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國共內戰中的交通警察總隊是什麼單位?
交警總隊是由軍統的別動軍、忠義救國軍改編的軍隊,由於抗戰後裁軍時,將各類游雜部隊進行收束,因此屬於游擊隊性質的別動軍與忠義救國軍便成為收編、解編的對象。
據曾為別動軍,後任交警總隊軍官的張贛萍說:原本別動軍與忠義救國軍本計劃改編為海軍陸戰隊,但因戴笠死亡,原計劃中止。最高當局(可能指蔣介石)為了保全這批武裝力量,於是成立交通警察總局,以保護鐵路交通線為名,收容別動軍、忠義救國軍。該單位全美械, 每個總隊均配有大量的衝鋒槍、自動步槍、迫擊砲、輕重機槍,比起一般的國軍火力還強,還有一個特種總隊(轄步兵兩大隊、艦艇一大隊、裝甲車一大隊)。總體來說,交警部隊屬輕裝步兵。
不過,也許張贛萍的記憶有誤,因其改編時間不確實,當是記憶錯誤所致。據其他資料則說是戴笠在戰後整編時,為保全軍統武裝計,因此主動與交通部商議,設立交通警察總局,以收容別動軍與忠義救國軍,並擔任維護鐵路交通線任務。這當近事實。雖然名義上歸交通部管轄,但他們並不接受交通部的指揮命令,他們的薪餉是由軍政部(以後改為國防部)負擔,實際指揮由保密局(前身為國民政府軍事統計局)負責。交警總隊殘部退來台灣後就被明令解散了,高層人員大多回歸保密局建制。
事實上,中國經常為了保存武力(編制無法容納時),或隱藏軍事力量(如:抗戰前的稅務警察總隊),所以往往將部隊以警察的稱號編組,以保存實力。
- 2010-04-08 21:51:46 補充
交通警察總隊的主要任務在於保衛交通路線(含鐵、公路、航空、水運)及重要礦場,因此才以交通警察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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