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對於煙毒禍害之告誡
這是根據西藏佛經典記載,於本師 釋迦牟尼佛住世之時,有一次在海底龍宮勝王處,正入甚深禪定之時,在第六天他化自在的二位魔女,因愛戀世尊,而來到佛入禪定之處,以各種妖媚之術來迷惑佛陀。而本師 釋迦牟尼佛已是身、口、意三業清淨,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人,對於美色及人間俗情之貪愛執著,早已枯竭殆盡,這時佛從禪定中起(即出定),施展神變,作一彈指,這時二魔女漸入昏沈狀態,而後魔女們看見自己形態變老變醜,生大恐慌之心。因此二位魔女想破壞佛之戒體的誘惑無法得逞,而懷恨在心,故各發一反願(即破壞人類純潔靈性或障礙道心之願)。
其中較年長之魔女取其便溺,拋向中華國,而形成大蒜的種子,另一魔女取自己的胎血,拋向印度國,而形成了煙草毒品之種子,如今東南亞、印度、中國雲南等地就是當初毒品種子的發源地。
吸食煙草毒品或大蒜會麻醉及腐蝕人的心靈,而使眾生漸為魔所攝。尤其這種煙草、大蒜為兩魔女在佛前所發之反願,更加會破壞修行人之功德。
筆者節錄「孫景風居士西藏經典譯文」以供讀者參考,其重點如下:謹按吸煙(捲煙絲之類)傷身體,促壽命,費金錢,致貧窮,其害猶小,大害甚多,約有二端:
其一、吸煙者,雖有念佛誦經咒之功德,縱經百劫,亦不生微若芥子許之效果。
其二、吸煙者,平時吸煙為氣所薰染,臨終頂門閉塞,不能往生,反隨煙氣墮入地獄。
煙蒜兩者,一入口中,眾生即當墮入地獄,以其由發反願所生,且於佛前所發反願,較其他一切之力,大而有餘故也。
吸食之害,不生三戒本續中,三毒俱備故也,不生六度本續中,六垢俱備故也,不容觀修生起次第,以其於佛前觸犯其障故也,不容觀修圓滿次第,以一切根本道,為煙所障故也,不容趨至三寶佛殿前,以減少彼等之功德故也,煙氣上行至天宮,觸於天帝釋及梵天等,阻瑜伽道,及修道,下行至龍宮,觸於白龍族眾,阻瑜伽道,及見修二道,中行至人間,觸尋香無色及饒益眾生之護法,令其昏昧,則護法勢力衰弱,而資糧道隔絕矣,若作佛之近侍,則觸佛障,雖有念誦功德,縱經百劫亦不生微若芥子許之效果,及至臨命終時,於法身出現之際,中脈上端,以為煙所遮,則靈性流轉於下,於中陰報身出現之際,雖現天身,以為煙所覆蔽,無所見而失墮於中陰,於出現化身之際,不得貴族善種眾生之胎,以煙毒根源,是出胎血火中焚化,而成吸者邪緣之因故也。
清晨吸煙,阻斷動脈流行,臨命終時,不容或現光明,午間吸煙,阻斷靜脈流行,於中陰時,不容或現報身,昏暮吸煙,阻斷中脈上端,於投生時,不容或現化身,何況煙氣惡劣,當為諸善士所共棄也,大蒜及蔥,攝彼類中,亦應永斷,而以煙草毒害最甚,若不戒斷,終必符合世尊已往金口誠言,今世貧窮,漸至墮於惡趣,色身不美,而受生於污穢之處,蓋吸煙者,多半生於不淨之中,及食便溺者之族類中也!
戒除之法,須向三寶前,作虔誠念,於諸有情,生慈悲心,常誦伏魔咒,乃能淨除矣,(按咒文頗長,音恐難確,故未錄,若能至誠懇切,念佛號以代之,必有同樣功效,以一聲佛號,能除多劫生死重罪也。)吸煙成癮之人,有以仇視心理,願誓戒除,而終不能戒除者,以有昔日魔女惡願加持,生生世世,未曾捨棄,故非下大決心,求佛加被不可。
孫景風曰:此文由龍樹菩薩 記中錄出,所論煙草之害,較五葷尤烈。讀之令人毛悚!念佛持咒人,若有煙癖,最為護法神所惡,不為呵護,天龍八部,亦最畏煙氣薰障,人間煙氣熾盛,則早魃為虐,雨量不調,災害並至!人若平時為煙氣所薰染,臨終時,神識即隨煙氣墮入地獄,蓋煙氣閉塞頂門,不能往生,平時雖念佛持咒功深,斯時亦作不得主,思之更為可怖!附誌數言,普願有情,速成正覺!
文章出處:禪門法語新知叢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