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12套的《法律講堂》講述了一個真實案例,其中包含了一個現實中的邪淫因果故事,我把它整理出來,想讓大家知道邪淫的果報的確是“從重從快”的。
故事發生在江蘇的某個城市的一個居民小區,一天小區的居民看到一個中年女人拿著掃帚追打一個年輕女子,年輕女子看到一個中年男子後就躲在他背後,中 年女人停下來質問女孩:你年紀輕輕的就做這種事,你父母是怎麼教育你的?沒想到這個女孩昂起頭說:“我爸爸就是這麼教育我的,他叫於建林”。不想中年女人 一聽這句話就跌坐在地上,說:老天哪,真是報應啊!圍觀的人群開始議論紛紛……中年男子叫張斌,四十一歲,一家外貿公司的總經理,中年女子是他的妻子王 琴,在家做全職太太。張斌公司的生意是越做越紅火,但他心裡卻越來越失落,原因是張斌三十五歲結婚,如今五年了,王琴的肚子仍沒有反應,傳宗接代的事成了 張斌的一塊心病。這時一個叫於天天的女孩闖入了他的生活,於天天2007年大學畢業後應聘到他公司工作。這個女孩不僅有著年輕人的活潑開朗,而且有著比自 身年齡的成熟得多的善解人意。但一開始張斌並沒多想,因為他的妻子王琴不僅相貌端莊而且十分賢惠,可謂上得廳堂下得廚房,除了沒生孩子,張斌確實找不到妻 子有什麼毛病。本以為兩個人不會發生什麼,可一天,於天天卻突然間消失了,電話也打不通,張斌親自去她住處尋找,結果門一打開,於天天滿臉淚水,看到張斌 就趴到他肩頭,然後就是一番哭訴:她從小和母親相依為命,一年前母親又因病去世了,這讓她非常痛心,覺得活下去沒什麼意義了。是張斌讓她鼓起了生活的勇 氣,她不想破壞他的家庭,不想要名份,只是愛他,想為他生孩子。原本張斌就愛著於天天,聽到她說要心甘情願做自己的情人,就一把抱住了她……沒過多久,於 天天說她懷孕了,張斌便向妻子提出了離婚,理由就是王琴不能生育,但沒想到王琴一聲不吭就同意了,因為王琴心裡清楚自己為什麼不能生孩子,原來在遇到張斌 之前,她與一個男人同居了四年,並且為這個男人流產過兩次,醫生說她這輩子很難再懷上孩子了。抱著對丈夫的愧疚,王琴同張斌簽了離婚協議。房子和公司歸張 斌,所有現金歸王琴,另外補償她100萬。在這之後的一天,於天天說想去王琴那裡道個歉,出乎張斌的意料,她根本不是去道歉,而是去炫耀自己的報復計劃, 如何如何把張斌搶到手,於是便出現了開頭一幕。
原來於天天到張斌的公司上班,接下來又成了他的情人,全都是她的精心策劃,是她的報復。十年前,於天天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可就在這一年夏天,她的 父親於建林愛上了同單位的一個二十五歲的女青年,於天天的母親因此生病住進了醫院,在醫院裡,於天天第一次見到了那個女人,女人對她母親說她什麼名份也不 要,只是想和於建林在一起。最終母親的淚水沒能留住父親。當時只有13歲的於天天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心裡埋下了對這個女人深深的仇恨。然而更悲劇的是, 三年後,她的父親於建林在去機場接這個女人的路上遇車禍身亡,雖然此時父親還沒有和她結婚,但如果不是那個女人,她也不會失去幸福的家庭,失去和藹的父 親。母親去世後,於天天橫下心來要為自己和母親討個說法。於是便找了調查公司,弄清了那個女人和她丈夫的名字和工作單位。原來他父親的情婦就是王琴,那個 當年破壞她家庭的女人,於天天就打算用當年王琴的那一套來去破壞王琴的家庭,最後,她成功了。
王琴破壞別人的家庭,和別人的丈夫同居了四年,並墮胎兩次,十年之後,業報現前,不僅終生不能生育,還被受害者設計搶走自己的丈夫,被人恥笑還得自咽苦果。於建林本身有著幸福的家庭,卻去搞婚外情,結果僅三年就遇車禍身亡,遭受了短命的果報。
我覺得人的福報就象燈油,快樂就象燈光,用燈芯點著雖然不是很亮,可燈油用得很慢,而邪淫就象直接點燃燈油,雖然能騰起巨大的火光,但燈油在瞬間就 燒光了,福報耗盡死期也就到了。世人都知道節省燈油,不會那樣去點燈,但在邪淫的誘惑面前卻恣意放縱,以至過快的燃盡了自己的生命,這不是愚蠢的做法嗎?
所以,請諸君真的是要潔身自愛,切莫做邪淫苟且之事,結果就是害人終害己,後悔莫及啊。諸惡莫作,諸善奉行,才是平安幸福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