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為什麼做人家的細姨?
A:我是童養媳,聽養父母說,我生父生母把我交給他們後,就回大陸,我由養父母帶大。養父母生2個兒子、1個女兒,我最小,他們當初抱我,就是要來幫忙做事,我8歲要煮飯洗衣,養父母賣雜貨,早上4點,阿兄阿姊還在睡,我就得起床幫忙,會覺得累,但認清自己身分,還是要接受。
我63年認識郭先生時才20歲。他家開碾米廠,很富裕,伊阿爸把他送到日本讀1年書,他回來後就被學校請去教書,那時很多女孩子想嫁他,常常有媒人主動到他家提親,阮阿姊跟他在同一間學校教書,兩人有曖昧,郭先生會找機會來家裡找阮阿姊,後來兩人有意愛,就結婚,生3個小孩。
阮阿姊跟姊夫都要教書,養父母就叫我到他們家幫忙帶小孩。我跟郭先生的關係是這樣來的,雖然論輩分,我要叫他姊夫,但郭跟阮阿姊結婚前,就知道我是童養媳。我住他們家,跟郭長久相處,逐漸有情愫,最後發生關係。之後我懷孕,阮阿姊和厝裡ㄟ人攏知影,我被養父母、阮阿姊責備,壓力很大,還好郭先生家有頭臉,事情沒繼續擴大,我被趕出門。最後是郭先生叫人幫忙,把我暫時安置在隔壁村朋友家,一直待產到生下大女兒。
養父母也斷絕關係
Q:後來處境如何?
A:郭先生和阮阿姊的婚姻還是維持,我理虧,也沒辦法多講話,只要他可以幫忙養小孩,我什麼事都願意忍耐。養父母那邊已經跟我斷絕關係,大女兒剛出生時,我生活很困難,郭先生就拿錢開一間雜貨店,讓我作生意賺錢,女兒我自己帶。郭先生會抽空來看我們母女,女兒開銷,他也會給;後來我又跟他生了小女兒。我覺得我生來卑微,郭先生願意照顧我,我也不多要求。這種兒女私情發生,我也無奈,外人不諒解,我往心裡吞,做人家細姨不是我甘願。
Q:女兒知道嗎?
A:沒辦法讓2個女兒有完整的家庭,我一直很歉疚,女兒長大,會問爸爸怎麼都不住在家,我就騙她們。郭先生49歲病逝,剛好我大女兒念初中,我們母女連喪禮都沒辦法參加,事後我才帶著2個女兒到他墓前祭拜。
我面對的閒言閒語太多了當初郭先生生病時,我都先把魚湯煮好,拜託他朋友送過去給他,能體諒我的人很少,鄰居都喜歡把所有罪名推給我,說我是細姨才剋夫。有些鄰居更偏激,看到我女兒也罵,那段日子很難過。我後來想,反正我在這已經沒有親人,就帶女兒搬家。
到新環境以後,我沒讓人知道我是細姨,就說先生過世,自己養小孩。別人問我要不要再嫁,我都說不要。我不想再被過去擾動,也不希望那些不愉快影響女兒們的未來。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