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有這些徵兆的時候,就必須要懺悔了
蔡禮旭
我們先看看罪相的判斷。
然人之過惡深重者,亦有效驗,或心神昏塞,轉頭即忘,或無事而常煩惱,或見君子而赧然消沮,或聞正論而不樂,或施惠而人反怨,或夜夢顛倒,甚則妄言失志,皆作孽之相也。苟一類此,即須奮發,舍舊圖新,幸勿自誤!
我們怎麼知道身口意已經背負了重罪要懺悔呢?
以下有六種情況,都必須要趕緊地利用時間把這個罪懺掉,否則臨命終的時候就不吉祥了。有六種,越後面越嚴重。
先看第一個,“或心神昏塞,轉頭即忘”。你經常覺得心老是昏昏鈍鈍的,就表示你明瞭性的外面有一層罪業在遮住你了,因為這不正常。正常人的心明瞭性很強,你覺得精神昏昏鈍鈍的,心識昏昏鈍鈍的,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無事而常起煩惱”。這更嚴重了,不但是昏鈍,你經常莫名其妙躁動不安,這個業力就比之前那個更嚴重了。它不但是遮蔽你,已經有一種活動力開始活動了,因為罪業是躁動性的,善業是寂靜性的。
第三個,“或見君子而赧然消沮”。你見到有德行的君子,應該要隨喜讚歎,結果你反而心虛,這個就是你罪業的第三種狀態。
到這個時候,問題都還不大,都只是業力的問題。但如果這時你不懺悔,繼續造作下去,那就不是業力問題,就是破壞善根了。前面三個是增長罪業,是罪業的增長相狀,四、五、六就是善根的傷害了。
第四個,“或聞正法而不歡喜”。聽到正法,你應該要歡喜讚歎,結果你反而排斥,表示你已經是無慚無愧了,你的善根已經失掉了。
第五個,“或施惠而人反怨”。你幫助別人應該得到讚美,結果人家反而傷害你。這就是《金剛經》說的,你在弘法或者在做義工,本來是在造善事,結果反而產生很多的問題,表示你過去一定有罪業。這種情況就是好現象了,重報輕受了,這第五個。當然這也表示你的罪業要懺悔了,因為善業跟罪業互相地衝擊,它會先把罪業逼出來。
第六個,是最嚴重的,“夜夢顛倒,妄言失志”。這個人已經顛三倒四了,根本談不上善根了,已經沒辦法判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功德相,什麼是過失相了,內心的觀照善根完全喪失了。
以上六種都是罪孽之相,就是有重大罪業之相。那怎麼辦呢?“苟一類此,即須奮發,舍舊圖新”,要把握時機好好懺悔了。
這是說什麼呢?因為造罪要得果報,先有一個種子的過程,但這個種子是沒有形相的,所以我們很難去看到內心的種子。到底我是不是有業種子,你看不到。那怎麼辦呢?佛菩薩的智慧,就是當你有這個罪業種子時,它有些徵兆出來,我們知道山雨欲來風滿樓,你看到風吹就知道明天要颳風了,這是一種徵兆。
正常人的內心,在唯識學上說,一個修行的內心有三種功德。修行人,有修戒定慧。第一個,明瞭性很強。你的心平常是明瞭的;第二個,它是寂靜的。明瞭,就是不暗鈍,是寂靜,它絕對不能躁動。你平常沒有事在那個地方,你的心是寂靜的,安穩的;第三個是法喜,帶有一種淡淡的歡喜。但那個法喜不是外境的刺激,是你內心有一個法,念佛持咒,自然會產生一種法的力量的歡喜,由內心生出來,它不是靠外境的刺激。
前面的六種情況,跟這三種功德都不相應,它既不明了,也沒有寂靜,沒有法喜。所以合理地推論,你那個明瞭的心已經有罪業遮住了,有一片烏雲遮住了,要趕緊處理了。
這是判斷懺悔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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