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縱欲、邪淫、墮胎,讓美麗女強人從身價500萬到一貧如洗
發布:清凡居士
陳宏穎,江蘇無錫人,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專業,現任無錫市某企業執行總經理,今年44歲。在過去的15年中,經歷了人生的橫禍災殃、悲歡離合。現在站在這個講台上,她要發露忏悔,警醒還在迷惑中的人們趕快覺悟。
陳宏穎的丈夫是法官,自己則是律師,她生性貪婪,對於金錢的欲望與苛求令她不能滿足於現狀。
後來,因為工作關系,丈夫有了外遇,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小他23歲的女孩,於是,陳宏穎的第一次婚姻就這樣結束了。
可是對於她來說,這僅僅是人生中的一個小插曲,依仗自己的容貌、學歷、工作,她遇到了自己的第二位先生、第三位先生…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每一次的婚姻都不美滿。
最終,對於金錢的渴望,讓她辭掉了律師的工作下海經商,做起美容行業。
陳宏穎可謂風光一時,曾擁有58家連鎖分店,身價將近500萬,而她的欲望也隨之膨脹起來,開名車、住洋房,所謂“飽暖思淫欲”,當擁有了一切,陳宏穎開始享受自己的人生,瘋狂地找情人、縱欲,也因此墮胎11個。
最終身體不能維持正常的生活,患上了很嚴重的婦科疾病,她的生意也開始下滑,自己被病痛折磨,人生可謂是跌到了谷底。
她開始到處尋醫問藥,結果不但沒能治好病症,反而得上重度焦慮症,每天生活在身體的病痛與心理的折磨中。
在這個時候,她有幸接觸了佛法,接觸到了傳統文化,開始反省自己的人生為什麼會走到這個地步。在看了一本名為《邪淫給人生帶來的危害》之後,她才深刻地體會到這一切就是報應,都是自己罪有應得,是她邪淫墮胎所感得的果報。她擁有了常人所艷羨的一切,卻失去了做人的良知。
在台上她向自己墮胎的這11位嬰兒忏悔,忏悔自己作為母親沒能盡到生育、養育的義務;同時,也向自己破壞過的家庭忏悔。
在受盡苦報之後,陳宏穎終於知道自己做錯了。
接觸了傳統文化,學習了《女論語》,她才知道作為女人應該怎樣做。
沒有學佛之前,因為身體、心理的折磨與摧殘,陳宏穎幾次想要輕生,但是學佛之後,她才明了這都是大不孝,死後也必定會墮入惡道受苦。
現在的陳宏穎,每天拜佛一百零八拜,誦經念佛,身體、心情已經逐漸好轉,工作也穩定下來,15歲的兒子聽話懂事,在國學院學習,自己的生活開始慢慢步入正軌。
陳宏穎深知這是自己學佛後,明理、改過的善果,她發願在今後的修習生活中按照佛陀的教誨依教奉行,老實真干。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中所說:“凡非自己妻室,無論良賤,均不可與彼行淫。行邪淫者,是壞亂人倫,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為恥,不知男子邪淫,也與女子一樣。
邪淫之人,必生不貞潔之兒女,誰願自己兒女不貞潔。自己既以此事行之於前,兒女禀自己之氣分,決難正而不邪。不但外色不可淫,即夫妻正淫,亦當有限制。否則不是夭折,就是殘廢。
貪房事者,兒女反不易生。即生,亦難成人。即成人,亦孱弱無所成就。世人以行淫為樂,不知樂只在一刻,苦直到終身與子女及孫輩也”。
《楞嚴經》云:“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現在這個時代,因為人不講道德了,都是“笑貧不笑娼”,佛經上講得很清楚,邪淫的罪過很重,感得果報來生做畜生,更嚴重者會感得地獄果報,貪圖片刻之歡,後受無量劫罪報!
佛說:“好淫的人,如像手拿火炬逆著風向走。當火焰延燒至末梢時,若不放下火炬,必定燒到手上來;好淫的人,只圖眼前快樂,不考慮有毀滅自身的後果;如燈蛾撲火,不可避免終會燒死。
被淫念迷惑的人,分不清善惡,疏遠賢人,親近愚人,逐漸昏亂,甚至亡國滅族,死後墮地獄。罪業已成,後悔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