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課
視訊:中觀四百論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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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於他任運生悲之勝用
證無我空的殊勝作用,就是能自然、任運地生起悲心。
見諸外道眾,為多無義因,
樂正法有情,誰不深悲愍。
難詞釋義
無義:沒有意義。
頌文直解
龍樹阿闍黎云:「從本無生空,心若已徹證,於輪迴有情,自然生悲心。」如是所說般,由現證空性之力,見到諸外道眾所作,並不能利益今生來世,反而僅為苦的種子,外道中對正法有意樂的有情,接受外道的非法言說後,而修持外道法,對此有誰不會生起悲愍呢?必定將自然生起悲心。
釋義
為什麼說「見諸外道眾,為多無義因」呢?因為外道貪愛我,從我執中必然會生起無量煩惱,造下無量的罪業,使得將來必然遭受苦苦。即使他們起了善心,造了善業,獲得的也只是壞苦,仍然處在險惡的輪迴之中。這些苦苦和壞苦之因,對他們獲得脫離輪迴沒有絲毫作用,所以說他們造的都是無意義的因。
那麼外道中也有少部分的「樂正法有情」,他們希求真理,希望獲得正確的教導。對於這樣的有情,只要已經證悟無我空的菩薩,都會生起深深的悲愍,想方設法為他們說無我的真空妙理,使他們能獲得正見,遠離煩惱、業障的繫縛。
這以上講了「見為無我空之瑜伽」,接下來講正法與非法,或者說內道與外道的差別。
庚二、明法與非法道之差別分二:一、略明內外教之法規 二、廣明差別
什麼是「法」?這裡所說的「法」是規則,或者說真理,是眾生都應該遵從之處。「非法」就是邪見。
辛一、略明內外教之法規
婆羅門離繫,如來三所宗,
耳眼意能知,故佛法深細。
難詞釋義
離繫:即裸形外道,離繫是其創始者的名字。
所宗:所尊崇主張的宗旨、教義。
頌文直解
婆羅門教,最主要的活動是念誦,所以說用耳朵聽就能知道他們的宗旨;離繫外道,主張修苦行,他們拔頭髮、繫腳鈴,不穿衣服,從不洗澡,身上蓬頭垢面,所以說通過眼睛就能看出他們的宗旨;而內道釋迦王,宣說了修持無現根本慧定,以及如幻之後得定,對此世人難以如實證悟的緣故,僅能以意了知。所以佛法是深細之法,其他的法都僅僅是似現為法而已。
釋義
婆羅門教主要從事念誦,離繫外道主張苦行,他們所宗的教義,通過眼、耳的觀察,就已經能夠了知。這也說明了他們所謂的修行,只局限於身口,是非常外在、膚淺的修行。印度當時信奉婆羅門教和離繫派的人很多,是最主要的外道。以他們為代表,可以看出所有外道的特點,都是只在表面層次上用功,對解脫產生不了利益。
《四百論廣釋》中,月稱菩薩從無現定、有現定兩個方面,宣說了佛法的特點。即「由一切法無自性,此正見之日輪照亮心相續」,宣說了無現;「見有為法猶如夢、幻、虛幻少女、影像、幻師變出的幻人」等,宣說了有現。「如上僅能入定而見」,宣說了等持。可見內道佛法甚深微細,是在內在的心相續上用功,來斷除顛倒的無明煩惱,而獲得真正的解脫。
這一頌講完了略說,接下來講廣說法與非法的差別。
辛二、廣明差別分二:一、明所捨非法之宗 二、明所取正法之相
這一科以婆羅門外道與離繫外道為例,說明應該捨棄的非法之宗,以及應該遵從的正法之相。
壬一、明所捨非法之宗
婆羅門所宗,多令行誑詐,
離繫外道法,多分順愚痴。
難詞釋義
誑:矇騙。
詐:虛偽、裝模作樣。
順愚痴:與愚痴相應。
頌文直解
婆羅門所宗的多數法,目的是為了今生獲得名利,做的僅僅是外相上的誦咒、火施等似現為法的行為,而諸希求解脫者對此善加觀察的話,就知道這並非是所應取的正法。與此相似,離繫外道的法,做的是狗、牛等似現為法的行為,多數與愚痴相應,也並非是所應依止之法。
釋義
本頌前兩句指出婆羅門教的非法之處,後兩句指出離繫外道的非法之處。
「婆羅門所宗,多令行誑詐。」這是說,婆羅門所宗的教義,多數是讓婆羅門去裝模作樣,矇騙信眾,也就是給人誦咒、做火供、說如何可以獲得吉祥,妄說他人即將遭遇的災禍,或將獲得什麼樣的福報等等。婆羅門為了生存,通過這種方式,矇騙女人以及下層的首陀羅民眾,使他們產生改變處境的希望,於是這些信眾就會給婆羅門供養生活所需,並且把婆羅門看成了能改變他們命運的貴人。[1]
婆羅門教的根本經典是四部「吠陀」,「吠陀」意思是明,所以直譯的話,又叫四部「明論」,即《讚頌明論》、《歌詠明論》、《祭祀明論》、《禳災明論》。從四部明論中,就可以看出他們主要做的就是各種各樣的念誦。這些「明論」,是古時候的婆羅門寫下來的,他們寫完後,就謊稱這是自然形成的。「明論」中說婆羅門最為尊貴,其他的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三個種姓,都比婆羅門低賤,因此只要供養婆羅門,就可以獲得無量福德。[2]
護法菩薩對此批駁說:愚笨的人沒有衡量的智慧,以為婆羅門真的是福田,而去信奉、恭敬,並做供養。但是那些「明論」並非自然而有,因為有所詮釋的緣故,就像世俗的言論一樣;並且,這些「明論」,因為不是聖者所說,所以並非都合乎道理,如同妄語一樣;婆羅門種也並不真的尊貴,並不真的是福田,因為他們自己還要像乞丐一樣,去養家糊口,這就像貪婪的癩瘡病人一樣。所以有智慧的人對婆羅門不應該歸依、信奉。[3]
並且,婆羅門教義使得信奉者通過誑與詐等手段獲得名聞利養,這是增上墮落之因,與輪迴相應,與解脫相違,因此求解脫者應當遠離。
「離繫外道法,多分順愚痴。」離繫外道根本不知道真理,他們只貪著後世的安樂,而在今世受種種劇苦。他們所宣說的,很多都不合理。這些愚痴的人聚集在一起時,受到了其他愚人的歸依和信奉。為什麼說他們愚痴呢?是因為他們裸露身體,且一點不感到羞恥,這就和瘋子、野獸、嬰兒沒有區別。[4]
既然這些外道不是誑詐,就是愚痴,那為什麼還有不少人去信奉他們呢?對此聖天菩薩回答說:
恭敬婆羅門,為誦諸明故,
愍念離繫者,由自苦其身。
難詞釋義
諸明:即四部「明論」。
頌文直解
儘管如此,世間人因為愚痴,內心歡喜誦咒等的諸明,因此對婆羅門恭敬。與此相似,由於離繫外道作各種嚴酷苦行,比如在五堆火上炙烤,由苦逼惱,世間人因此而對離繫外道生起了憐憫之心。
釋義
這一頌講的是世間人對婆羅門與離繫外道的看法。
印度人為什麼普遍恭敬婆羅門呢?主要是因為婆羅門會念誦「明論」的緣故。那些婆羅門,實際上一無所知,為了謀生,就一直不停地誦念「明論」,故作高明,以矇騙世人。世間上有地位的人,不加詳細觀察,就以為婆羅門有功德,因此對他們特別恭敬。又婆羅門的「明論」中雖然沒有什麼殊勝的實質內容,但是有世俗的少部分禮儀,世間上有地位的人為了學習這些禮儀,即使婆羅門沒有其他的優點,也依然前去學習。另外也有一些不誦「明論」的婆羅門,因為屬於同類,世間人出於世俗習慣,也同樣不加觀察而作恭敬。[5]
離繫外道與婆羅門不相同,那為什麼世間人也多作恭敬呢?一方面的原因,是離繫外道略知星曆、道度、觀鳥、解夢、占相、吉凶,世間愚人喜歡預測禍福,所以很多人對離繫外道也就非常恭敬。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離繫外道所作的苦行,讓大家生起了憐憫之心,但這些都不能解脫生死。所以有智慧的人,應當瞭解這些真相,不應該跟隨他們的見解。[6]
如苦業所感,不成為正法,
如是生非法,是世異熟故。
唐譯:
(如苦業所感,非真解脫因,
勝身業所生,亦非證解脫。)
難詞釋義
正法:即解脫之因。
生:指婆羅門的出生、種姓。
非法:非解脫之因。
頌文直解
如果善加觀察,無衣、拔髮等苦的逼惱,僅僅是往昔的惡業感招的異熟果,並不是正法。同樣,生為婆羅門種姓,也僅僅是業的異熟,並非是能被恭敬之因。
(唐譯:如離繫外道所受的身苦,只是業的異熟,並非是解脫之因;婆羅門的種姓假使是高貴的,這也是業所感,因此也不是解脫之因。)
釋義
本頌前兩句指出離繫外道的苦僅是異熟果,非解脫因,以此為例,在後兩句指出婆羅門的身份也同樣是異熟果,而非解脫之因。
離繫外道在身體上受苦為什麼不是解脫的因呢?因為身苦是異熟果,不會感果,所以身苦不可能導致解脫。離繫外道的拔髮等苦行所產生的身苦,正是過去世的惡業所招感的異熟果,並非解脫之因。而且,要說所受的苦,地獄眾生遠比離繫外道更猛厲、更悲慘,要是受苦能夠獲得解脫,那地獄眾生早就都獲得解脫了,但地獄眾生也只能消業,根本不會因此而解脫,因此離繫外道就更不可能獲得解脫了。[7]
那麼有人問,離繫外道的苦是他們這一世所做的結果,比如他們的痛是拔頭髮、在火上烤等行為造成的,他們積滿污垢,是一直都不洗澡造成的,所以這些苦不是異熟果。但這點並不成立,因為他們所受的苦,首先是前世惡業的感招,沒有前世惡業的因,他們今世不可能去受這些苦,而現世的愚痴導致的無謂苦行,只是引起這些異熟果的助緣而已。
那麼婆羅門種姓也是一樣,所以說「如是生非法,是世異熟故」。有人說,婆羅門的種姓雖然不是解脫之因,但是種姓中包含的功德應該是解脫之因。這也並不合理,因為功德其他人也都有,不只是婆羅門獨有。又婆羅門身上的眼等六根與其他人相同,境也與其他人相同,哪裡有什麼高貴的地方呢?而且,婆羅門與他們認為低賤的首陀羅,都是六道輪迴中的凡夫,都是南瞻部洲的人,怎麼可能一個高貴,一個低下呢?[8]
這以上講了應捨棄的非法之相,接下來講應遵從的正法之相。
壬二、明所取正法之相
如來所說法,略言唯二種,
不害生人天,觀空證涅槃。
唐譯:
(略言佛所說,具二別餘宗,
不害生人天,觀空證解脫。)
頌文直解
所謂的法,略攝為二種:一是不害他人的意,以及由此生起的身、語二業,也就是能感招人天善果的有漏善法;二是依於證一切法自性空性的道諦,而現前苦徹底滅盡的涅槃,這是無漏的善法。
(唐譯:佛所說的無量法門,歸納而言,即是二種,以此有別於其他教派。即:不害他人,而感生人天之果;以及觀空而證得解脫。)
釋義
此頌歸納了正法的兩大特徵。
如來所說的法,分為有漏善法與無漏善法,或者說增上生善法與決定勝善法。有漏善法,即是不害他人。什麼是損害他人呢?即是具有損惱他人的意,以及由此產生的身語二業。那麼無害呢,正好與此相反,即是完全斷除損惱他人的身語意業,並且修行善的身語意業。護法菩薩具體列舉了這些不害,即是十善業,與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以及四禪八定等等。[9]
無漏善法,即是觀一切法自性為空,徹底滅盡五蘊自性的苦,而現前的涅槃。
這二者善法,只有佛法才具足。外道雖然也有說布施、不殺、不盜等少部分的善法,但是並不具備生人天的因。為什麼呢?因為外道沒有清楚解釋因果的智慧,沒有說殊勝福德是由心生起,也沒有別解脫律儀法。對這些生善趣的粗大之業尚且不知道,那他們就更不可能知道涅槃的妙因了。[10]
接下來講「所說法之差別」的第三科,也是全品的最後兩個偈頌。
庚三、以此教誡於取捨處進止分二:一、教誡於非法捨離耽著 二、教誡於善說甚深正法趣入
聖天菩薩在此教誡了應具備聞器的三個條件。即需要具備質直心,捨離對非法的耽著;以及需要具備智慧和對法義的希求心,趣入善說的甚深正法。
辛一、教誡於非法捨離耽著
那麼外道為什麼不恭敬而趣入內道的二種善法呢?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質直心。聖天菩薩說:
世人耽自宗,如愛本生地,
於能滅彼因,汝何能生欣。
唐譯:
(世人耽自宗,如愛本生地,
正法能摧滅,邪黨不生欣。)
頌文直解
世間人缺乏質直之心,對自宗很耽著,就像他們對自己的家鄉特別喜愛一樣。也就是說,耽著了自宗後,那麼雖然知道自宗具有過失,也知道能摧滅自宗的因具有正理,但你怎麼會對它生起歡喜呢?所以應當斷除對自宗的耽著。
(唐譯:世間人耽著自宗,即使自宗與理相違,也不願放下,就像家鄉土地雖然不肥沃,因為住的時間長了,世間人也不願意搬離。如來的正法能摧滅外道邪執,這違背了外道的本心,所以他們並不樂意。)
釋義
世間人耽著自方,這是從無始以來就一直在串習的我所習氣。聖天菩薩舉了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就是許多人的家鄉,無論從環境、人等各種因素考慮,都遠遠不如其他的地方,但世間人就是覺得自己的家鄉最好。這就是耽著自方的習氣導致的,說明了人們先入為主、不聽從理智的偏狹心理。這種習氣,同樣也會影響對宗派的抉擇。當外道們對自己的宗派產生了我所的耽著後,就容易抵觸任何摧滅他們邪見的正理。但這樣一來,他們就會一直禁錮在那些邪見之中,而失去了生起正見、獲得解脫的機會,這個損失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具備質直之心非常重要。一個理智的人,應當斷除對自宗的耽著,信奉一切具備殊勝功德的法,即使這樣的法是屬於其他的宗派。內道的弟子,同樣也需要這樣的質直之心,信受佛陀制定的四依法則,即「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這樣才能完全以理抉擇,確立起無垢正見。
有了質直心之外,還需要具備智慧和對法義的希求心,這樣才能趣入善說的甚深正法。聖天菩薩接著說:
辛二、教誡於善說甚深正法趣入
有智求勝德,亦愛他真理,
日輪於地上,有目皆共睹。
唐譯:
(有智求勝德,應信受真宗,
正法如日輪,有目因能見。)
頌文直解
不管誰那裡有真理,只要一個人具有觀察善說與惡說的智慧,並且希求勝德,他都會前去求取。正法對一切眾生都是平等的,比如對於地上具眼之補特伽羅,日輪不是大家共同的吉祥嗎?因此,諸觀察的慧眼沒有被蒙蔽的人,應當受取善說之法。
(唐譯:有智慧並且希求殊勝功德的人,應當信受真正的宗派。大乘正法猶如日輪,普照世間,破除無明黑暗,有慧目之人,因此大乘法之光明,能清楚見到真實與虛偽的景象,從而背邪從正,避險求安,利樂自他,無不成辦。)
釋義
一個人只要具有智慧,並且希求殊勝功德,也就是希求法義,就會接受一切真理,即使這個真理是他宗所持有的,也同樣會像自宗的見解一樣,而真心接受。因為真理並不屬於某一個宗派,真理適用於一切眾生,就像太陽是平等普照大地的一樣。比如十善業道,適用於一切輪迴中的眾生,不管這個人來自於哪一個國家、哪一個民族、哪一個宗教,只要他行持善法,就能感招人天善果,如果他造下惡法,就會感招三惡道的惡果。另外,像四聖諦、緣起性空等等的法義,雖然只有內道中才具有,但同樣都適合一切眾生。
[3]《廣百論釋論》:「愚夫無智不能測量,謂真福田信敬供養,然彼明書非自然有,有所詮故,如世俗言;又彼明書非盡稱理,非聖說故,如虛誑言;婆羅門種非實尊貴,非真福田,常行乞丐養妻兒故,如貧癩者故,有智人不應歸信。」
[5]《廣百論釋論》:「若婆羅門實非尊貴,何緣貴勝亦敬事之?以彼習誦諸明論故。諸婆羅門,實無所識,為活命故,於一切時誦諸明論,詐現異相,以動人心。世間貴勝不審觀察,謂其有德故敬事之。又明論中雖無勝義,而有世俗少分禮儀,世間貴勝為習學故,彼雖無德亦申敬事。餘有不誦諸明論者,以同類故,世俗相承,不審觀察亦兼敬事。」
[6]《廣百論釋論》:「離繫外道與彼不同,云何世間亦多敬事?以其薄知星曆、道度、觀鳥、解夢、占相、吉凶,故凡愚人多申敬事。又婆羅門誦諸明論,以難成故,世共敬之,離繫外道以苦行故世共愍念,此皆不能解脫生死。諸有智者當正了知,勿隨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