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愛上女毒販 書記官贓物庫竊毒
2012.07.27 02:59 am |
桃園地檢署主管贓物庫的書記官林明宗,因辦案結識女毒販黃玉華,發展出婚外情,涉嫌利用職務盜取查扣的安非他命等毒品,透過黃女賣給毒犯,一年進帳一百多萬,桃園地檢署昨依貪汙、販毒罪將林聲押獲准。
桃園地檢署七年前曾發生替代役男陳建志潛入贓物庫偷安非他命販賣,這次則是管理贓物庫的書記官監守自盜,內部控管顯然出現大漏洞。
由於過去曾發生贓物庫尚未送驗的毒品被盜賣,法院以證據不足判無罪的前例,這件書記官盜賣毒品案,緝毒組檢察官擔心影響後續偵查和審判,檢方將逐一比對清冊、評估和補救。
檢方調查,林明宗(四十一歲)已有家室,三年多前擔任執行科書記官時,因處理刑案的扣押物發還,認識黃玉華(卅歲),二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林後來被派任贓物庫主管,負責所有贓物管理。去年八月開始,林利用職務盜取檢察官查扣的一公斤多安非他命,交給黃玉華販賣。
不過黃玉華在外吹噓「毒品來源有特殊管道、有公務員罩」等,五月間,一名黃姓毒犯被逮,供出向黃女買貨,另有一名毒犯指認林明宗和黃女一起送貨,檢方前天逮捕黃玉華,她承認「毒品都是林明宗從贓物庫偷來的,他也有分錢」。
檢方前天羈押黃女,並搜索林明宗辦公室和住處,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都是女人害了他,真的看不出來」,林明宗同事獲知此案,都搖頭說,林明宗做事一板一眼,「有了小三後才變的」。
【2012/07/2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