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恨金剛道友若超過一年,要用自己的生命來懺悔
世間有種說法,「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從世間的角度來講,這是一種骨氣。但是從佛法的角度講,不可以這樣做,不能記恨,更不能報仇。
有些學佛人也存在這類情況,記恨他人,對他人生嗔恨,更有甚者,想方設法去報仇,這肯定是不好的,是造業。同修道友之間,大部分人還是凡夫,有點小摩擦,鬧點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能記恨,最好不超過三個小時,在三個小時之內懺悔;中等的是不過夜,在當天懺悔,懺悔後不可再記恨。
有的人雖然表面上懺悔,心裡卻還留有痕跡。作為凡夫不可能不犯錯誤,但不能拒絕知錯改錯。凡夫做不到不犯錯,不犯戒,但是不能留痕跡。懺悔就是知錯改錯,允許你犯錯誤,但不允許你不懺悔,不允許你留有痕跡。
作為學佛修行人,留痕跡是成就最大的障礙,不可能有成就。懺悔就是不留痕跡,當痕跡消失後,才可能有成就的機會。最差的是不過月,若超過了一個月再懺悔的話,難度就大了,不容易清淨。若過了一年後再懺悔,就更難了。
密宗裡有一種說法,若觸犯了根本戒,比如嗔恨金剛道友,超過三年很難恢復清淨。若超過一年,要用自己的生命來懺悔,即要有佈施生命,不吝惜生命的精神,並非真正要你斷臂、砍頭。二祖是以這種方式求法、懺悔的,雖無需每個人都要如此,但必須要有這種精神,有很大的決心,這樣業障才可能清淨。所以,懺悔越快越好,尤其是嗔恨同修道友,若能立即懺悔是可以的,若留痕跡,不可能有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