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周星馳最好的一場戲你絕對沒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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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星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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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與父親離異那一年,我才7歲。我和姐姐周文姬、妹妹周星霞一同判給了母親凌寶兒。在1968年的香港,母親帶著我們3個孩子討生活,其艱難可想而知。 為了維持生活,母親一人打了兩份工。我們幾個都特別乖巧懂事,這讓母親很寬慰。尤其是我,由於成績十分優秀,最得母親鐘愛。
那時我們3個孩子都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所以不管多麼困難,每個星期,母親都要稱點肉或買尾魚給我們加餐。每當吃這些豐盛的「大餐」時,菜一上桌,我就把菜端到自己的身邊,專挑好的吃。姐姐妹妹卻懂事得很,從不和我爭。但是我的飯量很小,吃了兩塊就吃不下去了。然後,我就開始胡鬧,總還要揀兩塊,放到嘴裡嚼兩下,再吐到碟子裡。我嚼過了的,姐姐妹妹哪還肯吃啊!
為了不浪費,母親只好自己吃。為這事母親沒少批評我,但是一點作用都沒有。好在我別的方面表現都很好,日子久了,母親就隨我了。小孩子嘛,哪有不頑皮的呢?
可是有一次,母親真的生氣了,並狠狠地教訓了我一頓。那一次,母親兩個月沒發工資了,好不容易從娘家弄來了一些錢,買了幾只雞腿,燒得金黃噴香。菜剛上桌,我就小猴似的爬上桌,一邊用手抓起一只雞腿啃,一邊沖著姐姐妹妹做鬼臉。一不小心,手一滑,雞腿掉地上了,沾滿了塵土,落在了一攤雞屎旁邊。母親又是生氣又是心疼,買這幾只雞腿容易嗎?再想想我平時的頑皮表現,母親取過一根桑樹條,狠狠地抽了我十幾下:「讓你頑皮,讓你不知珍惜!」直到姐姐妹妹撲過來把我護在身體下面,母親才放下桑樹條,摟著我們3個抱頭痛哭。
哭了好一會兒,才開始吃飯。母親把雞腿撿了起來,用開水沖洗一下,舍不得扔,自己吃了。那天晚上,母親撫著我身上的傷痕:「還疼嗎?」「不疼了。」「下次還調皮嗎?」黑暗中,我眨著亮晶晶的眼睛,並「嘻嘻」地笑著:「睡吧,媽,明天我還要上課呢。」
2001年,我和母親做客鳳凰衛視時,又說起了這件往事。
「是的,那時他可真頑皮啊!全不知道,這飯菜來得多不容易,一點也不珍惜。」母親笑容慈祥。
「不,媽媽,我懂得珍惜,」我接過話茬,聲音開始哽咽,「您想想,我要不是把雞腿弄到地上,您會舍得吃嗎?那幾年裡,有什麼好吃的,您全給了我們姐弟,您成天就吃咸菜啊!於是我們才想出這辦法,我把幾塊肉嚼得不像樣後,我們就有借口不吃了。只有這樣,您才會吃啊!」
聽著這話,母親情緒變得激動起來:「其實,我早該想到。你樣樣乖巧懂事,怎麼偏偏吃飯這麼頑皮呢?」母親哽咽著掏出手絹擦眼睛。
我掛著兩行淚水滿面微笑。在億萬觀眾的電視面前,我們母子抱在了一起。無數的觀眾也在這一刻,流下淚來。
雖然我演戲無數,但是我要說,我最好的戲,是在7歲那年,演繹的是一份血濃於水骨肉連心的摯愛親情,唯一的觀眾,是我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