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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清代辮子的演變
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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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清代辮子的演變
金錢鼠尾是指清兵入關剃髮易服以後中國人的所留的髮型,由於現在清宮戲的誤導,很多人並不瞭解。

   我  們看的清宮戲裡滿族男子都梳著陰陽頭,就是頭髮的前半部分剃掉,後半部分編成髮辮。然而實際上歷史上真正清朝髮式是金錢鼠尾,就是留的髮辮要比小拇指還細,要能穿過銅錢中的方孔才算合格,(幾乎就是光頭)陰陽頭是清末才慢慢出現的。

  秦世禎《撫浙檄草》:“小頂辮發”每個炎黃子孫,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頭髮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銅錢大一點,梳成一根小辮,叫“金錢鼠尾”式。將四周頭髮全部剃去,僅留頭頂中心的頭髮,其形狀一如金錢,而中心部分的頭髮,則被結辮下垂,形如鼠尾,實在不堪入目,不過1647年清寇廣州剃髮易服令竟還無恥的說:“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福州遺民所撰《思文大紀》憤怒寫道:“時剃頭令下,閭左無一免者。金錢鼠尾,幾成遍地腥膻。”“華人髡為夷,苟活不如死!”(顧炎武《斷發》詩)。

值得一提的是,滿洲統治者在頒佈剃髮令所要求的剃髮標準,並非現在人們常常看到的剃半個頭,而是將頭顱四周的頭髮都剃掉,只留一頂如錢大,結辮下垂。在頭頂留發一錢大,大於一錢要處死!那種清末才有的、現在不合事實地壟斷了所有清裝戲的陰陽頭髮式,放在當時也得死,因為滿清規定:“剃髮不如式者亦斬。”順治四年,滸墅關民丁泉“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被地方官拿獲,以“本犯即無奸宄之心,甘違同風之化,法無可貸”為由上奏,奉朱批:“著就彼處斬”,縣官也以失察“從重議處,家長、地鄰即應擬罪”。真正的清國頭髮造型——金錢鼠尾!夠帥氣吧,從滿奴兒哈吃那時候,女真人就用這種髮型,而現在電視上的陰陽頭髮型還是被美化出來。


  1793年英國訪清使團隨團畫師William Alexander威廉。亞歷山大的紀實畫稿證明,乾隆時期還是金錢鼠尾。上海科技文獻出版社中譯本為《大清帝國城市印象》。現在的豬尾戲卻都是陰陽頭。

  事實上,滿清髮式從明代到清末是一直變化的。

  明代女真男性的髮式,與清末那樣的前剃後辮有很大距離,剃髮數量與結辮粗細差別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萬曆二十三年,朝鮮派往赫圖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紀程圖記》一書中詳細記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爾哈赤的營壘裡所見到的各方面情況。其中關於髮式這樣寫道:女真習俗都剃髮,只留腦後少許,上下二條結辮以垂。除上唇鬍鬚只留左右十餘根外,其餘都鑷去。女真男性的髮式,即其剃髮的習俗,是將大部分頭髮剃掉,只留腦後很少的一點頭髮,結成辮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髮式的全貌:腦後留下小手指細的頭髮,擰成繩索一樣下垂,餘發全部剃掉。配合這樣的髮式,鬍鬚只留上唇左右十餘根。

  而1644年日本商人竹內藤因海難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韃靼漂流記》一書。書中這樣描寫清人的髮式:“他們的人都剃頭,把頭頂上的頭髮留下來,分成三綹編成辮子。他們男子把唇上的鬍鬚留下來,把下麵的剃掉。無論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樣。”對於滿洲“留頭不留發”的標準髮式“金錢鼠尾”,當時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遺編》敘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後事,記載滿人髮式,是所謂“金錢小頂”。

  1799年,日本寬政十一年,偽嘉慶四年,中川忠英於長崎訪談清國商人,出版了一本專門輯錄清國人習俗的書《清俗紀聞》一書,其中《冠禮》卷的繪畫中,一側背站立的教書先生頭頂蓄髮,編一長辮垂於後背,其長度已達腰部,辮尾有發帶系結。從這張實圖上看,頭頂蓄髮,部位沒有變,但面積已遠不止於一個金錢大,而是足有4個金錢大,相當於一掌心的面積。按照圖上的式樣同清初金錢鼠尾的情況相比,蓄髮從一個金錢變成四或五個金錢,數量比清初增多是明顯的,但是如果將剃髮與蓄髮相比較,剃髮還是主要的,也就是說剃髮占大部分,蓄髮仍然屬於少部分。而再過100年,即在揚州十日200年後,清人的辮子變粗了,剃頭面積變小了,由初期的金錢鼠尾式變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陰陽頭—半瓢”式。陳登原《國史舊聞》中描述得:剃髮,就是把額角兩端,引一直線,依此直線剃去直線以外之發。現將清末髮式與剃髮令髮式比較一下,結果令人吃驚地發現,兩者雖是繼承演變關係,但差別較大。前者幾乎將全部頭髮剃掉,只留腦後小手指細的結辮下垂。而清末則將大部分頭髮保留下來,結辮下垂,僅剃掉極少一部分頭髮。都是又剃又辮的髮式,卻給人以判若兩人的印象。辮子和剃頭是成反比的,這時的辮子已經簡直比一條小蛇還粗!為什麼會長粗?遺老張鈁《清末社會鱗爪》記載:清軍“在打交手白刃戰時,將辮子纏於脖項,藉以避刀砍。所以軍人的辮子較大,如發少則搭以假髮,或加黑絲線,以壯其形態。”就這樣,滿清的辮子,經歷了:鼠尾——豬尾——蛇尾的發展過程,才發展到我們今天認識的陰陽頭的形態。

  孔子後人,原任陝西河西道孔聞謤聞聽剃髮令奏言:近奉剃頭之例,四氏子孫又告廟遵旨剃髮,以明歸順之誠,豈敢再有妄議。但念孔子為典禮之宗,顏、曾、孟三大賢並起而羽翼之。其定禮之大莫要於冠服。……惟臣祖當年自為物身者無非斟酌古制所載章甫之冠,所衣縫掖之服,遂為萬世不易之程,子孫世世守之。自漢、唐、宋、金、元以迄明時,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誠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遺規,不忍令其湮沒也。即剃頭之例,當時原未議及四氏子孫,自四家剃髮後,章甫縫掖不變於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變,使天下雖知臣家之能盡忠,又惜臣家未能盡孝,恐於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備也。……應否蓄髮,以複本等衣冠,統惟聖裁。”孔聞謤搬出孔子這塊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為例,滿以為可以為孔家抵擋一陣,保住先世蓄髮衣冠。不料卻碰了個大釘子,“得旨:剃髮嚴旨,違者無赦。孔聞謤疏求蓄髮,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制,有玷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連孔子的面子也不給。這就揭穿了滿洲統治者所謂尊崇孔子的真面目:“奉行儒術,崇飾觀聽。”只不過是“南面之術,愚民之計”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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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上午 07: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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