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課
前面已經破除了虛空、時間、極微的常性,接下來再來破除有些修道者執著的解脫為常性。
己四、破解脫為常性分二:一、破內教有部宗義 二、破外教數論宗義
在內道中,除小乘有部以外,都承許解脫是對眾苦永斷的假名安立,而只有有部認為,解脫是實有的,並且是常性的。在外道中,除順世外道以外,都認為有解脫,並且他們各自所追求的解脫,也都是實有、常性的。但是對於修行者來說,不破除解脫是實有、常性的執著,就會對修解脫道產生巨大的障礙。
庚一、破內教有部宗義
首先來看有部宗對涅槃的安立。有部宗說,佛在經中說:「苾芻當知,有涅槃界,無生、無滅、無相、無為,究竟安樂。」有涅槃界,即說明涅槃實有;無生、無滅,即說明涅槃是常。這個實有、常性的涅槃,就像一個矗立著的水壩,能阻擋來自輪迴的煩惱洪流。修道者涅槃後能不生起煩惱,不再轉生輪迴,就是因為有這水壩一樣的常性涅槃存在。如果涅槃不是常性的,那麼煩惱與業又會重新生起來。
離縛所縛因,若有餘解脫,
彼都無所生,故不名解脫。
唐譯:
(離縛所縛因,更無真解脫,
生成用闕故,設有亦名無。)
難詞釋義
縛:這裡指能縛,即煩惱集與有漏業集。
所縛:煩惱與業所導致的有漏五取蘊身之苦果。
因:是指獲得解脫的方便,即所有能除諸縛的聖道,也就是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
解脫:「解」謂離縛,「脫」謂自在。也就是解除妄想煩惱的束縛,脫離生死輪迴的苦海,獲得自在之義。
彼:指「餘解脫」。
所生:指無漏的斷證功德。
頌文直解
離開了能繫縛的煩惱與業的集諦、被繫縛的有漏五取蘊的苦諦,以及能解除繫縛的道諦之外,如果還單獨存在著一個其他的常性解脫,那麼因為從它沒有任何斷證的功德產生,所以連解脫的名也稱不上。(離開了能繫縛的煩惱與業的集諦、被繫縛的有漏五取蘊的苦諦,以及能解除繫縛的道諦之外,就再也沒有真正的解脫,即使有解脫,對於修道者自身沒有脫離繫縛而自在的殊勝作用,這又怎麼能稱得上是真正的解脫呢?)
釋義
這一頌前兩句引述了有部認為單獨有一個實有、常性的解脫的觀點,後兩句指出了這種觀點自相矛盾之處。其中第三句是理解本頌的關鍵。
如果像有部認為的那樣,有一個實有、常性的解脫與苦諦、集諦、道諦並存,那麼正因為它的實有、常性,而不可能有任何作用。為什麼說一旦真有一個實有、常性的解脫,它就沒有作用呢?這是因為,常性的法,是不能產生任何作用的,一旦有作用產生,就說明它並不是常性。既然它沒有任何作用,就不能產生斷證功德,不能產生斷證功德,就與解脫沒有絲毫的聯繫,這樣就根本不能叫做解脫了。
這裡解脫、涅槃、滅諦是一個意思。《大乘莊嚴經論》裡面彌勒菩薩講:「解脫唯迷盡。」就是對於迷亂消盡假立為解脫的,也就是你先前有迷亂,迷亂滅了就假名為解脫,所以離開能縛、所縛、因,畢竟無有其他的實有的解脫。
能縛、所縛、因、假立的涅槃,其實就是四諦,下面來講一下這四諦的具體含義。
四諦又名四聖諦、四真諦,即聖者所見的四個真理,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四聖諦就是四個真實不虛的道理。苦諦是指三界六趣的苦果,是迷之果。集諦是貪嗔等煩惱,及善惡諸業,業與煩惱能集起三界六趣的苦報,所以叫集諦,這是迷之因。滅諦是涅槃,涅槃滅盡了惑業,遠離了生死之苦,所以叫滅,是悟之果。道諦是八正道等,能通向涅槃,所以叫道,是悟之因。前兩個是流轉的因果,又名世間因果;後兩個是還滅的因果,又名出世間因果。以譬喻來說四諦,那麼苦諦就如各種疾病;集諦就如病因;滅諦就如病已痊癒;道諦就如治病,使病再不生起。
這其中,能縛是集諦,因為能使所縛無自在的緣故;所縛是苦諦,因為被煩惱束縛的緣故。遮止的方便,就是道諦,因為它能斷除煩惱的緣故。有部宗說,就像有了能縛和所縛,就必定有縛一樣,有了能滅的道諦,和所滅的苦諦、集諦,就必定會出現滅諦。但是,所滅猶如黑暗,能滅猶如明燈,對於苦諦、集諦的滅除這一分,假立為滅,除此之外哪裡有單獨的一個滅的體性呢?如果還需要有一個水壩一樣的滅,來擋住煩惱,那就毀謗了道諦的作用,說明道諦還沒有能夠滅除苦和集。但是道諦能徹底斷除煩惱,而不是壓制煩惱的世間修行,所以能徹底斷除苦和集二者,所以不必要有一個水壩一樣的常性滅諦。
有部宗繼續問:如果滅諦不是實有,而是假立的,那麼滅就不應被稱為諦,這樣在苦諦、集諦之後,就不應是滅諦,而應該直接說道諦了,四諦也就變成了三諦了。
這點根本不相違,數字中有,不一定等於是實有的,非實有的假立法,也可以算作數量,就像過去世已滅,未來世還沒產生,這兩個是假立的,但是依然可以算進數量,被稱為三世。
所以,滅諦是僅僅對煩惱不再生起,不再有結蘊相續的生這一分而假名安立的。比如說今天你感冒了,到了明天,感冒好了,你就說感冒解脫了,那麼真的單獨有一個感冒解脫的實體嗎?你上哪去找呢?這是找不到的,只是觀待感冒了,才說感冒好了。同樣,解脫就是一個觀待於束縛的假名而已。
又比如,一個人被繩子綁住了,他難受得很,於是他想方設法把綁著的繩子慢慢磨斷,這時我們就說他解脫了、自由了。他的解脫,就僅僅是脫掉這繩子的束縛。所以有了束縛,才有解脫,沒有束縛,哪需要什麼解脫呢?這裡哪裡還單獨存在什麼常性的解脫呢?
接下來的一頌,聖天菩薩進一步指出,如果有涅槃,則必然有涅槃的所依。涅槃的所依,要麼是五蘊,要麼是我,但是五蘊與我在涅槃時卻都不可得。偈頌這樣說:
究竟涅槃時,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頌文直解
此外,在涅槃界中,沒有絲毫以見世間量所安立的色、心、不相應行的法,因此涅槃中沒有諸蘊,涅槃中當然更不會有人我。如果涅槃的所依絲毫都不見,那麼實有、常性的涅槃又依靠什麼來建立呢?
釋義
小乘也承認,到了究竟無餘涅槃的時候,色受想行識這五蘊就寂滅了,也就是說,大家現在看到的林林總總的色,以及心裡的受想行識這些相都統統沒有了。如云:「身滅受寂涼,想盡行已滅,識蘊皆隱沒,如是至苦邊。」
要按大乘來說,則是一切心王與心所都消歸於法界,一丁點迷亂的相都沒有了。如《金剛經》中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涅槃界中絕對沒有五蘊與十八界的存在,所以《隨念三寶經》中也說:「善脫諸蘊,不成諸界。」
沒有了五蘊,那也就沒有了緣著五蘊安立的我,沒有了我就是不見有涅槃者,哪裡找得到一丁點的涅槃者?是根本找不到的,涅槃者都沒有,哪來的涅槃呢?
這裡僅是遮破有部認為的實有、常性涅槃,所以這樣說已經足夠,大乘涅槃有著不共的含義,此處不廣說。
那麼既然沒有一個常性的涅槃,那為什麼佛還說有涅槃,有解脫,有滅諦呢?這是因為,有持撥無涅槃的人,他們執著有生死無始無終,決定無有般涅槃界,因此,佛才說有永滅煩惱眾苦的熾火,無生、無滅、無相、無為、究竟安樂的般涅槃界。
下面來破外道的實有、常性解脫。外道的宗派主要是承許說勝義之中有一個我,所謂生死就是這個我被束縛了;所謂的涅槃就是束縛解開後,「我」脫離出來了。
其中以數論外道的安立的神我最為突出,所以聖天菩薩下面對此來進行遮破。
庚二、破外教數論宗義
首先來瞭解一下數論師關於神我的安立。數論外道認為有個神我,當這個神我生起愛欲的時候,自性中就生起了覺或大,覺如雙面鏡,外內二面雙現外五唯與內神我的影像,能作此二似乎相合的連結。接下來逐漸生出了慢等的二十二種變異的現象。神我能思維,這個時候他就去受用色聲香味觸五唯等色法,於是就在這裡頭迷亂了,被色法束縛了。
一旦他修習少欲,不跟這些五欲接觸了,他就開始修禪定。修到天眼開時,就見到了這一切相,其實都是從自性之中變異出來的。當他明白這一點的時候呢,這些變異境馬上融入到自性當中去了,這個時候神我就孓然獨存,就是已經從變異境中脫離出來了,獲得了解脫。
這就是說,有一個神我存在著,當這個神我脫離束縛了,捨棄了愛欲,不再緣色聲香味觸胡思亂想了,那麼神我就超然了、自由了,這就叫解脫。數論師說,沒有神我誰去解脫呢?所以他就說,有個常有神我的實體存在,這個是解脫的所依。
這以上簡略講了數論派的觀點,在《入中論》、《入行論•般若品》、《中觀莊嚴論》等裡面都講得比較具體,這裡就這樣作個簡單的介紹。下面就對這種觀點進行遮破。
離愛解脫時,有思有何德,
若無思有我,便同無所有。
唐譯:
(我時捨諸德,離愛有何思,
若有我無思,便同無所有。)
頌文直解
神我離開了對色法之境受用的貪愛,而獲得解脫的時候,還承許它有受用色法之境的思,這有什麼功德呢?有什麼好處、作用呢?如果說解脫時沒有思,但還是有神我,那麼沒有了差別法的思,顯然也同樣不會有差別基之我,就像沒有熱,則必定沒有火存在一樣。(唐譯:神我在解脫之時捨離了喜憂暗三德,沒有了根與境和合,就遠離了對境的貪愛,這時怎麼還會有思呢?如果說沒有思,也可以有神我存在,那麼這個神我,無性無相,就等同無所有。)
釋義
這一頌前兩句是順破,指出神我在解脫後的離愛與有思之間的矛盾,後兩句是反破,指出無思便無我。
這裡的思,指的是神我對所現境進行分別與受用的作用。數論師說這種作用,是神我自性就具有的。
偈頌的前兩句是說,數論師承許神我因為離開了對所現境進行受用的貪愛,使二十三諦的所現境回歸到不可見的憂喜暗自性中去,而獲得了解脫,這說明神我在解脫的時候,已經遠離了貪愛,所現境也已經消失不見,成了一個光杆司令,這樣神我的自性中具有的思的作用,也就是對所現境的受用,已經沒有地方讓它去發揮了,這樣它還有什麼用處呢?
數論師回答說,即使沒有了思,但是神我依然還能存在。對此聖天菩薩在後兩句駁斥說,思是差別法,我是差別之基,沒有了差別法,怎麼還可能有差別基存在呢?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差別是不同的種類的意思,差別法就是這些不同種類所呈現出來的相狀,而差別基,則是這些不同種類的相所共同依賴的基礎,也就是這個法的自性,或者說本性、本體、本基。差別基和差別法是相互相成的,缺一不可。沒有了差別基,差別法就沒有了依附的地方,而沒有了差別法,也自然就不可能存在它們的本基了。如果這種情況下,還說有差別基的話,那就亂套了,一切的妄執都可以成立了。
比如火是差別基,火的熱性是差別法,火滅了,熱性當然也就沒有了,而同樣熱性沒有了,也就說明火已經滅了。又比如身體是差別基,身高、體重、膚色、男女相等等則是差別法,人死後,身體火化了,那些身高等等的差別法也都自然消失了,反過來說,如果身高等等的差別法都消失了,也就意味著這個身體已經不存在了。
神我與思,就是差別基和差別法的關係。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沒有了思,也就沒有了神我。所以從神我的思的功能來看,這樣的神我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數論師見到承許思的作用會有這麼大的漏洞,於是轉而提出:雖然在解脫前,思是神我明顯的作用,解脫後,思變成了神我潛在的功能。但這也是妄執,聖天菩薩繼續駁斥說:
若解脫有我,則容有思種,
無我則於有,思惟亦非有。
唐譯:
(無餘有我種,則定能生思,
要無我無思,諸有乃無有。)
難詞釋義
容有:可能有、可以有。
種子:潛藏的功能。
於有:於三有之中。
頌文直解
數論師說,在解脫時,神我的思僅是一種功能。若在解脫之時,還有一個差別基的我,則可以有能依的思的種子。然而,首先這個所依我無有故,也就沒有於三有之中的能依思惟的種子,即不可能有無所依的能依。(唐譯:在無餘涅槃的時候,依然存在我的種子的話,那麼必定能生起思,思如果生起,則世俗三有輪迴的一切也都將生起,那又怎麼稱得上是涅槃呢?所以在無餘涅槃時,要無我、無思,世俗的諸有才會消盡。)
釋義
神我是所依,思是能依,能依與所依必須是同時存在的,所依沒有的話,基礎就沒有了,能依也不可能存在。
在解脫中,並沒有一個我,也就沒有了所依,那麼能依的思,即使它是以種子方式潛藏的,也因為沒有了潛藏的基礎,所以也就不可能會有。
接下來聖天菩薩對破數論師的神我進行總結。
諸脫離苦人,定非由他有,
是故應稱說,我一切永盡。
唐譯:
(若離苦有我,則定無涅槃,
是故涅槃中,我等皆永滅。)
頌文直解
總之,已經脫離了苦因、苦果的人,在三有之外的解脫位,決定畢竟無有其他之我。因此應承許在畢竟解脫時,一切我及我所執都已永遠滅盡,這樣方為善說。(如果脫離了苦,神我還存在,那麼就必定沒有涅槃。是故在涅槃界中,神我等法都已經永遠滅盡了。)
釋義
這一頌前兩句是對破神我的總結,後兩句以此進一步讚歎無我的善說。
從前面的推理可以知道,修道者脫離了能縛的苦因、所縛的苦果之後,五蘊已經寂滅,因五蘊而起的我執已經滅盡,這樣就完全獲得了解脫,進入到了無餘涅槃,這時不可能再存在著任何其他的我。類似神我等的其他我,都是眾生的無明遍計出來的,純粹是虛妄的執著,完全與實相不相符合。
如果有我,而且是常性的話,則在解脫的前後都應該保持不變,這樣解脫後依然有各種束縛,仍然脫離不了輪迴;如果前後有差別的話,就有變異,這樣就是無常。所以只能承許解脫的時候永滅了我。
所以應該清楚地認識到涅槃界中一切我與我所全都滅盡,因此要滅盡我執與我所執。應當秉持這樣的善說,應當讚歎這樣的善說。
這裡應該區分清楚的是,雖然有部宗和外道都執著有實有、常性的解脫,但是兩者還是有本質的區別。有部宗派的觀點雖然是認為涅槃實有、常性,但是他們還是在按照導師釋迦佛的教導在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在修持四諦十六行相,其中修無我、空為核心,在破除我執,因此在修行中會逐漸放下對解脫執為實有、常性的執著,這樣就能夠獲得解脫,證得聖者阿羅漢的果位。但是外道不但認為解脫常有,而且還將解脫落到了我上去了,他們認為解脫中有我,是實有的、常性的,這樣他們就增上了我執,修行的路就完全偏了,就永遠都解脫不了。
接下來聖天菩薩對本品進行總結。
丙三、攝要
寧在世間求,非求於勝義,
以世間少有,於勝義都無。
頌文直解
總之,寧可在世間中求,而不應在勝義中求,因為世間中少許有的法,在勝義中,都根本不存在。
釋義
首先要理解這裡的「求」的含義,這裡的求不僅僅是以貪心去追求、去占有,而是更廣義的「欲求有性」的意思,也就是要去求取、找到存在的東西。
相對於勝義的空,世間有一些法是少許有的。世間無患的六根所取的法,是從瑜伽士到平常世間人都共同在承許,共同在安立、使用的。比如《入中論》中說:「無患六根所取義,即是世間之所知,唯由世間立為實。」這些就是少許有的法。
而凡夫妄執的一些法,則就連名言中根本不存在的。比如說因眼睛出現問題,而在空中見到了兩個月亮,或者在空中見到了毛髮,還有自性、常我,以及前面破除了的常性的虛空、時間、極微、解脫等等虛妄的法。這些法並沒有被世間人共同稱許,所以是倒世俗,如上面引用的《入中論》的偈頌,接下來的第四句就是「餘即世間立為倒」。這些所有倒世俗法在世間中是沒有的,一絲一毫都不存在的,所以是求取不到的,要排除掉。
那麼這無患六根所取的少許法是有的。比如眼睛有病了,不是要去把眼睛挖出來扔掉,而是要把病治好。同樣,在輪迴中受苦,需要把苦斷除,而不是把所有的法都放下去,那樣對自己有利益的安樂等都不去成辦了,斷證功德都不希求了,這是完全錯誤的。所以應該承許世間中有少許。如經中說:「如即攬支聚,假想立為車。」是說就像車一樣,世俗中很多法是假相安立起來的。還有像瓶子、房屋、森林、軍隊,花園、輪船、馬、牛、羊等等,都是依靠零零散散的支分,而假立成聚合之法的。這些法都是少許有的。但是外道等遍計執著出來的,則是少許也不能承許有。
雖然有名言諦前這些承許與不承許的安立,但是在相應於聖者根本慧定之真勝義中,則遠離了一切承許,所以連少許法也沒有,無有任何有無戲論之承許。如《廣大遊戲經》中說:「深寂離戲光明無為法,猶如甘露之法吾已得,於誰宣說彼亦不了達,故當不說安住於林間。」龍樹菩薩在《中論》中說:「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龍樹菩薩在《回諍論》中也說:「由我全無宗,故我唯無失」。
中觀四百論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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