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富爸爸將財產給了獨子,後來卻連零用金都討不到!
《聯合報》報導,台北市松山慈祐宮前董事長顏家旺(84歲,育5女1子)將名下數十筆房產(長女表示大約有50-60億元價值)贈與獨子,後來父子協議,這些房產每月至少上百萬元的收租錢,兒子必須要分30萬給爸爸當零用金。
2009 年6月,顏家旺跌倒變成植物人,法院裁定顏的長女擔任監護人,顏家長女以顏家旺名義提告主張,獨子在摔成植物人後的3年半,毀諾不給每月30萬元的零用金。法院一、二審法院根據顏的兒子在收支表記載「爸爸零用金」,判決顏的兒子要給付1260萬元及每月給付30萬元,但仍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09 年6月,顏家旺跌倒變成植物人,法院裁定顏的長女擔任監護人,顏家長女以顏家旺名義提告主張,獨子在摔成植物人後的3年半,毀諾不給每月30萬元的零用金。法院一、二審法院根據顏的兒子在收支表記載「爸爸零用金」,判決顏的兒子要給付1260萬元及每月給付30萬元,但仍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