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貼自 田英奇先生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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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走一遭,所為何來?
2014/03/15 15:41
文林苑的不同意戶王家,在建設公司動工前夕,自己雇工拆了組合屋,同時發出聲明,退出了這一場持續近兩年的抗爭。今天我們回顧同意戶、不同意戶、建設公司、「受害者聯盟」,以及直接參與或從旁關注的社會大眾,大家走了這麼一遭,所為何來?
所謂正本清源,我們看看問題的本質,這個社會講究的「情、理、法」,王家頂多在「情」上有令人同情之處,但是於理於法都很難站得住腳。試看同意戶與不同意戶之比,是36:2,而且王家的土地有道路出入的問題,無法單獨保留;而在法律訴訟上,王家十一連敗,其實早就是可以預料之事,因為法律就是如此規定,就算日後修法,也不可能回溯既往。
然而我們這個社會總有些人,或出於單純的善意,或出於別有的目的,把這個「情」字擴大到可以無視於道理和法律。果真可以如此的話,我們要民主和法治何用?事實上就算單就感情而論,如果王家以為家園被毀,那麼同意的那三十六戶一樣是有家歸不得,其中還有幾位老人家在這兩年過世了,這又怎麼說呢?
今天當事人,王家產權擁有者決定放手了,我們呼籲各界也都放手吧,千萬不要認為這兩年費盡力氣,好像白忙了一場。如果建設公司能夠體恤筋疲力竭的王家,能夠不計前事(我不願用「嫌」這個字),給予王家與其他三十六戶相同的條件,那就真是遺憾最小的結局了。如果「主角」都下了台,「配角」甚至「龍套」還不肯退場,那們我們不禁懷疑,這裡頭的用心何在?
試看王家代表王耀德所發出來的聲明中,最讓人膽戰心驚的一段話:
「在此危急存亡之際,有人居然極力鼓吹持續抗爭,無視於即將來到的天價般損害賠償官司,都更受害盟持續運作的慘痛代價,將完全由我與父親兩人承擔,這焦土作戰的代價真是極度不平等!2月底當我獲知反擔保金借款目標順利達陣之時,看著歡欣鼓舞的氛圍,我心中的惶恐達到了最高點,一群人未經我同意擅自幫我向另一群人借一筆我可能要花上20年才能償還的款項,將這筆錢提存法院,然後以不負任何責任的保證,及似法院是他們開的、法官是他們管的姿態昭告天下,這筆反擔保金一定會返還!?很抱歉,我真的沒有辦法為了提供都更盟抗爭空間而樂意背債上千萬,甚至上億,今天我若是繼續沉默,我的未來將只剩下三條路可走。1.像乞丐一樣向社會募款賠給建商。2.向建商跪地求饒,請他們放我一條生路。3.走投無路投河自殺。以上都不是我願意的。」
說實話,這真是令人大愕不解,因為就在一天前聯合報的報導(文林苑王家籌到1756萬反擔保 組合屋暫保)中,王家的另一位成員王廣樹先生(王耀德之父)還表示「一開始聽到千餘萬元反擔保金確實很氣餒,而今確保組合屋不會被拆後心情很爽快,要感謝各界協助。」而之後王家的「其他成員」,又發出一份完全反方向的聲明。這裡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外界固然不得而知,但是說老實話,大約也不難猜測。「抗爭」要是持續沒完沒了,姑不論建商可能提告的賠償,就這提存的一千七百多萬「反擔保金」,到頭來是誰要還?
我們雅不願對於王家抗爭的支援者,去探詢其內心,我們寧願相信這裡頭毫無政治力的介入,其中每一個人都是善良純潔,對於支持弱勢及維護公平正義都願意捨生忘死,肝腦塗地。但是我斗膽請問,面對這種不啻將當事人推往懸崖邊緣的狀況,有誰能拍著胸脯說王家我給你靠到底?有誰能保證反擔保金一定能返還?
再看王耀德先生的這段話:
「自文林苑強拆發生以來近兩年時間裡,有人是為了反抗現行都更制度而來;有人是為了替弱勢發聲而來;有人是為了公平正義而來;也有人純粹是為了挺王家而來,每一個人每一份力量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即便是這一個月來,那些會令王家死無葬身之地的盲目借款出借人,依然點滴在心頭,我永遠記得每一顆願意幫助弱勢的善心。」
看完這段話之後,恕我對我自己的話產生懷疑:是什麼樣的好意,會讓王先生害怕到自己會「死無葬身之地」?大家都這麼善良純潔,充滿正義,真的沒有人是為了別的目的,甚至是被人利用而來?王先生說得多麼厚道,我這篇文字寫得多麼輾轉,為的是什麼?文林苑走一遭,其實讓我們領會到的,也許比什麼都更,什麼抗爭,什麼公平正義,來得更多。果真如此的話,所為何來,或許也算有一個答案吧!
田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