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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為什麼是我得癌症(嗜葷如命)?復旦大學女博士/于娟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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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為什麼是我得癌症(嗜葷如命)?復旦大學女博士/于娟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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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娟,女,年32歲,祖籍山東濟寧,海外歸國博士,本科就讀上海交大,在復旦讀完碩士博士,後赴挪威繼續深造。回國任職於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講師,一個大學副教授的妻子,一個兩歲孩子的母親。

2010年1月2日,于娟被確診乳腺癌晚期,2011年4月19日淩晨三時許,于娟辭世。⋯⋯

時隔一年,幾經生死,我可以坐在桌邊打字,我覺得是我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了,客觀科學,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地去分析總結一下,為啥是我得癌症。做這件事對我並無任何意義,但是對周圍的人可能會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

我在癌症裡整整掙扎了一年,人間極刑般的苦痛,身心已經摧殘到無可摧殘,我不想看到這件事在任何一個人身上發生,但凡是人,我都要去幫他們去避免,哪怕是我最為憎恨討厭的人。

之所以去思考這個問題,並且儘量想寫下來是因為無論從什麼角度分析,我都不應該是患上癌症的那個人。痛定思痛,我開始反思自己究竟哪點做得不好,所以上天給我開個如此大的玩笑,設個如此嚴峻的考驗。

一、飲食習慣:

1、瞎吃:

我是個從來不會在餐桌上拒絕嘗鮮的人。基於很多客觀原因,比方老爹是廚子之類的優越條件,我吃過很多不該吃的東西。不完全的統計,孔雀、海鷗、鯨魚、河豚、梅花鹿、羚羊、熊、麋鹿、馴鹿、麂子、錦雉、野豬、五步蛇諸如此類不勝枚舉。除了鯨魚是在日本的時候超市自己買的,其他都是順水推舟式的被請客。然而,我卻必須深刻反省,這些東西都不該吃。尤其我看了《和諧拯救危機》之後。選擇吃他們,剝奪他們的生命,讓我覺得罪孽深重。破壞世間的和諧、暴虐地去吃生靈、傷害自然毀滅生命這類的話就不說了。

最最主要的是,說實話,這些所謂天物珍饈,味道確實非常一般。那個海鷗肉,高壓鍋4個小時的煮燉仍然硬的像石頭,咬上去就像啃森林裡的千年老藤,肉纖維好粗好乾好硬,好不容易啃下去的一口塞在牙縫裡搞了兩天才搞出來。

我們要相信我們聰明的祖先,幾千年的智慧沉澱,他們篩選了悠長悠長的時候,遠遠長過我們壽命時間的無數倍,才最終鎖定了我們現在的食材,並由此豢養。如果孔雀比雞好吃,那麼現在雞就是孔雀,孔雀就是雞。

2、暴飲暴食:

我是個率性隨意的人,做事講究一劍在手快意恩仇,吃東西講究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我的食量聞名中外,在歐洲的時候導師動不動就請我去吃飯,原因是老太太沒有胃口,看我吃飯吃得風捲殘雲很是過癮,有我陪餐講笑話她就有食欲。其二,我很貪吃。之所以叫bluemm是因為在復旦讀書時候導師有六個一起做課題的研究生,我是唯一的女生。但是聚餐的時候,5個男生沒有比我吃得多的。年輕的傻事就不說了,即便工作以後,仍然屏著腰痛(其實已經是晚期骨轉移了)去參加院裡組織的陽澄湖之旅,一天吃掉7個螃蟹。

我最喜歡玩的手機遊戲是貪吃蛇,雖然功夫很差。反思想想,無論你再靈巧機敏,貪吃的後果總是自食其果。玩來玩去,我竟然是那條吃到自己的貪食蛇。

3、嗜葷如命:

得病之前,每逢吃飯若是桌上無葷,我會興趣索然,那頓飯即便吃了很多也感覺沒吃飯一樣。我媽認為這種飲食嗜好,或者說飲食習慣,或者說遺傳,都是怪我爹。我爹三十出頭的年紀就是國家特一級廚師,90年代的時候,職稱比現在難混,所以他在當地烹飪界有點名頭。

我初中時候,當地三分之一的廚子是父親的徒子徒孫,而認識他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掌上明珠。可想而知,我只要去飯店,就會被叫「師妹」,而那些叫「師叔」的廚子會帶我到廚房,並使勁地塞好吃的東西給我。那時候沒有健康飲食一說,而且北方小城物質匱乏,葷食稀缺。我吃的都是葷菜。

其二就是,我很喜歡吃海鮮。話說十二年前第一次去光頭(我丈夫)家,他家在舟山小島上。一進家門,我首先被滿桌的海鮮吸引,連他們家人的問題都言簡意賅地打發掉,急吼吼開始進入餐桌戰鬥,瞬間我的面前堆起來一堆螃蟹貝殼山。公公婆婆微笑著面面相覷。我的戰鬥力驚人超過了大家的預料,導致婆婆在廚房洗碗的時候,差公公再去菜市場採購,因為怕晚飯不夠料了。

十幾年之後每次提到我的第一次見面,婆家人都會笑得直不起腰,問我怎麼不顧及大家對你第一印象。我的言論是:我當然要本我示人,如果覺得我吃相不好,就不讓我當兒媳婦的公婆不要也罷,那麼蹭一頓海鮮是一頓,吃到肚子裡就是王道。

我在這裡寫這些不是說吃海鮮不好,而是在反思為啥我多吃要得病:我是魯西北的土孩子,不是海邊出生海裡長大的弄潮兒,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光頭每日吃生蝦生螃蟹沒事,而我長期吃就會有這樣那樣的身體變化:嫁到海島不等於我就成了漁民的體質。

話說我得了病之後,光頭一個星期不到,考研突擊一樣看完了很多不知道哪裡搞來的健康食療書,比方坎貝爾的《中國健康調查報告》、《治癒癌症救命療法》等等,引經據典,開始相信牛奶中的酪蛋白具有極強的促癌效果,以動物性食物為主的膳食,會導致慢性疾病的發生(如肥胖、冠心病、腫瘤、骨質疏鬆等),以植物性食物為主的膳食最有利於健康,也最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慢性疾病。即多吃糧食、蔬菜和水果,少吃雞、鴨、魚、肉、蛋、奶等。可憐躺在床上只能張嘴餵食的我,開始化療那天開始就從老虎變成了兔子。話說生死經歷換來的關於化療時候應該吃什麼的,我會有空寫下來給大家分享,最好所有人一輩子都用不到,但是無論怎麼說,像我這樣切身體會的東西,應該讓需要的人知道,免得像我這樣走彎路。

第二部分:睡眠習慣:

這些文字不像我平時行文blog,想到哪裡寫到哪裡,所以我寫這個系列很慢很慢,因為我自認為這些文字比我的博士論文更有價值,比我發表的所有學術文章更有讀者。我要儘可能控制自己,不要下筆千言離題萬里,還要系統認真地前後回想分析一遍。

現在這個社會上,太多年輕人莫名其妙得了癌症,或者莫名其妙過勞死,而得到的原因往往是所謂的專家或者周圍人分析出來的。因為當事人得了這種病,苟活世間的時間很短,沒有心思也沒有能力去行長文告誡世間男女,過勞死的更不可能跳起來說明原因再躺回棺材去。

我作為一個復旦的青年教師,有責任有義務去做我能做的事,讓周圍活著的人更好的活下去,否則,剛讀了個博士學位就有癌症晚期,翹了還不是保家衛國壯烈犧牲的,這樣無異於鴻毛。寫這些文字,哪怕一個人收益,我也會讓自己覺得,還有點價值。

我平時的習慣是晚睡。其實晚睡在我這個年紀不算什麼大事,也不會晚睡晚出癌症。我認識的所有人都晚睡,身體都不錯,但是晚睡的確非常不好。回想十年來,自從沒有了本科宿舍的熄燈管束(其實那個時候我也經常晚睡),我基本上沒有12點之前睡過。學習、考GT之類現在看來毫無價值的證書、考研是堂而皇之的理由。與此同時,聊天、網聊、BBS灌水、蹦迪、吃飯、K歌、保齡球、吃飯、一個人發呆(號稱思考)填充了沒有堂而皇之理由的每個夜晚。厲害的時候通宵熬夜,平時的早睡也基本上在夜裡1點前。後來我生了癌症,開始自學中醫,看黃帝內經之類。在此引用一段話:

下午5——7點酉時腎經當令
晚上7——9點戌時心包經當令
晚上9——11點亥時三焦經當令
晚上11——1點子時膽經當令
淩晨1——3點丑時肝經當令
淩晨3——5點寅時肺經當令
淩晨5——7點卯時大腸經當令
當令是當值的意思。

也就是說這些時間,是這些器官起了主要的作用。 從養生的觀點出發,人體不能在這些時候干擾這些器官工作。休息,可以防止身體分配氣血去勞動,那麼所有的氣血,就集中進行當令的臟器工作了。長期熬夜,或者晚睡,對身體是不好的。

我的肝有幾個指標在查出癌症的時候偏高,但是我此前沒有任何肝臟問題。我非常奇怪並且急於搞明白為什麼我的肝功能有點小問題,因為肝功能不好不能繼續化療的。不久以後我查到了下面一段話: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感染科主任竇曉光介紹,熬夜直接危害肝臟。熬夜時,人體中的血液都供給了腦部,內臟供血就會相應減少,導致肝臟乏氧,長此以往,就會對肝臟造成損害。

23時至次日3時,是肝臟活動能力最強的時段,也是肝臟最佳的排毒時期,如果肝臟功能得不到休息,會引起肝臟血流相對不足,已受損的肝細胞難以修復並加劇惡化。而肝臟是人體最大的代謝器官,肝臟受損足以損害全身。所以,「長期熬夜等於慢性自殺」的說法並不誇張。

因此,醫生建議人們從23時左右開始上床睡覺,次日1至3時進入深睡眠狀態,好好地養足肝血。得病之後,說實話,客觀情況是我基本失去了自理能力,喝水都只能仰著脖子要吸管,更不要說熬夜。因此我每天都很早睡覺,然後每天開始吃綠豆水、吃天然維生素B、吃雜糧粥。然後非常神奇的是,別的病友化療會肝功能越來越差,我居然養好了,第二次化療,肝功能完全恢復正常了。

希望此段文字,對需要幫助的人有所貢獻。也真心希望我的朋友們,相信千里之堤毀於蟻穴這句古話。我們是現代人,不可能脫離現代的生活節奏以及身邊的干擾,那麼,在能控制的時候多控制,在能早睡的時候儘量善待自己的身體。有些事情,電影也好、BBS也好、K歌也好,想想無非感官享受,過了那一刻,都是浮雲。唯一踩在地上的,是你健康的身體!

于娟生前語錄:

1、若天不絕我,那麼癌症卻真是個警鐘。我何苦像之前的三十年那樣辛勤地做蝜蝂,何必做拼命三郎?名利權情,沒有一樣是不辛苦的,卻沒有一樣可以帶走。

2、生與死,生的路對我來說,猶如殘風蠶絲;而死卻是太過簡單的事。而且痛快舒暢,不用承受日夜蝕骨之痛。但是死,卻要讓這個世界上我最愛的 親人們承受幼年喪母,中年喪妻,老年喪女之痛。雖然能不能苟活由不得我,至少我要為自己的親人抗爭與掙扎。自盡是萬萬不能的,因為我是個母親。

3、在生死臨界點的時候,我才發現,任何的加班(長期熬夜等於慢性自殺),給自己太多的壓力,買房買車的需求,這些都是浮雲。如果有時間,好好陪陪你的孩子,把買車的錢給父母親買雙鞋,不要拼命去換什麼大房子,和相愛的人在一起,蝸居也幸福!

由W.J.YANG整理编製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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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上午 1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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