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四小時的法庭激烈攻防,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昨被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魏的律師表示,周一提抗告。
彰化檢方成功「說服」合議庭羈押禁見,主要掌握二個重要事證,一是檢方掌握會議紀錄副本,載明魏應充指派總經理陳茂嘉等人到越南查廠,認為魏應充對採購越南飼料油知情且參與。
第二個關鍵是檢方掌握頂新製油總公司一名課長手機LINE軟體,「與時間賽跑,趕快處理」的指示訊息,這名課長和多名幹部承認,九日衛福部宣布頂新自越南進口飼料油後,總公司指示開始銷毀文件。
魏應充的辯護律師雖一再力陳,頂新集團已宣布捐出卅億元作為食安基金展現誠意,魏也一定會配合檢方調查,不會湮滅證據,但檢方這兩項關鍵證據,讓魏「一槍畢命」。
合議庭法官經過合議後,三票一致同意將魏應充羈押禁見,理由是魏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至於魏是否捐出基金,以及基金金額多寡,和魏是否可能串證及湮滅證據無關。
彰檢認定,魏應充自越南購進飼料用油後混油銷售,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罪。至於魏另涉及味全向大統長基購入混摻銅葉綠素混油案,由北檢另案偵辦。
北檢表示,魏在味全案中以一千萬元交保,魏由彰化地院裁定羈押後,北檢會視案情需要,向彰檢協調借訊事宜。
彰化檢方調查,今年三月間,魏應充主持有關越南大幸福公司油品採購會議,魏在會中指派總經理陳茂嘉等人到越南查廠,事後頂新對查廠結果不再處理,檢方認為應和魏應充決策有關。
彰檢同時查出,九日衛福部宣布頂新從越南進口的食用油,確認是飼料用油後,頂新在十日即召集幹部到台北開會,透過LINE軟體,通知相關人員在十一、十二日開始銷毀相關公文和文件。
羈押庭昨天上午九時卅分開始,下午二時多結束,審判長和二名法官利用共進午餐時間,花了二小時寫了長達三頁的裁定理由,裁定魏應充和同案被聲押的頂新屏東廠長曾啟明羈押禁見。
魏應充庭訊時應答的情緒平穩,對羈押似已有心理準備。辯稱大統長基混油案發生後,他很關切頂新進口油品品質,才主持會議討論派人到越南,但只看過參訪報告,不知道進口是飼料用油。
魏的律師也辯說,頂新製油組織龐大,內部分工負責,油品品質是品保單位負責管理,魏應充確實不知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