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怎會流落在大陸14年?
A︰民國83年,和朋友合夥開貿易公司,我是公司負責人,經營前兩年生意算不錯,由於當時大陸開放改革,很歡迎外商去投資,為了擴大業務,決定到大陸開發新市場。
民國85年,為了談生意常在台灣、大陸兩邊跑,花一年時間,在大陸建立不少人脈,正準備做第一筆生意時,突然接到老婆打來的電話,說公司無預警倒閉,合夥人跑路了,他除了用公司名義向地下錢莊借了800萬,公司還欠稅300萬,後來打聽原來他拿公司的錢去炒股,正好遇上亞洲金融風暴,不但把錢賠光,還害我背一屁股債。
本來,我想回台灣處理,但仔細想想,上千萬債務我哪有辦法還?光地下錢莊本利加起來,一輩子都還不清,反正欠錢事不影響家人,所有財產都在老婆名下,我不回去反而沒事,說不定在大陸還有機會闖出一片天,可是回台灣,如果因為欠稅被限制出境,那連最後一線生機都沒有了,跟老婆商量後,我繼續留在大陸。
Q:在大陸怎麼生活?
A︰從前台灣人在大陸非常吃香,有些認識的大陸公司搶著請我當顧問,雖然包吃包住,可是薪水太低,月薪才幾百塊人民幣。後來,越來越多台灣人想到大陸做生意,由於我熟悉當地環境,也認識有關係的人,於是做起投資規劃的生意,專替台商穿針引線和鋪路,從物色開店地點、應徵員工、規劃經營方式等一條龍服務,最重要是打通層層關係。
慶幸能與家人團聚
我曾替台商開過連鎖餐飲店、泡沫紅茶店,我的收入除了基本工資,每家分店的利潤都可以抽成,最風光時每月進帳10萬人民幣。當時只要打著台灣名號的東西,一大堆人搶著買,甚至很多大陸女生知道我是台灣人,都主動投懷送抱,我當時48歲,還能交個比我小20歲的女友,不過她們目的是為了錢,他們認為台灣人都很有錢。
在大陸這段時間,我*這門生意賺不少,但花得也多。大陸只要有錢就是大爺,讓我簽證逾期也捨不得離開,但隨著台商投資越來越透明化,我生意便很難做,加上大陸逐漸發展,我頭上的光環也不見了,即使打著台灣人名號也賺不了什麼錢;沒有固定收入,身上的錢很快就花光,連小女友也一聲不響離開,走時還將從前我送她的高檔禮物全帶走,於是我跟很多台幹一樣,變成台流,4年前實在走投無路,我跑到公安局自首,把所有事情說清楚,被遣返回台。
Q:回國後有什麼感受?
A︰慶幸能跟家人團聚,不用再孤苦無依在外流浪,也覺得很對不起他們,本來回來想把欠稅的事處理,查了才知道原來過了追溯期,終於鬆一口氣。直到去年新聞公布富人欠稅名單,才發現我欠幾百萬算什麼,那些大有錢人欠國家幾10億,還不是照樣住豪宅、開名車、當年我因此不敢回來還真是個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