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誠羅珠堪布:剛才沒有被打破之前的圓形去了何處?
因緣中若無
雲何從緣生
如果因緣中沒有果的存在,那憑什麼說此果從它的因緣中生起呢?比如在這個經堂裡本來有人,就可以說人從經堂裡出來,如果經堂裡沒有一個人,那誰從經堂裡出來呢?就不能說經堂裡出來人。同樣,如果果法在因緣中能成立,就可以說果從因緣中產生,但再三於因中尋找也沒法得到果,那憑什麼要說果從因緣中出呢?所以,我們必須承認:果不從哪裡來,毀滅時也不往哪裡去,現在也不在哪裡住。
現在為什麼不在哪裡住呢?比如:假設果的形狀是圓形,如果現在把圓形打破成若干個三角形,那麼請問,剛才沒有被打破之前的圓形去了何處?沒有去任何地方。果法先是圓形,分開以後圓形便消失了,現在每一部分都成了三角形。如果每一個三角形又打破成若干個方形,那麼請問,現在三角形狀又去了什麼地方呢?現在的方形又是從哪裡來的呢?這樣觀察前面的三角形不成。繼續往下觀察前面的法不成立,再觀察前面的法又不成立。而色法都是有邊有際的,是有為法,這樣分下去,最後一切微塵分完後,就象虛空一樣,成為沒有住處的法。這一切法不是觀察時才成為這樣的,從無始以來,其本性就是如此。
龍樹菩薩在《中觀寶鬘論》裡講過,糖的味道天然是甜的,火天然是熱的,一切法本性就是空性。法成立時空性也成立,二者無有先後次第的差別。這樣觀察就得不到因,得不到果,既然如此,又為什麼說果從緣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