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為轉貼,現在到處都是豪宅建案的炒作,
希望 王院長的一番話能喚起全民對土地增值稅議題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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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中央 2011-10-04
文/王建煊(監察院院長)
由於稅後報酬率非常高,競相以土地及房產作為投資對象,社會貧富差距拉大,
富者家財萬貫,貧者無立足之地,社會的不平,小則民怨加大,大則易發生社會問題及動亂。
編按:王建煊從事公職3 0 餘年,歷任經濟部次長、財政部長及立法委員等,現為監察院長。王院長個性一絲不苟、剛正不阿,今特別向《全球中央》讀者闡述他對貧富差距問題的關心,希望喚起政府及全民對土地增值稅議題的重視。
20多年前擔任經濟部次長時,有天在飛機上一位太太跟我聊天,看起來蠻富有的,似是有錢人家夫人。我說妳們家裡是做什麼生意的?她說我們不會做生意,所以只好傻傻的買了幾塊土地放在那裡,她主動告訴我,她們的土地已漲了六倍多,原來3,000萬買的,但市值已近2億,言談之間十分得意。
許多有錢人及一些財團經土地而賺到的錢,動輒以億元或數十億元計,稱之為暴利亦不為過。有家財團在某縣郊區山坡地建屋出售,一個案子就賺了100億元。土地買進來時以每公頃價格計價,建屋賣出時卻以每坪價格計價,其暴利之可觀,令人嘆為觀止。
土地飆漲 百害而無一利
有人賺錢,羨慕可以,但亦無需嫉妒或眼紅。問題是,這些賺了大把銀子的人,其納稅卻比薪資所得者適用的稅率還低,其不公平的程度,恐怕只有台灣存在。為什麼會發生這樣不公平的事呢?其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土地增值稅的課稅方法出了大問題。
土地增值稅是對土地的增值額課稅,例如土地以1億元買進,以10億元售價賣出,增值了9億元,依土地增值稅40%稅率計,應納土地增值稅額為3.6億元,換言之,增值的漲價部分,有40%歸入國庫,這就是國父平均地權中所謂的漲價歸公。可是現在土地增值稅並不是以實際售價10億元來計算,而是以政府另訂的土地公告現值,據以計算增值額。例如上述這塊土地,其公告現值可能只有3億元,用3億元減成本1億元,增值額為2億元,乘上40%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為8,000萬元,而實際增值9億元中的7億元,均免稅。
由於稅後報酬率非常高,所以大家競相以土地及房產作為投資對象,一般百姓以買第二戶或第三戶為投資,有錢人則買豪宅投資,最厲害是財團建商,在土地上大發其利,結果土地價格每幾年就階段式的上漲。小老百姓望屋興嘆,勇敢一點的,雖買了房子,但卻有付不完的貸款,成為房奴。社會貧富差距乃一再拉大,貧富差距大到富者家財萬貫,貧者無立足之地時,社會的不平,小則民怨加大,大則容易發生社會問題及動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