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印光大師:行邪淫者,報終命盡,先墮地獄餓鬼,後生畜生道中
《印 光法師文鈔》:「不邪淫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關風化,下關祭祀,夫婦行淫,非其所禁,但當相敬如賓,為承宗祀,不可以為快樂,徇欲忘身。雖是己 妻,貪樂亦犯,但其罪輕微。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極重。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報終命盡,先墮地獄、餓鬼,後生畜生道中,千萬億劫不 能出離。一切眾生從淫慾生,所以此戒難持易犯,縱是賢達或時失足,何況愚人!」
註: 「什麼叫不邪淫?俗世男女結婚後在一起居住,生男育女,就天下國家言關係風化,就一家傳承言關係祭祀,夫婦之間行淫,不在佛教五戒禁止之列。但夫妻間應當 相敬如賓,是為傳宗接代,不能以此為樂,切忌放縱淫慾導致喪身。雖然是自己的妻子,貪圖淫樂也是犯過,只不過罪過較輕微。若不是自己的妻子,苟合交通就是 邪淫。犯邪淫戒之人,是以人身而做畜生之事,他們報終命盡之後,先墮地獄道、餓鬼道,然後生到畜生道中,經過千萬億劫,始終不能出離。一切眾生皆從淫慾而 生,所以不邪淫戒難持而容易犯,縱使賢達之人也難免會失足,更何況是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