為人師表,未能遵崇倫理道德和禮儀教範。
三十、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和睦之家庭倫常生活,未具體落實,家人未能和樂相處。
三十一、 在家庭裡,兄弟姊妹、婆媳、姑嫂、妯娌相處不謙讓不和睦,屢有爭吵爭奪之現象。
三十二、 夫妻相處未能互相尊重體諒,經常口角爭吵;甚至隨意離婚造成單親家庭之社會問題。
三十三、 遇同學同事鄰居等熟人,未能微笑主動打招呼;鄰居相未能敦親睦鄰守望相助。
三十四、 未能尊敬老人,愛護幼兒友愛同學;遇殘疾、老弱婦孺、孤寡無依靠之人,未能善加扶助。
三十五、 朋友相待不守忠信,不重道義;或與人相處不和睦,有孤癖或自卑感,無團隊精神。
三十六、 待人不誠無信。態度驕慢,不守信諾,常負人約;或心奸巧多計,好利用他人。
三十七、 缺乏自信,在生活中每遇挫折則消極畏難退縮,未能以積極樂觀進取來面對人生。
三十八、 個人、家庭或公司在理財上,未能量入為出,開源節流,甚至擴張信用,自施壓力。
三十九、 生活唯重物質現實,忽略心性涵養,心靈空虛,生活無踏實感,心常起無明煩惱。
四十、 生活緊張,精神壓力大,心常煩躁不安,未能以人文、藝術涵養心性,釋放心靈。
四十一、 日常生活,未能以平常心面對之;而面對逆境時,更無法以平常平靜之心去面對。
四十二、 整天沉迷於電視、電玩與網路;觀看有害身心之節目或色情影片,致心生邪淨惡念。
四十三、 年少既不讀書又不習藝,畏苦怕難,貪圖享樂,無所事事,虛度光陰,自毀光明前程。
四十四、 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生活糜爛,意志消沉精神頹靡;或喜好喝酒、酗酒而醉生夢死。
四十五、 飲酒未加節制,藉酒恣意,心粗膽壯,悖理亂性,淫殺口過,甚傷人奪命,取禍招映。
四十六、 性情暴戾、急躁、一意孤行,不聽善勸;或心存邪惡,狡猾奸詐,惡事做盡,不知悔改。
四十七、 為人是非不明,善惡不分,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常親近壞人做壞事,還自以為是。
四十八、 世風隨著時代變遷,人心也隨世風速變,天理永不變,我心隨世風日下在變而不自知。
四十九、 當今悖離天理之邪說謬論充斥,我等未能善加明辯,堅守倫理道德,任意盲從遵循。
五十、 生活開放縱情恣意,為所欲為,不守人倫綱常,不崇道仁義,而隨波逐流。
五十一、 殺、傷害有情眾生,未能愛護靈性物命。
五十二、 濟世利人之技藝不公開,阻斷方術之流通。
五十三、 未能以科技貢獻人類,反以科技從事不法或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危害人類之生存。
五十四、 以非法或不當的手段,謀取不當之利益;進財能實踐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五十五、 功利現實,唯求自己安穩,損及他人,枉顧道德與仁義;或對名利權勢貪得無厭。
五十六、 未經同意擅自取走他人物品,或以偷盜行竊;或以詐騙取之手段謀取他人財物。
五十七、 以奸詐詭計謀取財物,或以強勢搶奪財物;甚以擄人勤贖手段,謀財害命,傷天害理。
五十八、 以特權強橫謀取暴利;以官商勾結求取則利,由是非法侵吞公款,奪取人民之財。
五十九、 為圖謀私利,假公濟私,為公浪費公帑,侵害不眾利益;為私侵佔公司他人財物。
六十、 剽竊他人技能之智慧財產權,竊取謀利。
六十一、 以權官奸巧之不實手段,謀求職位升遷。
六十二、 憑財勢或惡勢,奸巧地爭得權位,並依權勢營取非分之財,聚財後驕縱又奢靡。
六十三、 為人不守本分,常起分外營求之心,妄想鑽謀名利富貴,卻不肯腳踏實地努力工作。
六十四、 欠人財物久久不肯償還;或利用惡勢力及各種欺壓手段,強取豪奪他人的財物。
六十五、 待人不公,偏袒承歡者,排斥不喜歡者,對部屬不關心,對傭人頤指氣使不關切。
六十六、 投資理財心存僥幸,急功近利,好高騖遠,不務實際,有不勞而獲之投機行為。
六十七、 心存貪婪無厭,沉迷賭博、簽賭或電玩等違法之行為,勞命傷財又敗壞善良風俗。
六十八、 安逸享樂,恣意妄為,飽暖思淫慾;甚至放縱邪淫,染病傷身又破財,違反天理倫常。
六十九、 已婚男女異常交往,破壞夫妻感情與婚姻生活,影響家庭幸福,其為違反倫理道德。
七十、 未婚者性開放,致染病傷身且違反人性之倫常,對未來婚姻之幸福美滿影響甚巨。
七十一、 以貌取人,見貌美者,心起非分妄想;或生邪淫惡念;甚以卑鄙手段強暴傷害。
七十二、 縱情肆慾,放縱邪淫,不分年齡、親疏、長幼而亂倫,嚴重悖逆天理之人倫綱常。
七十三、 萬惡淫為首,以姿色或色情追求名利,其行為易使人起邪淫惡念,以違逆天理倫常。
七十四、 以科技傳播色情,從事色情,促使色情泛濫,嚴重敗壞風俗,悖逆天理之倫常道德。
七十五、 所為背離人倫綱常,道德仁義,傷天害理之事,未能懸崖勒馬,及時回頭而不為。
七十六、 平時講話之速度、音量不當;或講話喜好拐彎抹角;或輕言不實,話多且無好話。
七十七、 為人常以不實之妄語,謊騙他人;或是為口是心非,表裡不一,笑裡藏刀偽君子。
七十八、 以巧語作騙他人;以花言訕誘他人;以色語,戲逗他人;以是非之言,批評他人。
七十九、 口言輕浮不端之語,舉止動作粗俗不雅;說話未能恰如其分,或有打岔不禮之習。
八十、 講話好誇大或強出頭,甚或傷人;或經常閒談無義之事,論人事非或多管閒事。
八十一、 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人與人感情;或口出粗暴邪僻穢語,惡口罵人,缺口德。
八十二、 好講他人的缺點醜事,掩蔽他人的優點,誇耀自己的優點長處,掩飾自己的短處。
八十三、 好聞讚歎之語,聞及心生歡喜,而起驕傲心;厭聞逆耳之言,聞及生煩惱,而起懷恨心。
八十四、 成功於順境之時,未能自謙而心生驕慢;而失敗於逆境時,未能自勉而怨天尤人。
八十五、 受他人恩惠,未以誠心生知恩報恩之心。受別人誹謗或欺辱,起懷恨或報復之心。
八十六、 他人有急需時,未能慨然濟助他人之急;他人有危險時,未能立即救助他人之危。
八十七、 見人成就,未生歡喜心以成人之美,反心生嫉妒;見人挫敗,未與安慰而幸災樂禍。
八十八、 貪念重貪求多,心被貪念束縛而不得自在,常非分奢求,不能遂心,即起無明而生煩惱。
八十九、 為人心量狹小,不能包容他人,或寬恕別人之過;平時喜好計較,喜歡貪小便宜。
九十、 惡緣現前,不能容忍一時之氣,隨即心生煩惱,並懷恨於心,心中常起報復之念。
九十一、 眼見耳聞,稍不順心,隨即心生不悅;或眼見人、事、物,常會起不順眼之心念。
九十二、 為人處世,尚有猜忌、懷疑、嫉妒之心;貪得嗇吝,不肯施捨,或捨而生悔心。
九十三、 貶抑正人,排拒賢人,誹謗有道德之人;破壞別人的名譽和人格,還以為正直。
九十四、 學識博或地位高,而品德涵養未相對提昇;濁惡當今,未能守人倫道德,肩負中流砥柱而隨波逐流。
九十五、 看別人優點自我學習;見他人缺點自我反照,有則改之,無則嘉勉,尚未落實。
九十六、 未能常思己過,反常見他人之過;犯善小而不為,惡小而為之過。
九十七、 內自謙外禮讓,存以溫和、善良、荼敬、節儉、謙讓之心,待人處事接物,尚未落實。
九十八、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律己要嚴,待人要寬;逆來順受,順來不貪著,尚未落實。
九十九、 自身之毛病習氣和種種過失,未能以慚愧心、懺悔心徹底痛而改之,並再而犯之。
一百、 受持百過格,未能以羞恥心、畏懼心、勇猛心、具體落實日日知非,日日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