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轉貼自 《時報週刊》
2012-11-02 第1810期
這樣巧立名目猛撈油水,真是胡搞瞎搞、莫名其妙!
此種行徑與貪污何異???
如果確實有濫發各種獎金之實的話,監察院及廉政署應該深入調查,立法委員們請用力把這些不合理的預算砍了吧...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些國營企業多年來一直有高官收賄及弊案不斷,近日爆發的台鐵副局長收賄接受性招待案可見一般...
今日的希臘,希望不會是明日台灣之寫照;前車之鑑,殷鑑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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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店台鐵虧損連連,去年虧損近百億元,累積虧損更高達1,000多億元,日前預算編列,每位員工明年將可領2.78個月年終獎金,引發各界反彈。其實不僅如此,最新出爐的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更直指,台鐵在102年度「其他獎金」共編列7.8億元預算,是17個國營事業中編列最多的單位,占了7成。而虧損達2,000億元的台電也不遑多讓,以1.6億餘元的「其他獎金」預算居第二。
虧的愈多,員工領的愈多,從台鐵與台電的獎金編列即可略知一二!
台鐵近年來誤點頻頻、設備老舊,服務備受詬病,年年虧損,最新出爐的預算中心報告,針對國營事業一○二年度「其他獎金」預算編列情形,十七家國營事業共編列十一億餘元,其中台鐵占的比率最高。
立法院預算中心發現,台鐵連年虧損,但一○二年度其他獎金預算編列,卻是四年來最高,若干獎金規定的分配對象,擴及非直接相關人員,有些還要提撥一、二成到局長專戶,連不相干的長官也要分一杯羹。台鐵趕工獎金,更有刻意「經核准延期再提前完工」之嫌,必須控管。立委痛批:「貪得無厭!」
立法院預算報告針對中央銀行、台灣金融控股公司、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財政部印刷廠、台灣菸酒公司、台糖、中油、台電、漢翔、中華郵政、自來水公司、台鐵、台灣港務公司、桃園機場、勞保局及存保公司十七家國營事業「其他獎金」編列情形。預算報告指出,一○二年度國營事業「其他獎金」共編列十一億元,台鐵就編了七.八億餘元,高居第一;第二名,也是日前頗受詬病的台電,共編列一.六億餘元。
績效認定寬鬆
全員統統有獎
預算中心認為,近年來鐵路局營運均呈虧損,所以未發放「績效獎金」,僅核發「考核獎金」及「其他獎金」,但從交通部提供的資料及鐵路局的預算書,發現鐵路局「其他獎金」逐年增加,從四年前九十九年度的七.一億餘元,今年增加到七.八億餘元,以鐵路局連年虧損的情形,更應控制這類費用,以免虧損持續擴大。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鐵路局發給的營運獎金,目的為「鼓勵交通部鐵路局員工加強服務,提高營運效率,增加營收,維護路線及設備,促進行車安全」,支給對象為「在該局年度預算內,以用人費用項目下預算支付薪資之人員」,並以職責輕重及工作繁簡區分。
但這筆獎金,除了貨運或餐旅服務總所依獎金制度雇用者、調兼臨時工程的機構職務,並支專案待遇人員、記大過或因案免職者等,幾乎全體員工皆可支領營運獎金,且未因特殊功績而發放,根本沒有獎勵效果。
預算中心強調,「獎勵」應有績效卓著的前提,其非常性及貢獻性有別於一般事務,鐵路局發給的無責任事故獎金及駕駛安全獎金,性質上類似一般例行性的本職業務,未見特殊性,卻編列獎金發放,對於績效的認定顯然過於寬鬆。
依據「交通部台鐵從業人員營運獎勵須知」,補票提扣獎金是以補票加收部分題列獎金,除了列車長、車掌查票員等相關人員可以分配外,快車及對號車補票加收部分,必須分別提列一到二成給運務處及局長專戶,發放給各級主管,並非直接相關人員。
非現場人員
拖延工時也能領
除了台鐵,虧損高達二千億元的台電,因為不堪虧損喊漲,搞到天怒人怨,馬政府差點因此垮台,但一○二年年終獎金不僅有三.五個月,其他獎金預算編列也在十七家國營事業中高居第二名。
其實各單位還有各類五花八門獎金,維持不跳電也能有獎金。預算報告指出,台電的「快裝快卸獎金」雖然不屬於其他獎金,但這類獎金除了發給碼頭、卸煤等相關人員,還包含發電廠廠長及副廠長,並給予台電過大的獎金自行裁量權,就連非現場人員可能也領得到,造成浮濫發放。
此外,台電還發放「趕工獎金」,預算中心認為,各項工程如經核准延期後再提前完成者,並不是在原定工程期限內提前完工,根本不該給。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也說,很多單位為了發放趕工獎金,明明在某時間點即可完工,提報時卻故意把完工時間延長。
雖然台電表示,近年來均未發放,但預算中心認為,這筆獎金發放的實施作業要點至今仍然適用,為了避免日後發放會有爭議,仍恢復原有限制。
獎金名目
什麼都不奇怪
除了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國營事業還會針對管理上巧立各種獎金名目,如服務獎章獎勵金、退休服務獎章獎勵金、營運獎金、無責任事故獎金、駕駛安全獎金、交通專業獎章、收費獎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