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帝25歲繼位,仍住養心殿,到他而立之時,清帝入主中原已近百年。中原地區,半個世紀,太平安定,沒有戰爭。康熙晚期,吏治鬆弛,官員貪污,相當嚴重。雍正帝雷厲風行,嚴肅吏治,起到很好的效果。但雍正後期,身體欠佳,迷戀丹藥,官員腐敗。乾隆帝親抓大案要案,懲治貪官,整頓吏治,態度鮮明,措施具體。
在養心殿乾隆帝辦的一件大案是高恆貪污案。
高恆,滿洲鑲黃旗人,高佳氏,大學士高斌之子。高斌官文淵閣大學士、軍機大臣、內大臣、吏部尚書、直隸總督、南河(江南河務)總督等,女兒是乾隆帝慧賢皇貴妃。高斌一生,勤奮兢業,以73歲高齡,累死在治河工地上,與靳輔等同受廟祀。高恆依恃乃父為高官,又是乾隆帝小舅子,沒有經過科舉考試,以國子監蔭生,被授予戶部主事。
這自然比科舉考試升官來得快,也來得容易。經外放,任肥差——山海關、淮安關、張家口關等稅關的長官。不久,署理長蘆鹽政,接著任天津總兵。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授兩淮鹽政。這兩淮
鹽政既是貴差,又是肥差,當年康熙帝任命李煦擔任。可見乾隆帝對高恆的信任和寵信。高恆官運亨通,二十九年(1764年),奉調回京,任上駟院卿,主管天子馬匹,仍兼領兩淮鹽政。三十年(1765年),他因從兄(堂兄)高晉為兩江總督,應當迴避,不再管兩淮鹽政,署戶部侍郎,相當於財政部副部長兼國家稅務總局局長。不久,任總管內務府大臣,就是大內的總管。總管內務府大臣是至親、至信、至重、至要的官缺。三十二年(1767年),署吏部侍郎,任管幹部和人事的副部長。這時,乾隆帝屢次南巡,兩淮鹽商在揚州迎駕,興建行宮,大肆鋪張,花費巨大。
高恆在任兩淮鹽政期間,令鹽商每一引鹽抽銀三兩為公家用錢,這筆銀子他中飽私囊,沒有報告戶部。三十三年(1768年),兩淮鹽政尤拔世,奏報高恆貪污弊端,乾隆帝命罷高恆官,並命江蘇巡撫彰寶,會同尤拔世,聯合查辦此案。經過調查,諸鹽商告發:高恆貪污連年上貢和準備南巡的銀子467萬餘兩。這個數字有多大呢?全國年徵鹽課銀:康熙六十年(1721年)為377萬餘兩,雍正十二年(1734年)為399萬餘兩,高恆竟然貪476萬餘兩!乾隆帝命刑部調查審理,事實清楚,證據充足。諭旨:高恆受鹽商賄金,伏誅。
俗話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高恆之子高樸,也不是科舉正途出身,以祖、父、姑三重關係,初為員外郎,繼為給事中,巡山東漕政,由處級升為局級。三十七年(1772年),破格任左副都御史(副部級)。乾隆帝發現高樸耍小聰明:“朕前有意見長,退後輒圖安逸。”吏部議免其官,命從寬,仍其職。遷為兵部右侍郎。乾隆帝秘密記錄直省道台與知府的姓名、政績和缺點,但被太監高雲從洩露到外廷,致使左都御史觀保等私下議論其事。高樸聞知,具疏報告。乾隆帝大怒,命誅高雲從,其他不問。乾隆帝表揚高樸說:“諸大臣豈無見聞,獨高樸為之陳奏,內省應自慚。”並指出:“高樸若沾沾自喜,不知謹懍,轉致妄為,則高雲從即其前車,朕亦不能曲貸也。”四十一年(1776年),命高樸任新疆葉爾羌辦事大臣。距葉爾羌四百餘裡有座密爾岱山,產美玉,已封禁。高樸到葉爾羌後,疏請開採,每年一次。
兩年後,新疆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勒底,奏訴高樸役使回民三千人上山采玉,婪索金銀,盜賣官玉。乾隆帝得到奏報,命將高樸奪官嚴鞫(jū)。經查,高樸在葉爾羌存銀16000餘兩、黃金500餘兩,並將美玉寄回家。乾隆帝諭曰:“高樸貪婪無忌,罔顧法紀,較其父高恆尤甚,不能念為慧賢皇貴妃侄而稍矜宥也。”就是說,不能因高樸是皇貴妃的親侄子,就可以免受處罰。乾隆帝命:殺高樸,籍其家。
在養心殿乾隆帝辦的另一件大案是王亶望貪污案。
王亶望,山西臨汾人,江蘇巡撫王師之子。亶望考取舉人後,沒有參加會試和殿試,雖沒取得進士功名,但花錢買了個知縣。先後任甘肅山丹、皋蘭等縣知縣,後升為雲南省武定府知府。乾隆帝引見後,命他仍然去甘肅,等待分配,後任寧夏府知府。再升任浙江布政使,就是副省級,並暫署巡撫,就是代省長。王亶望雖然學歷不高,又不是正途,但會做官,官運亨通。王亶望喜歡拍馬屁,卻拍到馬蹄子上。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帝到天津巡視,王亶望藉機向乾隆帝獻上金如意,金如意上嵌飾珠寶,非常貴重,但遭拒絕。一年後,王亶望由浙江布政使兼代理巡撫,調任甘肅布政使,這顯然是明調暗降。
王亶望到甘肅就職後,做了一件事,令乾隆帝發怒。原來規定:允民用豆和麥,可捐納國子監的生員,可以應試入官,這叫作“監糧”,乾隆帝曾下令廢除。不久,乾隆帝又允肅州和安西,可以如舊例捐納。王亶望到甘肅任,向陝甘總督勒爾謹申請,以內地倉儲未實為由,代為上疏申請甘肅省諸州縣都可以收捐;隨之,又請於勒爾謹,令民眾改為輸納白銀。王亶望又虛報旱災,謊稱以粟治賑,就是直接或變相貪污賑災糧銀,以飽私囊。他們做得很巧妙,自總督以下官員都有份,王亶望獲取更多。議行半年多,王亶望疏報共收捐(賣名額或賣文憑)19017名,獲得豆麥827500餘石。
事發,乾隆帝說:“甘肅民貧地瘠,安得有二萬人捐監?又安得有如許餘糧?今半年已得八十二萬,年復一年,經久陳紅(陳糧) ,又將安用?即云每歲借給民間,何如留於閭閻,聽其自為流轉?”因發“四不可解”詰問勒爾謹。勒爾謹巧辭回复。乾隆帝沒有深究,只是告誡說:“爾等既身任其事,勉力妥為之可也。”而後,王亶望升任浙江巡撫。
猴改不了爬樹,狗改不了吃屎。王亶望任浙江巡撫後,迎駕乾隆帝南巡。王亶望在杭州迎駕,建造屋宇,點綴燈彩,華縟繁費,極為奢侈。乾隆帝既喜歡豪華鋪張,又不願顯得奢華,告誡下不為例。王亶望母親死,請治喪百日後,留海塘工程效力,獲准。但浙江巡撫李質穎入覲養心殿,順便奏告王亶望不派妻孥等回鄉治喪。乾隆帝借茬將王亶望免職,仍留海塘工程效力。
案子由突發事件引起。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肅循化(今屬青海)撒拉族蘇四十三率眾起事。陝甘總督勒爾謹督師兵敗,被逮捕下獄。大學士阿桂、尚書和珅先後出師甘肅,因雨延期入境。乾隆帝因疑甘肅連年報告大旱不實,令調查具實奏聞。阿桂等上奏王亶望等賣官、虛報旱災等罪。乾隆帝大怒,命逮捕陝甘總督勒爾謹、原巡撫王亶望、甘肅布政使王廷贊、蘭州知府蔣全迪等下獄。此案受牽連的勒爾謹,滿洲鑲白旗人,乾隆初以翻譯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員外郎。後升任陝甘總督。下刑部論斬,命改斬監候,死於獄中。此案也受牽連的陳輝祖,為兩廣總督陳大受之子,時任閩浙總督兼浙江巡撫,以查抄王亶望家時匿藏金玉器,後賜自裁,其子戍伊犁。
此案還牽連已故乾隆三年(1738年)狀元、軍機大臣、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四庫全書館正總裁、上書房總師傅兼翰林院掌院學士於敏中,時敏中已死,併入祀賢良祠。乾隆帝命“於敏中著撤出賢良祠”,遭身後之辱。
經審:諸州縣賄賂數以千萬計;抄王亶望家得金銀100餘萬兩。審結:總督勒爾謹自裁(死於獄中),巡撫王亶望論斬,布政使王廷贊論絞,蘭州知府蔣全迪斬首,州縣官貪污賑濟銀二萬兩以上者22人俱斬首。還有,王亶望之子王裘發伊犁,幼子下獄到年滿12歲時逐個流放。而後,又發現並誅殺閔鵷元等11人,獲罪董熙等6人。
王亶望之案,總督勒爾謹、巡撫王亶望等貪污腐敗,激發了甘肅蘇四十三民變。此案殺總督勒爾謹和陳輝祖二人,巡撫王亶望一人,布政使王廷贊一人,知府和知縣等33人,其他受處分官員多人。
乾隆在養心殿乾隆帝辦的又一件大案是國泰貪污案。
國泰,滿洲鑲白旗人,富察氏,初官刑部主事,再遷郎中,後升任山東布政使。國泰是紈絝子弟,家教不嚴。其父文綬,歷官山西布政使、河南巡撫,署陝甘總督、湖廣總督、四川總督,曾三次因徇庇貪污犯等罪而被免官,並發往軍台或伊犁效力。文綬常年在京外做官,無暇嚴教兒子。國泰依仗出身上三旗,父親又是高官,少年
得意,驕橫跋扈。對待屬吏,小不當意,便發脾氣,加以呵斥。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御史錢灃劾奏山東巡撫國泰和布政使於易簡吏治廢弛,貪縱營私,貪婪無饜,搜刮百姓,州縣庫空。乾隆帝命尚書和珅、左都御史劉墉前往調查處理,並令錢灃同往。這三個人態度不同:劉墉(山東諸城人),主持正義,以國泰虐害其鄉裡,偏向錢灃;錢灃因揭發此案,堅持嚴查,不屈不撓;和珅雖“怵錢灃”,卻暗裡袒護國泰,事先透露消息,國泰已做準備——假借市銀(市場流通銀子)補足庫銀虧空。
和珅到濟南後,立即盤查歷城銀庫裡的帑銀,並令抽看庫銀數十封,足數無缺,立即起身,返回行館。這裡有個故事:“帑銀以五十兩為一鋌,市銀則否。”就是說帑銀與市銀的規格與包裝不一樣。有論者說劉墉先同錢灃商量,共同定下舉措。於是,錢灃按計行事——請立即封庫,第二天再查。
第二天他們來到銀庫,發現庫銀為外借的市銀充數。錢灃按問得實,召來商人,歸還所借,銀庫為之一空。劉墉和錢灃再查章丘、東平、益都三州縣的銀庫,全都虧缺。經查,山東各州縣銀庫虧二百多萬兩銀子,都是國泰、於易簡在官時的事。在審訊國泰時,國泰對錢灃罵道:“汝何物,敢劾我耶!”劉墉大怒道:“御史(錢灃)奉詔治汝,汝敢罵天使耶?”當即命人抽國泰的嘴巴。國泰害怕,跪在地上。和珅看著,也沒辦法。國泰等罪狀屬實,和珅也無法庇護。
此案經進一步審理,國泰承認貪婪索取其下屬官員,數輒至千萬。於易簡諂媚國泰,督撫夥同貪婪。獄定,皆論斬,乾隆帝命改斬監候,下刑部獄。命國泰即在獄中自裁。此外,兩年後,兩江總督郝玉麟之子郝碩,官江西巡撫,被劾鞫實。乾隆帝命郝碩同國泰例,賜自裁,並通諭:“諸直省督撫,當持名節,畏憲典,以國泰、郝碩為戒!”
乾隆辦的這三個大案,事涉大學士一人,總督、巡撫、布政使八人。他們官不可謂不高,刑不可謂不重——主犯殺頭,抄沒家產,殃及子孫。《清史稿》第三百三十九卷為乾隆朝18位省部級貪官列傳或附傳,纂者最後論道:“高宗譴諸貪吏,身大辟,家籍沒,僇(lù)及於子孫。凡所連染,窮治不稍貸,可謂嚴矣!”但是,為什麼貪污之風屢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呢?《清史稿》本卷纂者又評論:“乃營私骫(wěi)法,前後相望,豈以執政者尚貪侈,源濁流不能清歟?抑以坐苞苴敗者,亦或論才宥罪,執法未嘗無撓歟?”(《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九)就是說,其一,源濁流不能清;其二,執法受到干擾。不過,歷史經驗,可以總結。佛家首戒貪,戒貪在知足。胤禛《悅心集》載錄無名氏《不知足詩》:終日奔波只為飢,才方一飽便思衣。衣食兩般皆具足,又想嬌容美貌妻。娶得美妻生下子,恨無田地少根基。買得田園多廣潤,出入無船少馬騎。槽頭結了騾和馬,嘆無官職被人欺。縣丞主簿還嫌小,又要朝中掛紫衣。若要世人心裡足,除是南柯一夢迴。
乾隆懲貪的歷史鑒戒:
一、盛世當用重刑。貪贓枉法,代價沉重:身陷極刑,家產籍沒,妻妾為奴,殃及子孫。“觀其所誅殛,要可以鑑矣!”
二、貪官多為寵臣。怙寵亂政,民飢成亂。貪官多是寵臣,騷亂多因民怨。《水滸傳》說“官逼民反”,為防止民反,必嚴懲貪官。
三、治貪從高端始。先清源泉,再理濁流。源清流不濁,源濁流不清。乾隆帝懲貪重點是總督、巡撫、布政使,結果卻漏掉了更大的貪官,如和珅。
作者:閻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