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心”與講“念”
很久以來,幾乎所有開悟、成道或對生命、意識有所體悟的人,在講述他們的自由、喜悅和解脫經驗時,幾乎無一例外的都在使用“心”這個詞彙--他們都是談論“心”。道即是心,因為道即同心性;法即是心,因為心外無法。心即是真相,因為當心成為它自己的時候,真相自現;心即是世界,因為離心無世界……。
但是“心”是無,直說心比較抽象,人們知道人的一切都是心的結果:痛苦因它而起,幸福為它所造,自由即是心在自由--除你的心外沒有你的世界--但是談論這空無、不具體、到處在又見不到的空泛之“心”,卻往往會使人迷糊、也找不到具體的路可走。
念頭即是心。心是無,但念頭是有——如果用“念頭”一詞換掉經書裡所有的“心”這個詞彙,那將具體明白的多。講時時可感知的念頭,比講那在但抓不到什麼的心更容易。這並沒有什麼分別,因為心即念頭、念頭即心,念頭和心只是站在“有”和“無”上的不同所見,它們是一,是一回事。因此,論道要說心,講心要講念——這是種比較容易理解的說法。說道不說心,瞎扯;說心不說念,空談。
有很多講心的話聽起來很好聽,但是人們看了並無多大的收穫。談論心--它除了讓你的頭腦感到舒服或感覺有營養外,對你的心本身並無多大的收穫。因此我的觀察是,談心是寬泛的、抽象的、不明確、不清晰的,對人的幫助並不多大。比如,佛說法中“貪婪心、嫉妒心、貢高我慢心、愛憎恨心……”這些“心”是什麼?如何去除?這似乎很抽象、很寬泛、抓不到邊兒。但是貪婪心、嫉妒心、貢高我慢心、愛憎恨心——只不過是一些念頭——貪婪的念頭、嫉妒的念頭、貢高我慢的念頭、愛憎恨的念頭……。如何去除這些心?去理解那些念頭,由於理解,你讓那些念頭放下就行了。說“念頭”就比較清晰具體了。因此我主講“念”——當然也說“心”。
但是什麼是念頭?說白了念頭就是想法。念頭即是意識運作的最基本的單元。因此,當我們避開“心”--而去用“念頭”談論、解釋一切時,它們一下子清晰、明瞭、直接了許多。人存在的一切即是心,心存在的一切即是念,除了心念之外無有他處、他物。人的心裡面除了念頭之外無物,當我們描述一些內在的經驗故事時,說“念頭”時--問題一下子清晰了,人們不但看到了具體的“事物”,還看到了具體的“道路”。
念頭是人心及其感知世界中的根本成員或根本元素,你所觸見的人物及真相都是它。你不可能遇到別的。所以講心去講念,講世界去講念,就是講到家了。講到最為根本、最為徹底、最為清晰的地方去了。這是講念的好處。
我談了拜倫凱蒂關於做念頭功課的一些事情。但是我覺得讓人們只去做念頭是不夠的:你還必須看到念頭背後的心、心背後的無心……,當然如果念頭做盡了,就自然見到或覺悟到心及無心了。但是在沒有徹底的做盡之外,還是先將這個觀念提前提醒出來,以使人更快的到達他們所夢想的、其實本來就是他們世界的安寧與喜悅。
我講念又講心,因為我看到了單純講一個方面的不足。雖然在無分別的真相世界,心念根本無別,但是二元顯示中,在幻象裡它們出現的還是有所不同。我不堅持我說的“真理”——因為沒有真理,真理是宇宙裡最初和最後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