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菩薩地持論》云:若菩薩布施令他受苦,若致逼迫,若被侵欺,及非法求自力他力不隨所欲。為眾生故,寧自棄捨身命,不隨彼欲。令致逼迫則不施與,非是菩薩行淨施時。
2.菩薩外不施者,若有眾生求毒、火 刀、酒、媒行、作戲等一切非法,來求乞者,菩薩不施。若施與者而多起惡,墮於惡道,不到彼岸。
3.明能施之人 有愚、智之別;所施之境,有悲、敬之殊。悲是貧苦,敬是三寶,悲是田劣而心勝,敬是田勝而心劣。
4.若取心勝施佛,則不如施貧。故《像法決疑經》云:有諸眾生見他聚集,作諸福業,但求名聞,傾家財物以用布施。及見貧窮、孤獨,呵罵驅出,不濟一毫。如此眾生,名為顛倒作善,癡狂禍福,名為不正作福。如此人等,甚可憐愍;用財甚多,獲福甚少。
5.善男子!我於一時告諸大眾:若人於阿僧祇身供養十方諸佛并諸菩薩及聲聞眾,不如有人施畜生一口飲食。其福勝彼百千萬倍,無量無邊。……乃至施與貧窮孤老、餓狗蟻子等悲田最勝。
6.《法句警喻經》云:施有四事。何等為四?
一者、施多得福報少,二者、施少得福報多,
三者、施少得福報少,四者、施多得福報亦多。
7.何謂施多得福報少?其人愚癡,殺生祭祠,飲酒歌舞,破損財寶,無有福慧。
8.何謂施少得福多者?能以慈心奉道德人。道士食已,精進學誦。施此雖少,其福彌大。
9.何謂施少得報少者?以慳貪惡意,施凡道士,俱兩愚癡,是故無福。
10.何謂施多得福多者?若有賢者,覺世無常,好心出財,起立塔寺、精舍、菓園,供養三尊衣服、履屣、床榻、廚膳。斯福如五大河流入於大海。福流如是,世世不斷。是為施多其報轉多。
11.《淨業障經》云:若菩薩觀慳乃施,不作二相;持戒、毀戒,不作二相;瞋恚、忍辱,懈怠、精進,亂心、禪定,愚癡、智慧,不作二相。是則名為淨諸業障。
12.《大丈夫論》云:
一、財施者,人道中有;法施者,大悲中有。
二、財施者,除眾生身苦;法施者,除眾生心苦。
三、財施愛多者,施與財寶;愚癡多者,施與其法。
四、財施者,為其作無盡錢財;法施者,為得無盡智。
五、財施者,為得身樂;法施者,為得心樂。
六、財施者,為眾生所愛;法施者,為世間所敬。
七、財施者,能與現樂;法施者,能與天道涅槃之樂。
13.《優婆塞戒經》云:財施有五種:一、至心施,二、自手施,三、信心施,四、時節施,五、如法求物施。
14.所施之財,有是有非。非法之物,縱將布施,得福甚少。如法之財,得福彌多。
15.如《發菩提心論》云:所不應施復有五事:
一、非理求財不以施人,物不淨故。
二、酒及毒藥不以施人,亂眾生故。
三、罩羅、機網不以施人,惱眾生故。
四、刀杖、(弓)箭不以施人,害眾生故。
五、音樂、女色不以施人,壞淨心故。
16.《菩薩地持經》云:「菩薩亦不以不如法食(非法飲)施來求者。所謂施出家人餘殘飲食,便利涕唾,膿血所污(食);不語不知飯及麥飯,不如法和應棄者,謂不蔥食雜污,不肉食,不酒飲雜污。如是和合不如法者,勿以施人。
17.《大集經》云:「菩薩有四種施具足智慧。何等為四?
一、以紙、筆、墨與法師,令書寫經。
二、種種校飾莊嚴妙座,以施法師。
三、以諸所須供養之具奉上法師。
四、無諂曲心,讚歎法師。」
18.《大智度論》云:若人布施修福,不好有為作業生活,則得生四天王處。若人布施,加以供養父母、伯叔、兄弟、姊妹,無瞋無恨,不好諍訟,又不喜見諍訟之人,得生忉利天,乃至他化自在天。
19.若人鞭打、拷掠、閉繫,枉法得財而作布施;生象、馬、牛中,雖受畜生形,負重鞭策,羇靽乘騎,而得好屋、好食,為人所重,以人供給。
20.又如惡人多懷瞋恚,心曲不端而行布施;當墮龍中,得七寶宮殿、妙食、好色。
21.又如憍人多慢、瞋心布施;墮金翅鳥中,常得自在,有如意寶珠以為瓔珞,種種所須,皆得自恣,無不如意,變化萬端,無事不辦。
22.又如宰官之人,枉濫人民,不順治法而取財物,以用布施;墮鬼神中,作鳩槃荼鬼,能種種變化,五塵自娛。
23.又如多瞋、佷戾,嗜好酒肉之人而行布施;墜地夜叉鬼中,常得種種歡樂,音樂飲食。
24.又如有人剛復強梁而能布施車馬代步;墮虛空夜叉中,而有大力,所至如風。
25.又如有人妒心好諍,而能以好房舍、臥具、衣服、飲食布施,故生宮觀飛行夜叉中,有種種娛樂便身之物。
26.苦惱前人,強求人物而營福者,反招其罪。不如靜心,修治內心,得利轉勝。
27.《優婆塞戒經》云:若惱眷屬得物以施,是人未來雖得大報,身常病苦。若先不能供養父母,惱其妻子,奴婢困苦,而布施者,是名惡人。是假名施,不名義施。如是施者,名無憐愍,不知報恩。是人未來雖得財寶,常失不集,不能出田,身多病苦。
28.《發菩提心論》云:樂施之人,獲五種名利。
一、常得親近一切賢聖;二、一切眾生之所樂見;
三、入大眾時人所宗敬;四、好名善譽流聞十方;
五、能為菩提作上妙因。
29.《增壹阿含經》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應時之施有五事。云何為五?
一、施遠來人。二、施遠去人。
三、施病人。 四、儉時施。
五、若初得新果蓏,若穀食等,先與持戒精進人,然後自食。是故欲行此五施,當念隨時施。
30.若應時淨施者,還得應時果報。
31.若為自身造作衣服、莊嚴之具、種種器物,作已歡喜,自未服用,持以施人,是人未來得如意樹。
32.所謂隨時所宜,淨心而施:若寒時施溫室、氈被、薪火、暖食等,若熱時施涼室、輕衣、水扇、冷物等。渴時與漿,飢時給食,風雨送供,天和請僧。如是隨時應情令悅,未來獲福,還受順報。
33.《優婆塞戒經》云:若以衣施,得上妙色。若以食施,得無上力。若以燈施,得淨妙眼。若以(車)乘施,身受安樂。
34.若以(房)舍施 所須無乏。若以淨妙物施,後得好色,人所樂見,善名流布,所求如意,生上種姓,是不名為惡。
35.若有人能日日立要,先施他食,然後自食,若違此要誓輸佛物,犯則生愧。如其不違,即是微妙智慧因緣。如是施者,諸施中最上。是人亦得名上施主。
36.若給妻子,奴婢衣食,常以憐愍、歡喜心與,未來則得無量福德。
37.若復觀田倉中多有鼠、雀,犯暴穀米,常生憐愍,復作是念:如是鼠、雀因我得活。念已歡喜,無觸惱想。當知是人得福無量。
38.《增壹阿含經》云:「若檀越主惠施之日,得五事功德。云何為五?
一者,施命;二者,施色;三者,施安;
四者,施力;五者,施辯。
39.施命之時,欲得長壽。施色之時,欲得端正。施安之時,欲得無病。施力之時,欲得無能勝。施辯之時,欲得無上正真之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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