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不孝父母, 會得醜陋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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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業報差別經》開示:有『十種』不善的業得醜陋的果報。何等為十?
即
(一)「喜歡發脾氣」,發脾氣不是好事,會傷身體帶來疾病。
(二)「嫌恨」,心常嫌棄別人,怨天尤人,也傷身體,所以,要想身體健康,
要常生歡喜心。
(三)「欺騙、迷惑別人」。此是不善業。
(四)「喜歡讓眾生生煩惱,擾亂別人,讓別人身心不安」。
(五)「不孝順父母」。此是不善業。
(六)「不敬聖賢」。聖賢人的道德、學問、行持,都是大眾的好榜樣,確實能
教化一方,對一方的風俗民情起潛移默化的作用,我們尊敬聖賢的目的,是勸導
社會大眾向其學習,我們學佛、敬佛是弘法利生,接引大眾。
(七)「侵奪賢聖,資生田業」。就是對於聖賢人的生活必需品,不但不供養還
要奪取,障礙弘法利生,此罪業很重。
(八)「於佛塔廟,斷滅燈明」。塔廟裡都燃燈,把供佛的燈熄滅,理上講,塔廟是道場,
道場是弘法利生的場所,每天講經放光明,每天念佛放光明,每天參禪放光明,只要有人在
那裡真正修行,就大放光明,道場的道風跟學風非常重要,如果沒有道風、學風,等於塔廟
裡的燈明被斷滅了。
(九)「見到貧窮下賤之人,對他輕視生起傲慢,加以毀辱」。此大錯特錯,學佛人看到貧窮
下賤的人,心中也應把他看作諸佛菩薩示現,展示給我們不修褔慧就得此果報,我們要生尊敬心
、憐憫心,自己要知道如何修學。
(十)「習諸惡行」。此範圍很廣,這是造作種種不善行。
由此觀之,世間一切有情眾生,因前生造如是『十種』惡業,故得今生『醜陋的
果報』。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4/8/4 上午 08:33:43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