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姜摩訶布瓦 尊者,2002年6月17日的開示。
我坦白地告訴你們:
我已經不再經驗過去、現在或未來,因為,我的心已經不再殘餘任何世間相對的實相。
我可以向你們保證,再也沒有任何東西遺留下來,這是佛世尊的法熄滅煩惱的力量。
法在心中,煩惱也在心中與法為敵。我們則被夾在中間,負擔著這衝突所產生的善與惡的果報。
這是由於我們是屬於心的,就如心亦屬於我們的。
法護持,救濟我們;我們的敵人,煩惱則壓迫我們,鞭打使我們屈從它。
兩者從同樣的地方——心——生起。
通過禪修,法,逐漸獲得足夠的力量擊敗內在的煩惱——從最粗重的到最微細的——然後徹底把它從心中剷除,這是我們所說的由煩惱產生的純大苦聚集,被熄滅了。
苦的熄滅,表示了無上快樂的出現,即至高無上法的生起,它就發生在法的光明被煩惱遮蓋覆藏,無法發亮放光之處。
最近一次開示時,我流著淚,回憶起這重大的體驗。
證悟發生時,我的內心就清楚知道它,只是直到最近因緣的改變,促使我公開討論它。
法在顯示自己時,它的衝擊非常強而有力,四面八方湧現,深深地影響一切它所接觸到的,不但影響心理現象,也同時影響生理現象,比如眼淚。
當接觸到法,眼淚同樣強烈地流出來。
問題是,整個宇宙的眾生,都被煩惱所束縛,請回答:在這個世界上,有誰曾經開眼看過法的實相? 一個也沒有。
所以,當聽到阿姜摩訶布瓦在公眾場合掉眼淚,他們立刻驚愕莫名:他發生了什麼事?如果他已經徹底熄滅了煩惱,證得阿羅漢,那為什麼還會哭成這樣子?
喏!看到嗎?這些人誤會了阿羅漢的眼淚。
你們明白嗎?你們是否有理解到,人身的每一部分都只是世間的真實?它們與心有聯繫,反過來,心也對它們負責任。一旦心——它們的管理人——崩潰了,它的敵人,這世間真實,也被撕得粉碎。
然後,心純淨的本性,依照自己的本質放大光明。這是那次體驗的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在同一時間,發生一個共鳴和強烈的生理反應,使到身體晃動顫抖。
那個顫抖是故意的嗎?不是的,它只是法,對煩惱致命一擊,強迫它永遠脫離心那股勢不可擋的力量所產生的結果。
這起驚天動地的事件,產生強大的衝擊——整個宇宙似乎震顫動搖,那是當法與煩惱永遠的分離,相對實相的世界與絕對解脫的世界,最終分開時的感覺。
清淨法的本性,接著在那體驗它的心中,徹底顯現出它無上的莊嚴。由於與心有著密切的關係,(五蘊之)身心對這震撼與特殊的體驗產生反應。
心真正的本性,永遠存在,可是卻從不曾以這樣的方式向身心展現自己。
這之前不曾有過的體驗,帶來巨大的衝擊,身心的蘊是世間真實,是心用來運作的工具。當心崩潰時,當下顯現的清淨本性,保持完全不受影響;可是身心的蘊——被無常、苦和無我牢牢控制的蘊——則強烈地受影響。
影響產生的反應,在蘊裡面生起來然後消失,這反映了蘊本質的無常性。
心清淨的本性沒有生,也沒有滅。這是兩者的不同之處。
結果是,阿羅漢純淨的心,無法與我們所知的一般污穢不淨的人身相比較。
一個人親自看到這真相的話,即使他面前就有一位佛,他也沒有必要再向佛求證。
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只會向佛合掌稱善哉。
由於勝義諦,是個人內心自證的,所以他不必再去求證,這是所謂的“無上甚深的法超越一切”。
這在心中生起的覺悟與阿羅漢清淨的本質一致,這是徹底超越世間無常、苦和無我法則的清淨,世間的法則,已不再適合用於它之上。
蘊在這時激蕩了起來,比如,流淚。
流淚的原因很多:悲傷會帶來眼淚,歡樂也會;煙薰出眼淚,蔥蒜也令人流淚。為什麼要為淚水大驚小怪?畢竟,眼淚只是水——水大,它和色法中的地、火、風一樣,水僅僅是世間真實。
被突如其來的法的清淨本性,強烈地震動起來,這些色法都受到激蕩,而清淨本性自身,全然不受影響。
蘊的本質,就是不斷起反應,它們被好與壞的東西、歡樂與痛苦、悲傷與喜悅所激動,它們永遠這樣那樣地被激動。而這一刻,它是被法的清淨本性,突然出現所激起。
五蘊不是阿羅漢;阿羅漢不是五蘊。五蘊絕對並且毫無例外的,只是世間真實。
相反的,清淨的本性,已完全——百分百——解脫於世間真實的任何痕跡。所以兩者不會也不能混合,完全隔絕。它們只是各就各位地作出相對的反應罷了。
清淨的本性,突然,自行出現在屬於絕對解脫的位置上。從無始以來,不管什麼時代,所有的人的五蘊一直維持在這世間真實的位置上。
證悟之後,佛和阿羅漢,沒有為了停止五蘊的運作,而把它們摧毀。例如,笑。
笑是五蘊自然的作用之一,就如流淚一般,這兩個都是五蘊根據它們的情況而產生的作用。只要我們的身心保持適當的健康,它們就能選擇適合的作用運作。
比如,我們以地塑造建材,磚、洋灰、石、砂、鋼——這些如果不是從地而來,要從哪裡來?
只要我們有這類基本建材,我們可以建築任何東西。
人們到底怎麼了?會不會是你們發瘋了呢?這是我想問的。我被以法之名批評流淚,可是你們有誰見過法的清淨本性嗎?
之前我沒見過,我的祖宗沒有修行佛法,也沒見過至高無上的法。
我是個修行僧,由於我的修行,我以向你們說過的方式,一個階段一個階段,不斷地證得知識和智慧。我以這樣的修行方式,最後獲得最高的證悟。
現在,這個證悟以自己的方式顯現它自己。
你們當中,有誰嘗試看至高無上的法?還是你們全部都滿足於盲目地坐著,緊閉雙眼,張開大口,向法的清淨本性發出像野獸般的吼叫聲?
為什麼你們不吠自己頸項上的污穢?
好好想想吧!那堆污穢是一堆火,貪、嗔和癡,製造了那堆熊熊大火般的污穢,每一個人的心都受染污。
為什麼你們不看一看?批評法殊勝的本性,有什麼意義?佛世尊在我們之前達到這殊勝境界,如果阿姜摩訶布瓦對佛陀的教導不正確,那麼所有聲聞阿羅漢們也不正確。
可是,實際上,那些尊貴的阿羅漢們永遠都值得尊敬。從什麼時候開始污穢竟然成了善行?是什麼給它權力自吹自擂,批評這個姿勢,稱讚那個姿勢,肯定否定一個阿羅漢的行為?那只是堆屎罷了!知道嗎?
你們還未覺察到自己的心,充滿塵埃污穢嗎?你們真的為此感到驕傲嗎?這種有害的自我,只會使你們更墮落。
如果你們看不到這受染污的自我的害處,你們就會與法起衝突。
與法起衝突,就好像操刀向石頭,刀砍向石頭會怎麼樣?如果你駕車撞向山側會發生什麼事?誰會受傷害?
想一想吧!那桶糞便會遭受打擊。殊勝者都已經超越世間了,怎麼可能會遭受到傷害呢?
作為佛教徒,你們應該牢記行為的一般準則——不要用你們的污穢去弄髒別人,在這過程中,你們會毀滅掉自己,這樣做不會帶來任何利益。
我所說的殊勝從哪裡來?我已經展示了這點,給當今泰國的每一個人看。我現在是全國最大的混蛋,其餘的人是殊勝的化身嗎?你們自己好好思考看看!
如果你們拒絕遵從理性,那你們還能接受什麼?今天人們到底追尋什麼?我所追尋,並幾乎因此而捨棄生命的,是我現在以慈悲心,教導弟子們無上甚深的法。
我並不是在自吹自擂,吹噓從哪裡來?吹噓、惡毒的流言蜚語,這些全都是沒有必要的額外包袱,有什麼可以增加到法的圓滿本性上麼?
如果還需要額外的添加,怎麼還能被稱為“圓滿”?好好記住這點!
泰國佛教徒表現得特別愚癡,只要我一說什麼,全國各地開始狂吠,真可憐!我對你們感到可悲,這正是佛世尊感歎世間為何那麼無知時的感受,淚水從他臉頰上流下來——大悲的淚和驚歎法的清淨的淚,看到眾生十足的盲目,佛世尊是那麼的沮喪,感到不想教導他們法——為什麼人們竟然完全沒有意識到他們心中的污穢?
今天的情況一樣,當人們聽聞法時,他們以只有使自己受到傷害的方式批評老師,而不是尊重老師,以最大的恭敬心盡力去實踐珍貴的教導。
為什麼他們不想改變,做些帶來利益的事?我因此肯定地說泰國佛教徒非常蠢。
阿姜摩訶布瓦從來不受動搖,讓全世界都來吠吧,我會說出心中的話而不受影響,法清淨的本性,不為世間一切所動搖。那些行為不當的,會以行為不當而活;那些受失利影響的以失利而活;那些受得利影響的以得利而活。當善行影響一個人,那個人就以善行為皈依。這就是說,一個人會根據善業而投生。
另一方面,當一個人受惡行影響,那個人的心就會生活在猛火中。這是你們所要的嗎?
佛世尊的教導永遠適當,當他大聲宣稱:
“貪愛與無明充塞世間,如同陷入火焰燃燒之中,
有什麼值得歡笑,值得高興呢?
世間為黑暗所遮蔽,人為什麼不追求光明呢?”
我所教導的法,也是一樣:“貪愛與無明……”你們全部到底發了什麼瘋。當佛世尊宣稱:“貪愛與無明……”時,聽到一群酒鬼在說話,你們在跟隨那群酒鬼的後塵。佛陀弘法時他們是一群酒鬼,不是一群聖賢。這個故事在經典裡:佛世尊與一群酒鬼的比較,思考一下他們的差別。儘管受了佛陀的呵斥,他們依然沒有醒悟到自己的錯誤。
我最近流的淚,傳達著同樣的訊息,你們繼續對自己的錯誤不覺醒過來,會怎麼樣呢?難道你們比酒鬼的心智還遲鈍嗎?要避免墮落的話,你們得問自己這個問題。
我嘗試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協助這個社會。在我心中,沒有勇敢或恐懼的感覺;沒有所謂的得或失、勝或負,我協助你們的動機,純粹出自慈悲心。
為了證得我現在所教導無上甚深的法,我犧牲了一切,那些犧牲,不是為了得到惡果。
在求法的過程中,我幾乎犧牲了我的生命,在可以向世間宣揚我所證得的法之前,我與死亡擦身而過。為什麼沒有人肯接受它?今日的泰國到底怎麼了?這是我想知道的。
一個人的自我感愈強,就會愈驕慢自負,直到他們認為自己比佛——至高無上的導師還聰明的地步。難道泰國人沒有發現這些日子情況愈來愈糟糕了嗎?這個國家的子民變得那麼的愚蠢!沒有人關心法,天曉得,不久之後人們大概再也不去寺院了。
看看他們對我最近弘法的反應:用各種諷刺的態度嘲笑我,這正是當煩惱全面發威的情況。當看到我那天掉淚時,他們對我冷諷熱嘲地加以挖苦。
可是我不為所動,讓這個國家的每戶人家批評我吧,我不會和任何人爭吵。我是純粹出於慈悲而教導人們,為什麼他們不能接受?泰國人真的那麼愚癡嗎?
佛世尊的法,完全在世間滅了嗎?佛世尊與法,是否已失去崇高的地位呢?那些修行者們——跟隨佛陀的教導而證悟者——是否被認為是虛偽的神棍和人們的敵人?泰國佛教徒到底怎麼了?難道他們不是體面的人類嗎?為什麼他們表現得像一群狗?!這是我被迫採取的態度。
無論如何,我沒有生氣任何人,我那語氣強烈的評論,來自於法的力量,法不會動搖,它不會對任何人生氣或怨恨。不過,法永遠以充沛的力量顯現自己。煩惱也可以這麼說:他們也以所擁有的力量,充沛地顯現自己。
分別在於,煩惱的力量為世間帶來可怕的破壞,而法的力量就像水清涼世間的火。
對一個已經徹底解脫煩惱的人,你無法令他生氣。
只要有一小撮嗔恨留下,他就不被稱作一位解脫煩惱的阿羅漢,因為貪、嗔和癡,都是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