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哄奉養母一輩子 房產到手女兒翻臉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楊姓女子98年間要母親把價值650萬元的房地產過戶給她,聲稱將會照顧母親一輩子,怎知事後非但不扶養,還把房子拿去抵押並慘遭查封;更誇張的是,限制母親使用日用品,連衛生紙數量也要控管,母親向新竹地院訴請女兒返還贈與物,法官判楊女賠650萬元。
法官判楊女賠650萬
68歲蘇姓婦人指控,女兒98年間不斷要她過戶房產,還承諾會一輩子照顧媽媽,且負擔扶養費,也不會把房地拿去抵押貸款或出售;她不堪女兒一再要求,於98年5月將房地贈與女兒,並繳清贈與稅。
女兒一取得房地,常拖欠扶養費,其他子女擔心楊女反悔,99年11月要她簽協議書,照顧母親生活起居,並負擔扶養費,不得將房地抵押貸款和出售,然楊女去年8月仍搬走並將戶籍遷出。
有糖尿病、心臟病的蘇婦指控,女兒取得房地後,時常限制她使用日常用品,連衛生紙數量也要控管,更作勢要打她。
去年11月,楊女將房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144萬元給新光銀行,塗銷後今年1月又設定408萬元給台新銀行,並向台新銀行借款340萬元,還找仲介看屋。
由於女兒毀約、加上擔心自己可能無家可歸,蘇婦決定撤銷贈與,這時發現裕融企業已持台中地院本票裁定執行名義,對楊女聲請強制執行,今年9月已查封房地,蘇婦乃依當初銀行估價師勘測建議價值650萬元,訴請女兒賠償。
楊女聲稱自己從事新娘美髮設計,收入不固定,罹患子宮肌瘤,去年2月手術後就無法工作,要求免除扶養義務,還指控母親虐待她的女兒。法官調查,蘇婦帳戶僅餘87元,無法維持生活,法官傳楊女女兒作證,她說母親與阿嬤常吵架,是因母親氣阿嬤衛生紙用太凶,阿嬤很疼她。
蘇婦委任律師戴愛芬表示,已對楊女房產進行假處分,寄望將來拍賣時老母能分得部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