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課
又謂聖教建立有如是義。頌曰:
是故依他起自性 是假有法所依因
無外所取而生起 實有及非戲論境
而且,他們又說聖教當中也有建立如是之義。
頌文中說:依他起自性是一切假有法的所依、根源,或者因。它有三個特點:第一、「無外所取而生起」,依他起識沒有外的所取,是自內生起的。也就是說,它是以內在的習氣而生起的,並不是以外境作為所緣緣而生起。第二、「實有」,是指它是真實的法,自性實有。第三、「非戲論境」,意思是它不是言語所能說到的,不是一切戲論之境。
定應許此依他起性,以是一切分別網所依故。
他們認為,一定要承許此依他起性實有,因為它是一切分別網的所依之故。意思是我們的心、心所法無量無數,它們必須有一個真實依處,否則無法安立。
如依於繩,誤以為蛇,不觀待繩則不應理。以地等為緣誤以為瓶,不觀待地等,於虛空中不生彼心。
好比要有繩子做為所依,才會出生蛇的妄見。如果沒有繩子,就不可能單獨出生蛇的妄見。又好比以地等為緣,錯認為有一合相的瓶。這也是依於地等才出生見瓶的錯亂識,不可能依於虛空而出生如是的錯覺。
此中既無外境,以何為緣而生青等分別,故定當許依他起性為生分別之因。以是一切染淨因故。
同樣,這裡既然沒有外境,也就是我們已經破掉了外境。那麼是以什麼因緣而出生帶青色等相的分別心呢?要解釋這個問題,就一定要承許有一個依他起性,作為出生青色等分別的因。以依他起性是這一切染淨諸法之因的緣故。
如是即名善取空性,謂由於此彼無所有,即由彼故正觀為空。復由於此餘實是有,即由餘故如實知有,是為無倒悟入空性。
他們認為什麼叫做悟入空性呢?就是在這個法上,那個法是沒有的,也就由那個法的沒有,而如理正觀為空性。但是排除了那個沒有的法,剩下來的法是實有的。所以由看到剩下來的這個法有,就叫做知有;知道那個本無的法沒有就叫做知空,這就叫做「無倒悟入空性」。
這裡「此」指的是依他起,「彼」指二取,「餘」指所依。也就是這樣善加辨別,在一個法上沒有另一個法。意思是在依他起識上沒有二取。這樣排除了本無的二取,剩下的所依——依他起識,以及二取本無的空性,這些是實有的。這就是無顛倒地悟入空性。
此復非以一切戲論之境而為自性,以諸言說唯取假相故。凡有言說,即不能詮實事也。
而且,依他起識不是以一切戲論境作為自體性的。(也就是依他起識本身不可思議,不是戲論的境。)因為所有的言說都是取假相,不能取到真實自性。也就是一切言說都不能詮表真實之義。
總此依他起性三相安立,謂無所知,唯從自內習氣而生,是有自性,非戲論境。其為假有法之因義,以是有自性即能成立,故不異彼三也。
最後是總結,對於此依他起性以三相來安立:
第一、沒有所知,就是指依他起識沒有一個所知的外境,唯一由自己內在的習氣成熟而現起。
第二、有自性,也就是依他起識本來是有的,其自體成立。它與各自分離的能所二取不同,二取本來沒有。由於依他起識是產生一切假法的所依,所以一定要承許其為有自性的實法。
第三、非戲論境,是說依他起識遠離言說,非戲論之境。
頌文第二句所說「是假有法所依因」,此依他起識是假法所依的因,由於它有自性才能成立這一點,所以這一句所說的義也攝在「有自性」這一相當中,並非在以上三項之外。總而言之,依他起性就是以這三相來安立的。
今當問彼。頌曰:
無外境心有何喻 若答如夢當思擇
現在應當問那些唯識師:沒有外境的實有心識,有什麼比喻能成立嗎?如果對方回答:如夢。為了說明此比喻不成立,中觀師說:對於這個比喻應當詳細地思惟抉擇。
於此當正觀察,若謂如人眠於極小房中,夢見房中有狂象群,此必非有。故雖無外境,定當許有此識。
對於這個比喻應當如理觀察。如果對方說:就像一個人睡在一間極小的房子裡面,夢見房子裡有成千上萬的狂象。顯然這個境是不存在的,只是一個夢心罷了。所以,雖然沒有外境,也一定要承許有夢中的識。這就是無境唯識的比喻。
為顯此答,全無心要,責當思擇。如何思擇?頌曰:
若時我說夢無心 爾時汝喻即非有
為了顯示對方回答的這個比喻,根本沒有意義,就責備他說:你應當想想清楚。那麼怎麼想呢?
頌文中說:如果我說夢裡沒有心,那麼你的比喻就不成為證成意義的比喻。
意思就是,我們說你舉的比喻不能證成意義。因為在現實當中,不僅沒有夢中的狂象,也沒有夢中見狂象的心。所以你說沒有外境,唯有實有之識,這是不成立的。
其見狂象群行相之心,吾等亦說如境非有,以不生故。
作夢之人見狂象群這種行相的心,我們說它跟境一樣是沒有的。因為本來並沒有產生的緣故。
這就好比有眩翳的眼見毛髮相,相對於這個錯亂的境界,可以說有毛髮相和取毛髮相的識。但真實之中二者都不生。也就是真實之中並沒有毛髮,也就沒有對於毛髮相狀生起了別的識。因為,有一個法才能說有對於這個法的了別,而實際上這個法沒有,那麼哪裡又會有對它的了別呢?
若無心者,則無二宗極成之喻,故無離外境之內識也。
如果夢的實際情況是得不到實有的心,那麼你所說的夢喻就不成為我們兩宗都成立的比喻。所以不能說離開外境還單獨存在實有的識。
要想證成一個結論,所舉的比喻必須雙方都承認才可以。但是,你所舉的夢喻無法證成所立的宗義。為什麼呢?你所安立的宗義是無有外境,唯有內識。然而夢的實際情況是,所見的境相沒有,見境的夢心也沒有。所以,離開外境還存在一個內識的觀點不成立。
設作是念:若無彼錯亂識,則醒覺後不應憶念夢所領受。
如果對方這麼想:假如當時不是實實在在有一個錯亂識,那麼醒覺後就不應該還能回憶夢裡的領受。
意思是說,由於醒來後還能回憶夢裡見狂象時的心情,就能夠證明作夢的時候,識是真實存在的。也就是以後識能夠憶念,來成立當時出現了實有的識。
此亦非理。頌曰:
若以覺時憶念夢 證有意者境亦爾
這也不合理,如果你以在醒覺位的時候能夠憶念夢中的心識,來證明夢中的心識實有。那麼以同等理,以醒覺位也能憶念夢中的境,也應當成立夢中的境實有。
何以故?頌曰:
如汝憶念是我見 如是外境亦應有
如以憶念夢所領受,證意是有,由亦憶念境界領受,則境亦有。
為什麼呢?就像以憶念夢中的領受,證明夢中的心識真實存在一樣。以能憶念夢中所領受的境界相,也能成立夢中的境真實存在。
好比說夢裡我在聽一首歌,當時見到有人在唱歌,也聽到了歌聲,但實際上並沒有心外的歌聲。而你們認為,在醒覺位的時候,以能回憶當時聽歌聲的識,就證明識是存在的。那麼同理,由於能回憶所聽到的那首歌,就應當證成夢中的歌聲也跟聽歌聲的心識一樣真實存在。
或識亦非有。
或者反過來說,如果夢中沒有真實的境,那麼取境相的心識也同樣是沒有的。
就像一個人夢到自己在夢裡吃麵包,當時吃得津津有味。醒覺的時候還能回憶那個麵包的樣子,包括它有多大,是什麼色澤,什麼味道等等。然而事實上,那個夢裡的麵包是根本不存在的。醒來的時候就會知道,那只是夢的習氣在表演而已。所以,雖然能夠回憶夢裡的麵包,但是不能以能回憶就成立那個麵包是真實的。同樣的道理,夢裡吃麵包時的感覺或者心識,也只是夢的習氣妄現而已。觀察一下就知道,夢裡的一切都是得不到的。所吃的麵包不存在,吃麵包時的感受等也同樣不可得。
下面對方又以理來成立夢中決定沒有外境:
設曰:若夢中有象等色者,彼是所取故,亦應有眼識,然此實非有。由睡眠擾亂,前五識身定非有故。(「由睡眠擾亂」,就是被睡眠這個因緣所擾亂。「前五識身」,就是前五識聚。)
假設對方說:如果夢中真的有象等色法,以它是所取的緣故,夢裡應當有能取的眼識。然而夢中眼等前五識都不現行,唯一只有第六意識。由睡眠擾亂,決定沒有眼等前五識的緣故,可見夢中的象等色法是決定沒有的。
頌曰:
設曰睡中無眼識 故色非有唯意識
執彼行相以為外 如於夢中此亦爾
假使對方說:夢裡沒有眼識,所以絕對沒有眼識所對的色法。因此,夢中見到的象等的色法形相,唯一是意識,而不存在外境。只是當時的意識執著這種行相以為它是外境。就像在夢中沒有外境只有心識一樣,醒覺位時也絕對沒有外境。
夢中眼識畢竟非有,由彼無故,則象等色眼處所取亦非是有,唯有意識。是故定無外境,是執識之行相以為外境。
夢裡決定沒有眼識,由於無眼識的緣故,象等的色法,或者說眼處的所取也是決定沒有的。(因為色法和眼識是一對,要出現必定是一起出現,不可能其中一者單獨現起。所以,一定要有真實的眼識,才會有眼識所對的色法,沒有眼識就不會有眼識所對的色法。然而夢中沒有眼識,也就不會有眼所對的色法存在。)當時現出來的象等行相其實不是色法,只是意識將這個識的行相錯認為是外境。所以夢裡決定沒有外境,只有一個內識,這一點是絕對成立的。
如於夢中全無外境唯有識生,如是此應亦爾。
就像我們夢中沒有外境只有識,同樣,醒覺位的時候也是如此。
顯現的這一切色聲香味觸等都只是識的相分,處於迷亂中的眾生會把這個識的相分誤以為是心外存在的色法,然而事實上根本不存在心外之法。
破曰:不然!夢中意識亦不生故。
中觀師破斥說:不是這樣的!在夢的譬喻裡面,不僅境相得不到,就連夢心也不可得。
對方的立宗是,外境沒有,顯現的相都是虛假的。唯有內識存在,是真實的。我們對此破斥說,比喻必須與意義相符才能成立。也就是要想證明無境唯識,所說的比喻也應當是沒有外境,唯有實有的內識。然而觀察你所舉的比喻——夢,實際上不僅是夢裡的境相沒有,就連夢中的心識也是沒有的。所以你的比喻根本沒辦法證成你的立宗。
頌曰:
如汝外境夢不生 如是意識亦不生
眼與眼境生眼識 三法一切皆虛妄
中觀師說:就像你所說的夢中沒有外境生起,那麼同樣,夢中也沒有意識生起。無論是眼根、色法,以及由眼與色出生的眼識,這三法全部是虛妄的。
如見色時,必有眼色及意,三法和合。如是夢中了別境時亦有三法和合可得。又如夢中眼色非有,眼識亦非是有。
就像眼見色法的時候,必須有眼根、對境的色法,以及作意三者和合,才能生起見色法的眼識。同樣,夢裡了別境相的時候也要有夢的三法和合才可以。既然夢中眼根、色法都不可得,那麼夢中的眼識也同樣是沒有的。
「如見色時,必有眼色及意,三法和合。」萬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不可能單獨出現。見色法也一樣,這也要由內外的因緣聚合才能出生見色法的眼識。
首先一定要有色法的相。比如見到了張三,那麼張三這個人一定要出現在眼前,才會出生了別張三的識。就像俄國人來了才能見到俄國人,英國人來了就見英國人……不可能什麼人都沒來還說見到了什麼人。
而且要有無患的眼根。如果眼根壞了,就像機器出故障一樣,沒有能力生起取相的眼識。即使有對境也無法見到。譬如一個盲人,雖然他面前來了很多人,但是他什麼也見不到。
同樣,如果意不配合也是無法見境的。意上面有很多因素,這裡以作意來說。比如一個人眼根很好,而且前面有人走過來,但是他沒有作意,一直在想自己的情人。結果面前有人來了,但是他心不在焉的,就跟看不見一樣。或者說有一個剛剛死了兒子的母親,由於她當時極度悲傷,心一直緣在這件事情上面,所以無論面前來了什麼人,由於她神情恍惚,雖然眼睛在,但是她會說什麼也沒看到。這樣就知道,一定要眼、色、意三法和合才能現起見色的眼識。
「如是夢中了別境時亦有三法和合可得。」同樣,夢中了別境相的時候,也要有夢裡的三法和合才行。比如夢中見到山的時候,當時在錯覺裡面,也是認為自己眼前有座山,也有能見山的眼根,還有作意,這三者和合才見到了這座山。
「又如夢中眼色非有,眼識亦非是有。」像這樣,夢裡的眼根、高山當然不可得,那麼同樣,眼識也沒有。根、境、識都不可得。
這裡中觀師說,不要只說夢中的境相本來沒有,識實有存在。其實正在作夢的時候三法都有,真實之中觀察三者都不可得。好比說夢中看球賽。當時在夢裡看得非常帶勁,跟真的一樣。既有自己的根,又有球場、球員、觀眾等境相,還生起了眼識耳識等。但是醒覺位的時候去觀察,那些都只是迷亂習氣的妄現,實際上什麼也沒有。境相既然沒有,又哪裡會有緣境了別的識呢?因為不可能脫開了所取的境,單獨存在一個了別的識。或者像是沒有石女兒,就不會有對石女兒的了別。總的來說,境可以假現,識也可以假現。
如此三法,如是頌曰:
餘耳等三亦不生
像這樣,眼根、色法、眼識是如此虛妄,本來沒有。夢中其他的耳根、聲音、耳識,乃至意根、法塵、意識也是一樣的虛妄不可得。
言耳等者等字,等取聲及耳識,乃至意根法界意識。是故夢中此等三法一切皆虛妄,故說夢中定有意識不應道理。
頌文中「耳等」的「等」字,指夢裡的耳根、聲音和耳識,鼻根、香氣和鼻識,舌根、味塵和舌識,身根、觸塵和身識,乃至意根、法界(也就是意的所緣,也可以稱為法處)和意識。所以,夢裡這六組根、境、識三法都是虛妄的。因此你說夢裡沒有外境定有內識,是決定不合理的。
有清辨論師作是思:意識所取法處所攝色,夢中亦有,故無內識能離外境。此亦非理,夢中三法畢竟非有故。若謂為破他宗故如是許者,是則夢喻應全無用,以夢非虛妄,不能顯示所喻之法為虛妄故。
清辨論師這樣想:意識所取之境,法處所攝的色法,在夢中也有,所以沒有內識能夠離開外境單獨存在。其實這樣說也是不合理的。因為夢中的根境識三者真實之中無有的緣故。如果為了破斥他宗而作這樣的承許,那麼夢喻應成完全無用。因為你認為夢不是虛妄,這樣就不能顯示比喻所要說明的意義——一切法虛妄。
由夢中三法皆非實有,故以已極成者成立餘未極成故,醒時一切法亦能成立皆無自性。
前面我們破斥了對方的比喻,意思是夢的比喻無法成立無境唯識。因為實際上如同夢中外境無有,夢裡的識也沒有。
像這樣,夢中的根、境、識三法都不實有,以這個已經極成的比喻來證成其他沒有成立的事。也就是,如同夢一樣,醒時的一切法也成立無有自性。
頌曰:
如於夢中覺亦爾 諸法皆妄心非有
行境無故根亦無
如於夢中根境識等皆是虛妄,如是當知覺時亦爾。
就像夢中的根境識等全部虛妄,同樣,醒覺位的根境識等諸法也是虛妄的。眼等識不是實有,識的行境色等也非有,眼根等諸根也非實有。
是故經云:「猶如所見幻有情,雖現而非真實有,如是佛說一切法,如同幻事亦如夢。」
所以,佛經中也說:就像我們見到的幻化有情,雖然現出來一個相,但實際上根本得不到實體。同樣,佛說一切法如幻如夢,現而無實。
所謂「幻有情」,是指幻師所幻化出的有情。在過去,幻師以他的幻術能夠在虛空當中幻現出一個有情的形相,不僅能幻變象馬等,還能幻化男女老少等各類人的形相,這就叫做「幻有情」。我們都知道,那些幻有情只是似現的假相而已,真正去尋找的時候,絲毫也得不到。
但是,大多數人只知道幻師幻變出的那些相無實有,而其他的顯現法不是幻化,是真實存在的。然而實際上,就像這幻喻一樣,一切法都如同幻事。我們的心就像幻師,一切根身器界等的萬法都是由它幻變出來的。我們每天都在這幻化裡面生活,一切都是幻事。
當然,現在大家基本都沒看過幻術,但是都看過電影。所以也可以說,整個世界就是一場場的寬銀幕立體電影。而我們現在不僅恆時在看這種電影,而且自己就處在這電影當中。包括自己的身體,外在的色聲香味觸等,其實都像電影一樣。它們都是全方位,寬銀幕,大立體的電影。這就叫做「如同幻事」。
「亦如夢」,另外,我們大家常常會作夢,目前為止,至少做過幾千個夢,所以對於夢一定很瞭解。作夢的時候,會覺得一切都非常真實,但是每當你醒來,再回想的時候,就知道夢裡的心、境全部是虛妄的。同樣,其實醒覺位的一切心、境也跟夢一樣虛妄,現而無實。
所以,對於這一切你都不要執著。凡夫對於外境色法的執著相當嚴重,而且非常堅固。因此唯識師把外境破掉了。但是還留有對心識的執著,也就是認為依他起識實有。如果能夠將境、心二者全部破掉,這樣既不著於境,也不著於心,應當如此遠離一切的執著。
又云:「三有眾生皆如夢,此中不生亦不死,有情人命不可得,諸法如沫如芭蕉。」此等皆成善說。
佛經當中又說:三有眾生全部像夢一樣,只是我們迷了,就認為眾生有生死,其實這些都只是幻生幻死,在真實當中沒有生死。有情的生命本來不可得,一切諸法如同泡沫、芭蕉一樣,虛幻無實。
「三有眾生皆如夢」,眾生在輪迴之中就像作夢一樣。好比說在夢裡,有時候感覺從高空中墜落,非常恐怖;有時候被人追殺;或者顯現兩軍交戰,密密麻麻的飛機在空中飛行,這些機群不斷地降下一個又一個炸彈……總之在夢裡會感覺有很多事物,有很多運動等等。這些夢裡的境相當時感覺非常真實,但是醒來後會發現什麼都沒有。同樣,在虛妄的三有中輪轉就像作夢一樣,只是妄識在不斷地動。如果能夠覺悟,這一切的幻相剎那間就會消失無餘。
「此中不生亦不死」,沒有從輪迴大夢當中醒來的人會畏懼生死,因為乃至沒有從這大夢當中醒來,生死確實存在。一場接著一場,在這當中受盡了折磨,不斷感受各種各樣的苦。但是無論如何,這無盡的生死實際上和夢一樣,只是虛假的影相而已。對於悟道的人來說,生死是不存在的。因為真實之中沒有生死。
「有情人命不可得」,所謂有情的生命,如果學過百法就知道,就是指阿賴耶識之中的業種子,有能持一期身心相續,使其持續不斷的功能,依於色、心連持不斷,而假名為「命」。然而實際上,色法和心法都是假法,色法的身體就像夢中的身體一樣,心也和夢中幻現的心一樣。既然色法和心法都只是假相,那麼假相的連續不斷,也只是假相。也就是由於一幕幕的色法心法在不斷地變現,然後就幻現出一個有情,以及他一段段的生命相續。但是真實之中根本沒有任何遷變。
這一點以中陰的狀況來看尤為明顯。也就是以迷亂的力量,在心前會幻現出各種假相。但是真實之中,這些現出來的相確實沒有,也從來沒有動過。這有與沒有,動和不動都是本來不二的。比方說一個人生前造了很嚴重的惡業,以業習的力量,在他的中陰境界裡就會顯現非常恐怖的境相。比如身後有成千上萬條狼狗在不停地追趕,他嚇得拼命往前跑,往前飛,可能比火箭的速度還要快。但是真實之中,正當這些境相顯現的時候,也沒有一絲一毫的實法可得。如果他這個時候能夠認識這些境相的真面目,能夠覺悟,那麼這些恐怖的境相當下就會消失。
「諸法如沫如芭蕉」, 從表面上看,泡沫像是一個實在的東西。但是當我們用手去碰觸它的時候,「啪」的一下,就什麼都沒有了。同樣,芭蕉樹看上去和其他樹一樣,似乎有堅實的樹幹。但其實裡面是空的。意思就是,一切諸法乍看起來好像真實存在,但實際上當你觸及到它的本性之時,比如用離一多因去觀察,就會發現根本不可得,是空性的。所以說諸法如同泡沫、芭蕉。
「此等皆成善說。」意思是說,我們既然能夠認識到夢裡的根、境、識三者都不可得,就要把這個道理遍及到一切法上。這樣佛說萬法如夢如幻等就全部成為善說了。也就是,佛經中說的「一切法」、「諸法」包括內外一切法。不僅色法沒有,包括心法也是空性的。這樣就徹底了,諸法都是平等空性。否則如果認為依他起識實有,只是它上面的色等遍計法沒有,就不能成為一切法空。所以,不能把「諸法」分成兩部分,認為這一部分虛妄,那一部分真實,那樣就無法成立「一切法如夢」。因為所謂夢、幻等就是指其中任何一法都是虛妄。萬法就是如此,無論如何顯現,全都只是一個幻相。因此色心等一切法全部是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