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重新定義薪酬價值觀
人力資源主管常常在召募新人時,會碰到一個實際又矛盾的問題--要以什麼價值標準來用人呢?在候選名單中,往往有些人能力就是強,潛力就是好,可惜,薪水太貴,年資又太淺,找進來準會「壓死」現職的同仁。
在許多的考慮與妥協下,用人又回歸過去傳統的價值標準:
高一點的學歷,久一點的專業背景,只為了維持眼睛看得見的公平,只為了在部門內,讓現職員工能心服口服。在這樣重重的考慮與妥協下,往往我們放棄了最好的人選,因為,價碼太貴,內部無法建立所謂「公平原則」;因為,資歷太淺,擔心新人壓過老人,打擊士氣。
1.你真正的價值在哪裡?
圓山大飯店前總經理嚴長壽被工會公投罷免下台,其中一個原因是:工會不滿他削減員工福利,卻高薪聘請兩位副總或執行副總進駐公司。從員工的眼光看來,這些領高薪的,或許只會打打高爾夫球,只會交際、應酬,而真正替顧客提供服務的是他們這群實際的執行者,而不是那些坐領高薪的人,在薪資的分配上,是不公平的。
這話說來,似有幾分道理,但從薪酬的角度來看,卻是錯誤的,因為薪酬的標準應該建立在真正的價值上。
一個侍者為飯店服務役勞,假設他盡忠職守,作好每個侍者應有的職務動作與提供相對滿意的服務,為飯店帶來的實際價值是每月六萬元,為了犒賞他,飯店每月給予侍者五萬五千元薪酬。
而被認為坐領高薪的副總成執行副總,或許打高爾夫球,或許交際應酬,但他帶來的市場與價值,可能是每月一千萬、兩千萬,那你覺得公司要怎麼犒賞他們呢?也是五萬五千元嗎?從什麼價值觀點上,才是真正的公平呢?吃大鍋飯?或每人分一瓢羹的薪酬觀念?這些在現今的環境裡,已漸漸離我們遠去。
2.職能專才決定你的薪酬
舉一個有趣的例子來看。假設名節目主持人A與B,就主持能力來講,或許相當,就長相來講,也算相當;但兩個人的主持價碼,卻相差懸殊,可能A一集主持費一百萬,而B卻只有六萬。其實他們的差異,就影視界的說法是知名度及卡司價碼不同;就薪酬觀念是職能專才基礎(Competence.based)不同。
經濟學的觀點說:「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操縱著市場。」若你的薪酬價碼是五萬元,只要有公司也願意用五萬元聘請你,你們就銀貨兩訖--成交;若你覺得你有五萬元的價碼,但沒有公司願意以此價碼延聘你,你就會在一次、兩次、三次的面談中,把自己的價值妥協至別人可以接受的價位,直到成交為止。若員工的價值已超過公司能給予的價碼,自然地,他會找到符合他薪資期望的公司,然後跳槽。
在許多的考慮與妥協下,用人又回歸過去傳統的價值標準:
高一點的學歷,久一點的專業背景,只為了維持眼睛看得見的公平,只為了在部門內,讓現職員工能心服口服。在這樣重重的考慮與妥協下,往往我們放棄了最好的人選,因為,價碼太貴,內部無法建立所謂「公平原則」;因為,資歷太淺,擔心新人壓過老人,打擊士氣。
1.你真正的價值在哪裡?
圓山大飯店前總經理嚴長壽被工會公投罷免下台,其中一個原因是:工會不滿他削減員工福利,卻高薪聘請兩位副總或執行副總進駐公司。從員工的眼光看來,這些領高薪的,或許只會打打高爾夫球,只會交際、應酬,而真正替顧客提供服務的是他們這群實際的執行者,而不是那些坐領高薪的人,在薪資的分配上,是不公平的。
這話說來,似有幾分道理,但從薪酬的角度來看,卻是錯誤的,因為薪酬的標準應該建立在真正的價值上。
一個侍者為飯店服務役勞,假設他盡忠職守,作好每個侍者應有的職務動作與提供相對滿意的服務,為飯店帶來的實際價值是每月六萬元,為了犒賞他,飯店每月給予侍者五萬五千元薪酬。
而被認為坐領高薪的副總成執行副總,或許打高爾夫球,或許交際應酬,但他帶來的市場與價值,可能是每月一千萬、兩千萬,那你覺得公司要怎麼犒賞他們呢?也是五萬五千元嗎?從什麼價值觀點上,才是真正的公平呢?吃大鍋飯?或每人分一瓢羹的薪酬觀念?這些在現今的環境裡,已漸漸離我們遠去。
2.職能專才決定你的薪酬
舉一個有趣的例子來看。假設名節目主持人A與B,就主持能力來講,或許相當,就長相來講,也算相當;但兩個人的主持價碼,卻相差懸殊,可能A一集主持費一百萬,而B卻只有六萬。其實他們的差異,就影視界的說法是知名度及卡司價碼不同;就薪酬觀念是職能專才基礎(Competence.based)不同。
經濟學的觀點說:「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操縱著市場。」若你的薪酬價碼是五萬元,只要有公司也願意用五萬元聘請你,你們就銀貨兩訖--成交;若你覺得你有五萬元的價碼,但沒有公司願意以此價碼延聘你,你就會在一次、兩次、三次的面談中,把自己的價值妥協至別人可以接受的價位,直到成交為止。若員工的價值已超過公司能給予的價碼,自然地,他會找到符合他薪資期望的公司,然後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