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王作良告誹謗, 王雪峰出庭嘆遇人不淑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當年曾參與家暴法的起草,卻在婚後屢受家庭暴力的前立委王雪峰,廿六日現身法院,為丈夫王作良告她妨害名譽求償案出庭。王雪峰說,王作良「作賊喊捉賊」,不知悔改又要告她,「我遇人不淑,精神很痛苦,也很傷心。」
王雪峰自從三年前傳出被丈夫王作良家暴後,二人之間紛爭不少,在取得保護令後分居,正在打離婚官司。
本案起因王雪峰去年提出裁判離婚訴訟後,又因存款被王作良領走,除向北檢提出刑事告訴,還向北院聲請保全證據;結果法官告訴她王作良已出國,她才發現王作良提早離台,因此在離婚訴狀中,指王作良有意「潛逃出境」。
王作良認為潛逃出境盜領存款的指控不實,涉及妨害名譽,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王雪峰賠償五十萬元。
法官昨日開庭審理,身材纖細、看起來有些瘦弱的王雪峰獨自到庭答辯。她駁斥王作良指控,強調相關說法都是有所依據,且王作良年初回國,承辦盜領案的檢察官二月開庭後,為什麼會把王作良和其父母限制出境?她的說法是有客觀事實的合理懷疑。
王雪峰強調,她受嚴重家暴,提告的證據就有四張驗傷單;最嚴重一次,她被打成腦震盪、耳膜破裂,顧念夫妻情誼,才沒提刑事告訴,只提民事損害賠償;沒想到,反被王作良提告求償,根本是作賊喊捉賊。
王作良則駁斥,強調他絕對沒有潛逃出境,更沒有盜領所謂的七、八千萬元,有關金錢數額都不正確,王雪峰向媒體記者指稱他盜領存款,是在毀損他的名譽。
法官原本以二人還有夫妻關係,希望勸和,在目睹二人你來我往、詞鋒銳利又相持不下,和解無望,只好諭知九月六日下午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