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名曾經的百萬富翁說,情人告他非法拘禁,讓他被拘留了10 天
昨日上午11 點,記者在楊家坪步行街見到了謝康有,他眼神很迷離,只有說起自己曾經擁有的汽車公司時,臉上才浮現出了難得的自得神情。
落魄男子自稱曾是百萬富翁
謝康有回憶說,自己和前妻周樂(化名)都是渝中區人,1985 年結婚,兩人有一兒一女。上世紀90 年代初,他的汽車中介服務有限公司開始走上正軌,每月進賬數十萬元,“我真是百萬富翁。”直到一個名叫鄭曦(化名)的年輕女子出現。
謝康有稱,鄭曦當時23 歲,進入公司後做文秘。起初他和鄭曦坦白過,自己結婚了還有兩個孩子,但“她說不在乎這些,是真心喜歡我,只要能和我在一起,怎麼都好。”
為情人拋妻棄子後,花光家產
謝康有稱,前妻曾多次希望自己考慮到家庭,和鄭曦斷絕關係,但自己從沒有認真考慮過,輾轉於兩個女人間的生活一拖就是6 年。直到2002 年,“鄭曦迫於家裡的壓力,向我提出必須和妻子離婚,給她一個名分。”謝康有說,同年自己就和妻子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妻子堅決要走了兩個孩子,我出於不安,還分了100 多萬元的財物給她。”
謝康有原本以為從此可以和鄭曦長相廝守,但向她提出結婚時,“她不答應了。”謝康有稱,鄭曦說其母親要他按1.5 萬/ 年的標準,支付給他們家所謂的女兒養育費。隨後,“她又要求我在她的老家合川,為她購買了一套住房,花了6 萬多元。”謝康有此時已完全沒有精力繼續經營生意,便把好好的公司草草結束了。
謝康有說,鄭曦還多次不辭而別。“我到廣州、深圳去找了她兩次。”謝康有說,自己花的路費和請私家偵探的錢,差不多耗盡僅剩的家產。
涉嫌非法拘禁,他被拘留10 天
“但我都還是非常想和她和好。”謝康有說,今年4 月10 日,自己租車再次找到不辭而別的鄭曦,和她一起回到了重百楊家坪商場樓上的家。“她要求我賣了現在的房子,分80 餘萬元給她。我都答應了。”
但謝康有4 月12 日送走鄭曦,卻在次日等來了警察。“他們一進門就說,有人報警稱我非法拘禁他人。”被拘留10 天后,謝康有才被釋放。
昨日上午,謝康有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蓋有有關部門公章的《釋放證明》,上面顯示,謝康有之前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拘留,而釋放原因是“不適合繼續羈押”,但目前仍處於“監視居住”的狀態。謝康有稱,4 月10 日,自己和鄭曦協商時,沒有半點過分舉動。“房間裡電話、傳真什麼都有。真不知道拘禁從何說起。”
謝康有說,自己現在很後悔,心頭也很空虛。“和鄭曦好,我知道肯定是不可能了。我現在除了守著房子,一無所有。”
足足10 天沒有打理過面容的謝康有(化名),昨天站在楊家坪步行街上一臉茫然。滿臉的絡腮鬍,使他看上去比實際年齡49 歲蒼老了許多。抽著不足10 元一包的香煙,衣服上的拉鍊把手壞了,拴著一根棉線……謝康有現在的一切,使人很難相信10 年前,他擁有一家屬於自己的汽車中介公司,資產逾百萬。
昨日,謝康有想起曾經的美滿家庭和成功事業,懊悔不已。
昨日上午11 點,記者在楊家坪步行街見到了謝康有,他眼神很迷離,只有說起自己曾經擁有的汽車公司時,臉上才浮現出了難得的自得神情。
落魄男子自稱曾是百萬富翁
謝康有回憶說,自己和前妻周樂(化名)都是渝中區人,1985 年結婚,兩人有一兒一女。上世紀90 年代初,他的汽車中介服務有限公司開始走上正軌,每月進賬數十萬元,“我真是百萬富翁。”直到一個名叫鄭曦(化名)的年輕女子出現。
謝康有稱,鄭曦當時23 歲,進入公司後做文秘。起初他和鄭曦坦白過,自己結婚了還有兩個孩子,但“她說不在乎這些,是真心喜歡我,只要能和我在一起,怎麼都好。”
為情人拋妻棄子後,花光家產
謝康有稱,前妻曾多次希望自己考慮到家庭,和鄭曦斷絕關係,但自己從沒有認真考慮過,輾轉於兩個女人間的生活一拖就是6 年。直到2002 年,“鄭曦迫於家裡的壓力,向我提出必須和妻子離婚,給她一個名分。”謝康有說,同年自己就和妻子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妻子堅決要走了兩個孩子,我出於不安,還分了100 多萬元的財物給她。”
謝康有原本以為從此可以和鄭曦長相廝守,但向她提出結婚時,“她不答應了。”謝康有稱,鄭曦說其母親要他按1.5 萬/ 年的標準,支付給他們家所謂的女兒養育費。隨後,“她又要求我在她的老家合川,為她購買了一套住房,花了6 萬多元。”謝康有此時已完全沒有精力繼續經營生意,便把好好的公司草草結束了。
謝康有說,鄭曦還多次不辭而別。“我到廣州、深圳去找了她兩次。”謝康有說,自己花的路費和請私家偵探的錢,差不多耗盡僅剩的家產。
涉嫌非法拘禁,他被拘留10 天
“但我都還是非常想和她和好。”謝康有說,今年4 月10 日,自己租車再次找到不辭而別的鄭曦,和她一起回到了重百楊家坪商場樓上的家。“她要求我賣了現在的房子,分80 餘萬元給她。我都答應了。”
但謝康有4 月12 日送走鄭曦,卻在次日等來了警察。“他們一進門就說,有人報警稱我非法拘禁他人。”被拘留10 天后,謝康有才被釋放。
昨日上午,謝康有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蓋有有關部門公章的《釋放證明》,上面顯示,謝康有之前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拘留,而釋放原因是“不適合繼續羈押”,但目前仍處於“監視居住”的狀態。謝康有稱,4 月10 日,自己和鄭曦協商時,沒有半點過分舉動。“房間裡電話、傳真什麼都有。真不知道拘禁從何說起。”
謝康有說,自己現在很後悔,心頭也很空虛。“和鄭曦好,我知道肯定是不可能了。我現在除了守著房子,一無所有。”
足足10 天沒有打理過面容的謝康有(化名),昨天站在楊家坪步行街上一臉茫然。滿臉的絡腮鬍,使他看上去比實際年齡49 歲蒼老了許多。抽著不足10 元一包的香煙,衣服上的拉鍊把手壞了,拴著一根棉線……謝康有現在的一切,使人很難相信10 年前,他擁有一家屬於自己的汽車中介公司,資產逾百萬。
昨日,謝康有想起曾經的美滿家庭和成功事業,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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