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迷姦偷拍的富少李宗瑞,逃亡廿三天後投案,昨天他全盤否認犯罪,強調和所有女子都是合意性交。檢察官當庭播放十五個疑似遭他迷姦的性交影片,逐一要他說明有無下藥迷姦,他看了一陣子,覺得尷尬,承認男主角都是他,請檢察官不要再看下去了。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蒞庭的檢察官當庭痛斥李的行徑「變態」、「有病」,李則神情平靜,不置可否。
法院經過二個小時四十分的審訊,認定李宗瑞因涉及性侵重罪,且有逃亡事實,裁定李羈押,但未准禁止通信、接見,檢方昨晚抗告成功,李被禁見。至於涉嫌協助李藏匿的女子陳美蘭,檢方諭令十二萬元交保。
李宗瑞在檢方偵訊、及法院羈押庭時,略顯疲累,他除了在陳述父母、友人接連被傳喚,連累親友、家人時,情緒激動,一度流淚外,大致上神情平靜。
李宗瑞極力否認有女藝人入鏡,辯稱全部都是經對方同意,才發生性關係和拍攝影像,也沒有散布性愛照。李還大言不慚說,這些人都是在夜店認識,有人還去過他住處兩次,他也叫得出名字,更可證明「對方是心甘情願,怎麼會下藥。」
蒞庭檢察官,當庭痛斥李宗瑞「變態、有病」,聲音大到法庭外都聽得到檢察官的訓斥聲。
李坦承他就是影片中的男主角,但他沒有下藥迷姦、與對方是合意性交,也都是「你情我願」,他承認有用攝影機拍攝性愛過程,但不是偷拍,攝影機就光明正大擺在床邊桌上,女方都知道,哪有偷拍?
他說,這些與他發生性關係的女子,有些是一夜情,有些則是真心喜歡的,他和大多數女朋友的交往時間都有一個月。
對於指控他迷姦的女子,李宗瑞氣憤難平,大罵那些女子太過分,當初是雙方說好要一起拍攝留下愛的紀錄的,怎麼因媒體爆料,就反過來指控他的不是。他說,影片及照片中閉眼睛的女子,「都是在睡覺或酒醉」。
李供稱,去年七月他被控性侵後,警方就搜索查扣他的電腦檔案,而且也沒有查出他有裝針孔攝影機,他何來散布淫照,也根本沒有黑道散布之事。對於媒體指他靠黑道資助、圍事完全不是事實。
李宗瑞說,他事後躲在陳美蘭家,是覺得陳擅於傾聽、好客才請她協助,讓他逃亡這段時間能夠好好休息。
檢警為了早日緝捕李宗瑞到案,連日傳喚他的父母及友人,李提及此事,一度流淚,說對不起他們。他說,檢警找上他的家人,他被逼急了,沒辦法再躲下去,決定出面投案。
檢方經過三個小時訊問,聲押李宗瑞。聲押庭中,蒞庭的主任檢察官戴東麗,大罵李是變態、有病,氣氛一度尷尬,法官諭知李不用回應檢方斥責。
昨天下午,戴東麗再親赴台北看守所,就訊李宗瑞,追查黑道介入喬性侵案、黑道散布淫照情形,但李仍然否認有黑道介入。檢方另將針對藏匿人犯、妨害祕密、洩密等部分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