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受害者:不要做雷射近視有十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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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ik Complications網站就列舉不要做近視雷射手術的十大理由: 1.手術會導致乾眼症,乾眼症是近視雷射手術最常見的併發症。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網站警告,雷射手術導致的乾眼症可能是永久性的。約兩成病患在手術後,會經歷「更糟」或「顯著惡化」的乾眼症。 2.雷射手術會折損視覺品質,雷射手病患比較不容易在微弱的光線下看清事物,夜間視力遭扭曲的情況會增加。一項報告顯示,在雷射手術後六個月,17.5%的病患有暈圈,19.7%有強光,19.3%有夜間駕駛,21%有乾眼症的問題。 3.角膜在手術後無法完全癒合,手術會永久性地削弱角膜。FDA 網站警告,從事接觸性運動的人不適合做雷射手術。 4.雷射手術會影響眼壓測量的準確性,讓病人曝露於未診斷出青光眼而喪失視力的風險之中。 5.雙眼同一天手術,會讓病人處於同時喪失視力的風險之中,FDA警告,兩眼同時手術的風險,高於分別進行手術。 6.手術後可能出現嚴重的併發症。LASIK flap會在角膜上形成可供微生物滲透的永久性入口,病人出現角膜感染,並危及視力的風險大為增加。併發症可能在看似相當成功的雷射手術之後數週、數月或數年後才出現。 7.雷射手術並未免除戴眼鏡的需要。雷射手術並不能讓病人在40歲後可以不戴眼鏡閱讀,研究顯示,病人手術後的視力會隨著時間減弱,最後可能仍須重新戴上眼鏡,往往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8.雷射手術併發症的真正比率仍沒有確切的統計數字,有些併發症被歸類為乾眼與夜視減弱,而未被列為手術後的併發症。 9.雷射手術是不可逆的,相關併發症的治療選擇很有限。 10.需知雷射手術只是一種選擇性的治療,病患沒有充分的理由須冒喪失視力的危險,進行非必要的手術,眼鏡或隱形眼鏡仍是最安全的替代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