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錄自《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宗喀巴大師 造 法尊法師 譯 益西彭措堪布 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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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圓滿分二:一、五種自圓滿 二、五種他圓滿
壬一、五種自圓滿分二:一、真實 二、釋詞
癸一、真實
【五自圓滿者,如云:“人生中根具,業未倒信處。”】
“五種自圓滿”,就是獲得人身、生在中土、諸根具足、業未顛倒、信解依處。
以下分別解釋這五者。
一、獲得人身
獲得人身就能知言解義。
二、生在中土
【言生中者,謂能生於四眾弟子所遊之地。】
所謂“生中”,即生在佛法的中土,也就是能生在有四眾弟子遊行的地方,而不是生在沒有四眾遊行、沒有賢聖的邊地。
三、諸根具足
【諸根具者,謂非騃啞,支節眼耳皆悉圓具。】
“諸根具”,即不是癡呆、聾啞,身體支節、眼耳等具全。由於不是呆啞,所以堪能理解法義;由於諸根健全,所以堪能精勤修習善法。
四、業未顛倒
【業未倒者,謂未自作或教他作無間之罪。】
“業未顛倒”,是指沒有親自作或者教他作五無間罪。依小乘的觀點,若曾自作或教他作五無間罪,則現身決定不能證得賢聖的果位。
五、信解依處
【信依處者,謂信毘奈耶是世出世一切白法所生之處。毘奈耶者,此通三藏。】
“信依處”,即信解三藏是出生世間和出世間一切善法的依處。《菩薩地》說:“言信處者,謂信如來教法。”此處“毘奈耶”通指經律論三藏,不只是指律藏。《菩薩藏經》說:“毘奈耶者,調伏煩惱,調伏墮罪。”
若從反面來說,信解依處就是不信解邪惡處,即不對諸邪天以及外道處所發清淨信心。眾生能夠信解佛法,實乃前世的善根力所致,如《瑜伽師地論》說:“由彼前生,於佛聖教善說法處,修習淨信,長時相續,由此因緣,於今生中,唯於聖處發生信解,起清淨心。”
癸二、釋詞
為何上述五者稱為“自圓滿”呢?
【此五屬於自身所攝,是修法緣,故名自滿。】
因為這五者屬於自己的相續所攝,而且是修法的助緣,所以稱為“自圓滿”。
“屬於自身所攝”即“自”的涵義,“是修法緣”是“滿”的涵義。
《瑜伽師地論》中說:“獲得人身”是眾同分圓滿,也就是與人同分之圓滿;“生於中土”是處所圓滿;“諸根具足”是依止圓滿;“業未顛倒”是無業障圓滿;“信解依處”是無信解障圓滿。也就是對照自身來說,因為自己已是人類的同分,處所也很圓滿──生在能夠修學佛法的地方,又具足依止圓滿──依止健全的六根,堪能了知取捨與精進修法,而且沒有障礙成就的嚴重業障,又沒有障礙信解的邪見等,這樣自身便具足了修法的順緣,所以稱為自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