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轉寄信內容~
各位好朋友平時請多留意身邊的陌生人
> 多一分小心 就少一分傷害
> 男性朋友們也請轉告(寄)給你的女性朋友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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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大家要小心唷!相片記得點兩下所附的檔案看清楚!
> 我朋友是社會局的請大家傳閱 有此人的相片請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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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敗類? 假釋後將再危害社會(請傳閱)
> 外型高大英俊的竹科新貴陳啟昌,犯下多起性侵害案件,他將原因
> 歸咎於 遭 女友拋棄,遂心生報復。事實上,這只是他的推託之詞,警方懷疑他根本是性
> 變態,甚至連他的父母都默認,陳啟昌有「性行為異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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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況且,陳啟昌被捕時向警方承認,他是在今年五月和女友分手後,
> 才開始性侵害行動,受害女子共有五名。不過,當媒體披露他的惡行後,陸續又有七名
> 受害女子前來指認陳啟昌,第一個受害人更可以追溯到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所以,
> 陳啟昌的說詞根本是在唬弄警方,企圖掩飾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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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啟昌種種條件都相當不錯,又是一個人買屋住在新竹,說是身價
> 千萬也不為過,只是,他為什麼會連續犯下性侵害案件,實在令人想不懂。也因此,負
> 責偵辦此案的新竹縣警察局少年隊隊長黃奇謀則朝「性變態」這個方向,試圖多了解陳
> 啟昌的心態。但是,陳啟昌口風很緊,直到陳啟昌的父母來到警局看他時,這才透露出
> 些許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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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啟昌的父母雖然語多保留,卻也承認知道陳啟昌有「性行為異
> 常」,與正常人不太一樣。至於哪裡不一樣?陳家二老卻不願多言。黃奇謀則追問,陳啟
> 昌是否有「收集女性內衣褲的癖好」、「喜歡偷看女子洗澡」、「學習日本A片的變態
> 做愛模式」等習慣,甚至「在小時候是否有過特殊性經歷」?陳家二老也都是保持沈
> 默。
> 不過,警方在陳啟昌的住處也沒有搜到任何奇怪的物品,包括像是女性內衣褲用
> 品,或是以性侵害情節內容為主的日本A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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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啟昌說他是遭女朋友拋棄,這才會心生報復。他的前任女朋友雖
> 然沒有出面,在陳啟昌被捕之後卻委請學姊到少年隊向警方說明。據了解,陳啟昌的女
> 朋友乃是因為陳啟昌「行為怪異」,才會跟他提出分手。所謂的「行為怪異」,就是陳
> 啟昌經常在晚上或是深夜「失蹤」,怎麼找都找不到人。等到他「突然」出現了,問他
> 去哪裡 ,陳啟昌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因為受不了他的怪異行為,陳啟昌的女朋友才會
> 選擇分手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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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陳啟昌「失蹤又出現」之後,偶爾衣服會有口紅印或是破
> 損。
> 警方則表示,若此一說法真是事實,不排除陳啟昌是利用這段時間外出犯案,衣服上
> 的口紅印或是破損痕跡,則是性侵害之後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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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警方沒有找出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陳啟昌是「披著羊皮的狼」,
> 可是,從他和受害人的供詞中,警方也分析出陳啟昌的「變態怪癖」。黃奇謀表示,陳
> 啟昌在做案時都是穿著短褲或是七分褲,而且,他一定會要求被害者先對他口交,之後
> 再進行性侵害。這時候,陳啟昌只會脫褲子,不脫上衣,而且,他也會一邊性侵害,一
> 邊拿著刀子割破被害人的衣服,滿足其獸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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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陳啟昌的做案方式也跟一般犯案者的模式不太相同。首先,
> 別人犯罪會偽裝,可能戴個帽子,或是把臉遮住,害怕暴露身分。陳啟昌卻是惟恐天下
> 人都不認識他的樣子似的,完全以真面目示人作案。或許,他認為以自己英俊的外表,
> 可以降低受害者的心防,果真如此,他也算得上是心機很重的罪犯。
>
>
>
> 有一個案例可以說明陳啟昌的情況,陳啟昌先是在犯案地點華盛頓
> 大樓附近尋找目標,突然發現一個騎著摩托車的女子,把車停在大門旁邊,接著就跑去
> 斜對面的麥當勞吃飯。陳啟昌見機不可失,隔了一會兒,他就走進麥當勞內,找到那名
> 女子對她說:「小姐,妳的摩托車擋住大門的進出,可不可以麻煩妳去移一下車子?」
>
>
>
> 或許就是陳啟昌的外形可以騙人,該名女子竟然毫不懷疑地就跟著
> 陳啟昌去移車,沒有想到,車子移動後,陳啟昌馬上拿出刀子,抵在該名女子的身後,
> 叫她開門。該名女子害怕,只好照著他的話去做。進去之後,陳啟昌把她押進電梯,
> 直上天台,進行性侵害。
>
>
>
> 也許是食髓知味,又或者是膽大妄為,陳啟昌竟然是選擇在同一個
> 地點連續犯案,而且,犯案時間愈來愈早。剛開始,他是在三更半夜、四下無人時下手
> ;漸漸地,他把時間提早到凌晨;最後,不到晚上十二點他就開始作案。此次落網,
> 陳啟昌就是在晚上十點多犯案,也是他最早一次作案。
>
>
>
> 大部分犯下性侵害的嫌犯,因為害怕留下證物,都會使用保險套,
> 甚至在性侵害完畢之後,還會把保險套帶走,毫不留下蛛絲馬跡。陳啟昌卻完全不用保
> 險套,且射精在被害人體內,絲毫不以為意。但是,陳啟昌恐怕也沒有想到,此次警方
> 能夠順利破案,這一點竟然成了重大關鍵。
>
>
>
> 原來,有二位遭陳啟昌性侵害得逞的女子,事後曾向警方報案,也
> 採下了體內的精液,但因為陳啟昌沒有前科,比對結果始終找不到凶嫌。直到八月二十
> 七日陳啟昌被捕之後,一開始,他還是不承認犯下性侵害事件,直到警方對他抽血,說
> 是要送刑事局進行比對檢體,他才俯首認罪。
>
>
>
> 報導/蔣永佑
>
>
>
> 擔任百貨公司專櫃小姐的范太太,在6月16日晚上10點多下班回家
> 之際, 差點兒遭陳啟昌的狼爪蹂躪。當時她跟其他被害人一樣,對尾隨進入電梯的陳啟
> 昌並無警覺。但幸運的是,一心想趕快回家的她,一進電梯就立刻按了住家7樓的按
> 鈕,讓陳啟昌無法控制電梯。
>
>
>
> 范太太迄今仍記得當時的狀況:陳啟昌失了「先機」,仍大膽地伸
> 出左手捉住范太太的手,右手則用螺絲起子抵住她的背,威脅她說:「我只是心情很不
> 好, 想跟妳聊聊天,沒有別的意思。」幸好,電梯已到7樓,門一打開,范太太試圖掙
> 脫,但陳啟昌卻把她拉回電梯內。范太太機靈地伸出左腳,鉤住電梯的防夾裝置,使電
> 梯門再度打開,此時恰有一名男性鄰居走出,范太太大叫救命,陳啟昌在緊張之下手一
> 鬆,范太太奪門而出,電梯便繼續上升。
>
>
>
> 范太太一脫身,馬上請該名男性鄰居上去追捕,然而,短短幾十秒
> 的時間, 熟悉地形的陳啟昌早已逃逸無蹤。
>
>
>
> 范先生眼見老婆飽受驚嚇的模樣,心疼不已,誓言要將這個變態色
> 狼繩之以法。第二天起,范先生每晚都花3個小時以上的時間在華盛頓大樓社區巡邏,
> 希望能抓到陳啟昌。
>
>
>
> 只是,在鄰居都不認識的情況下,還有人把范先生當成壞人,甚至
> 還有女性住戶一看他要開口,嚇得拔腿就跑。
>
>
>
> 7月1日晚上,范先生出來買消夜吃,第一次與剛犯完案的陳啟昌擦
> 身而過,當時陳啟昌還騙他住在8樓,而范先生也完全沒有意識到這個斯文帥氣的年輕
> 人,就是猥褻他老婆的變態色狼。范先生回憶,只記得陳啟昌滿臉通紅,渾身大汗,好
> 像剛運動完一樣。回家時,他在等電梯時看到一名年輕女子,神情恍惚地下樓來。范先
> 生驚覺有異,馬上問她:「小姐,妳發生什麼事嗎?」
>
>
>
> 沒想到一問之下,那名小姐竟哭了起來,原來她才剛剛遭陳啟昌性
> 侵害,「她那種驚嚇過度而恍惚失神的臉,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一瞬間,陳啟
> 昌的臉就浮現在他的眼前,范先生知道他要捉的人是誰了。
>
>
>
> 鎖定對象後,范先生巡得更勤了。但是,隨著愈來愈多的女性住戶
> 受害,整個社區人心惶惶,范先生就說:「我有兩個朋友的女朋友也遭到他的毒手,但
> 她們沒有報案,只選擇默默搬走。」
>
>
>
> 法網恢恢,8月27日夜晚,陳啟昌再度徘徊在華盛頓大樓旁的巷
> 子,準備犯案,卻被范太太撞見。范太太嚇得不敢回家,只好待在馬路對面的麥當勞打電
> 話報警, 同時叫范先生趕快下來捉人。范先生下樓時,警方還沒到達現場,他看到「久
> 違」的陳啟昌,幾十天的怨氣全部爆發出來,把陳啟昌好好打了一頓,「73天,我足足
> 等了73天,才逮到這個敗類!」
>
>
>
> 陳啟昌的作案模式,不出3個步驟,首先,他會以選擇專門出租給
> 單身女子的公寓為主,容易下手。 其次,陳啟昌會鎖定沒有監視器以及沒有大樓管理員的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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