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笫之歡的“快感”,不過是心的一種幻覺
欲望深重之人,大概會覺得:世界上最“樂”之事,莫過於“床笫之歡”、“雲雨之樂”,也就是男女間交媾所帶來的高潮感受。甚至曾經有位網友斷言:自盤古開天辟地以來,最“爽”的事非此莫屬!
咋一看,這種觀點似乎很有道理。的確,如果沒有一些智慧,特別是佛法的智慧,我們心裡會默認這種說法,即便不認同,也舉不出反對的理由,然後在“欲樂至上”觀念的指導下,我們會理所當然地放縱自己,做出許多難以啟齒、污穢不堪的邪淫之事。
一、快感是如何產生的?
先不談上面的看法是否準確。我們先來了解下:我們做出判斷的依據,是什麼?根據佛法道理,一般人,通過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對應色身香味觸法六塵,產生眼耳等六識,通過這十八界,創造出一個人對世界的整套感知系統。
比如我們能看到一朵花,這個簡單行為的背後,其實是有套因緣聚合的感知系統在運作的。首先,眼根具足,說白了就是眼睛沒瞎,視力正常;然後色塵存在,眼前存在一朵鮮花,並且有一些外緣,比如距離、光線等恰到好處;還有很重要一點,就是要有前一剎那心識的存在。
當這一切因緣具足的時候,你的眼前就會顯出一朵花,你用眼根取到花這個外境,然後形成花的眼識,再進一步,我們的第六分別意識,根據這個眼識會延生出許多念頭,比如會想:這是一朵紅花、黃花或白花,這是六瓣或八瓣的花,這是大朵或小朵的花,這是新鮮的或枯萎的花,這是玫瑰花、茉莉花或紫金花,這是一朵好看或難看的花,這是我上次買過送人的花,這是情人節他送給過我的花等等,很多分別念會依此而產生。換言之,我們依靠這套感知系統,延生出整個外在世界和內心世界。
同理,我們再來通過這個道理,觀察下被世人推崇備至的“交媾行為”:
(1)根具足:首先,我們得有正常的身根。也就是說,我們生殖器官等生理機能是發育成熟的,是健康正常的,比如男生,要男根具足,不是黃門之身,也沒有陽痿,女生要女根具足,不是石女之體,也沒有性冷淡。
(2)對境具足:這裡的對境,不僅是指你所貪愛的異性,因為對一般人而言,可能美麗的異性就是交歡的對境,但是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同性戀者會把他喜歡的同性當作對境;手淫者會通過看片、看圖、幻想等方式製造出一個對境的影像,再以手的動作作為助緣產生身臨其境的觸覺感受;夢遺者則會通過意識的對境——法塵,也就是意識深處顯出的各種夢境作為對境,產生相應的貪心與夢中行淫,並引發身體出精等後果。
(3)身識感受:當我們的身體跟異性身體進行交媾時(或者手淫等其他行為,這裡僅以通常情況為例),我們會產生一個很強烈的觸覺,當這個感覺被我們的心識別時,就會產生一個識,叫做身識。身識本身不做任何判斷,它只負責取到這個外境,傳遞給第六分別意識。問題的關鍵在於第六分別意識,它會根據身識傳導過來的強烈信息,得出一個非常強烈的結論:哇,這種感覺好爽!
一旦做出這個判斷,後續的想法自然而然會產生:我要經常享受這種感覺!為了得到這種感覺,哪怕付出所有代價也在所不惜!誰要是讓我得不到這種感覺,我就跟他沒完!誰要是經常滿足我的這種感覺,哪怕給他當牛做馬都可以!什麼財富地位、禮義廉恥、親朋好友、身家性命,為了滿足我的這個感覺,統統都可以拋棄!
二、這種快感,是否可靠?
冷靜下來,我們來反思一個問題:作為一枚被情欲所困的凡夫,我們的判斷真的可靠嗎?從佛法的理性角度,我們不妨來好好觀察:交媾產生的這種強烈快感,到底是真實的,還是只不過是我們心的一種錯覺?
(1)具有局限性的觸覺
我們不得不承認:身體的觸覺是充滿局限的。比如,你和一個女生摟在一起,其實你只不過接觸到她的衣服和少部分皮膚表層,並沒有接觸到她的所有皮膚,更沒有接觸到她血、肉、骨、髓、筋、體液、脂肪、五臟六腑、屎尿等由三十六種不淨物構成的整個身體。
你所謂的接觸,是一種沒有經過嚴格觀察的說法而已。如果你真的接觸到她包括屎尿在內的所有身體支分,相信這個觸覺會給你帶來不一樣的結論,而絕對不會只是一種因片面接觸而帶來的快感而已。舉例來說,假如你在和一個異性交媾當下,她身體突發病變,大小便突然失禁,從體內噴洩而出,濺了你一身,滿床都沾滿屎尿,滿屋子都飄散著惡臭,這時,相信你的“快感”會頓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厭惡感、惡心感,只想盡快逃離這種接觸!
而那些依靠“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自慰者,就更加顛倒了,依靠自己手和生殖器官的片面接觸,並且通過看片、幻想等分別念的推波助瀾,產生一種虛妄的似乎和異性在交媾的錯覺,這難道不是跟瘋子在和空氣高談闊論一樣的可笑、可悲、可憐嗎?!
(2)不可靠的觸覺
身體的觸覺也很容易出錯。比如我們有時會看到一些整人的娛樂節目,把一個男生的眼睛蒙起來,然後讓另一個男生吻他的臉,同時主持人暗示他:這是某某女神給他獻吻,這時這位男生會高興得心花怒放,但是一旦公布真實結果,他又會惡心想吐,感受到了被戲耍的無奈。
由此可見,被,假冒“女神”親吻所產生的快感,乃是男生妄心所起,而非嘴的功用,或者接吻本身。因為,如果是嘴和接吻本身能產生幸福感,那麼無論男女老幼,吻到一個人的嘴,都應該產生快樂感受,正如無論男女老幼,都能通過喝水來解渴一樣。顯然,事實上並非如此,比如當男生知道原來剛才是一個大老爺們吮吸了他的臉,根本不是什麼女神的香吻時,他那種被吻的幸福感頓時變成了一種超惡心的感覺。
包括前面提到的,那些自慰者、夢遺者,無需真實存在的異性,也能產生快感,這些都恰恰證明了一切皆為妄心所起!所以,男女交歡、身體摩擦所帶來的暖熱快感,並非真實存在在外境,外境只是一種觸發的緣,真正的因只不過是內心分別妄念制造的錯覺而已。
例如,古代有個書生,跟妻子不合,有天一位朋友引薦他和外面女人偷腥,在黑燈瞎火的床帳裡,他和對方度過有生以來最銷魂的一夜,結果第二天醒來才發現,那個所謂的一夜情對象,竟然是自己特別厭惡的妻子!
原來這是朋友設的一個局。在最討厭的妻子身上,卻陰差陽錯得到了最銷魂的快感,這書生著實被自己貪心妄念狠狠地戲耍了一把! 正如《智慧品》所言:“若觸非真有,則受從何生?”,如果連接觸都是不可信賴、充滿欺惑的,那麼感受又怎麼可能是真實可靠的呢?!
(3)所謂的快感,遍尋不得
我們可以進一步觀察這種快感在根境識上是否真實存在:
其一,根上存不存在?不能。如果存在在生殖器官上,那麼就不需要借助異性、手、看片、淫夢等外緣,就應該產生快感,也就是每個人只要發育正常,就無需其他條件,自動享受高潮,顯然這是沒有道理的。
其二,外境上存不存在呢?也是不存在的,因為如果存在交媾的異性身上,那麼所有人接觸到這個異性,都應該產生同等的快感,但並非如此,至少同性就沒有這種感覺,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被施暴的女生,當下只會感到恐懼與痛苦,而根本沒辦法生起樂受。
其三,既不在生殖器官等諸根,也不在異性等外境,那是否在心上呢?如《入行論》言:“心意非形體”,我們再來觀察心識,會發現,心上也只是一種假設的說法。如果說在心上,那到底心在哪裡呢?在身體裡面嗎,在皮膚上嗎,在身體之外嗎?通過從頭到腳、從裡到外、從四肢軀干等粗大支分到每個細胞、細胞核、細胞壁、每個微塵等細微部分觀察,就會發現,“無從觀與觸”,你是找不到一個東西,可以用手指著說:你看,那是心,心的上面還住著一個叫“交媾快感”的家伙。
三、快感,不過是心的幻覺
一路觀察下來,正應了《三摩地王經》裡的一句話:“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諸根為量,聖道復益誰?”什麼意思呢?大白話就是說:我們的這套感知系統,是不可靠的一種錯覺而已,如果我們的感覺是衡量真理的標準,那麼大家都已經超凡入聖、成佛作祖了,還需要佛菩薩來賜給我們什麼呢?顯然現實並非如此,我們會痛苦,還會祈禱菩薩救護,說明我們還是無明的,還是脆弱不堪的,還是需要被引導、被救度的,還是處在輪回裡摸爬滾打、遍體鱗傷的狀態。
我們沒有真正獲得過自在,無論是與他人行淫,還是自慰,雖然享受過許多次“交媾”的快感,但是我們的欲望還沒有得到徹底滿足,我們的快樂短暫而又不實,痛苦卻接連不斷地折磨著我們的身心,讓我們充滿了無奈與絕望。可遺憾的是,我們依然沒有覺悟,如同飛蛾撲火般執迷不悟、死不回頭,還在被虛妄的快樂感覺牽著鼻子走,墮入到苦難的萬丈深淵,無力自拔!
《佛說四十二章經》中,佛陀語重心長地說:“甚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我們凡夫將交媾帶來的快感定義為“世上最美好的事情”,只不過是一個情欲奴隸稱贊欲望主人的“獻媚之詞”而已,根本沒有什麼理性的抉擇。
實際上,如《智慧品》言:“所見或所觸,性皆如夢幻。”我們的感官是如此不可靠,交媾所帶來的強烈感受,只不過是貪欲習氣遇到境緣觸發,所產生的一種迷亂的錯覺,僅此而已。“受已成念境,往事不復見”,想想曾經感受過的那些樂受,還能找到一點實存的影子嗎?還能夠遣除你現在遭遇的痛苦嗎?所以,一切只不過是夢幻泡影、鏡花水月,一場“自娛自樂的春夢”罷了,哪裡找得到一丁點實義呢?!我們把短暫而寶貴的一生,捆綁在這些虛幻的感受上,耗盡了精力、虛度了光陰,多麼得不明智啊!
古人言:嗜欲深者,天機淺。真的,交媾是下到廁所蛆蟲等動物界都會做的事,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超凡行為。“暇滿人身極難得,既得能辦人生利”,什麼才是人生的大利,難道是要和蛆蟲比賽享受肉欲的次數嗎?!難道是要和動物一樣愚癡迷惑嗎?!
我們貴為人類,不應該只停留在感官觸覺上,每個人身上,還有著超越肉體感覺的、更加深邃光明的無限潛能,等待著去開發!這是諸佛菩薩為我們指引的一條光明之路,望智者們三思!最後,送上一段六祖慧能大師大徹大悟時說過的偈頌,與諸君共勉,阿彌陀佛!
何其自性,本自清淨;
何期自性,本不生滅;
何期自性,本自具足;
何期自性,本無動搖;
何期自性,能生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