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男女有別,授受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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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男人都是不說內房的事情,女人也不可談論外面的風情。古時,若非祭拜喜慶或喪事,男女是不准有相互交接器物的舉動,即使有交接器物,也只是授器物而不親
手,所以說:「男女授受不親。」士族家庭更是男女各走各的巷路;浴室各別,床分內外;不准通用衣服,不准言談嬉笑;男子要到室內,若室內沒有燈火就不進
去,進去了也不可喧嘩或比手劃腳。夜間行走,必須提燈燭,不提燈火就不外出。女子出門,更必須將面目掩蔽起來,不可過於拋頭露面,夜間沒有火燭就不可外
出。道路上的男子走右邊,女子走左邊,樓梯也是如此,夫妻同行,男於前,女隨於後,不得同行。
從前文伯公的母親,就是孔子的學生季康子的堂叔祖母(如今人稱呼的「嬸婆」), 有一天,季康子前往拜謁她,只隔著門與季康子談話而不露面,並將全家的規矩都一一向季康子指示明白,季康子受教後即一直遵守著,不敢稍微踰越。孔子聽到了 即認為這是分別男女居室的禮儀而嘉許之。古人之所以這般慎重男女居室的規則,大概是要杜絕邪思在未發之前,謹防淫禍於未來吧!現世人心不古,道德禮儀更漸 被摒棄,男女居室的規則能不遵守嗎?帷薄能不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