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囷相贈,是三國中誕生的一個成語。當年周瑜起兵,向魯肅借糧。魯肅是大土豪,家中有兩囷糧。他大器的很,「拿一囷走好了。
一囷糧是多少?三千石。石這個單位我們很熟悉,古代官員的俸祿經常也是用石來計算的。那麼三千石是多少糧食?
石在後期變成一個體積單位,在三國時期,計算的還是重量。三十斤為一鈞(千鈞一髮的鈞),四鈞為一石。那麼一石就是一百二十斤。
這個時候的一斤,是250克。那麼一石,就等於我們現在的60斤。三千石即是180000斤。
三國時期的糧食,主要是粟,也就是小米。這時候大米的種植還很少,價格高昂,又沒有小米易於保存,不能用作軍糧。
這十八萬斤小米,值多少錢呢?現在小米,大概是5塊一斤了。九十萬人民幣!只要你不是太挑剔,在北京也可以買個廚房帶廁所,吃喝拉撒都解決了。
當然了,這價值是不能這麼算的。在古代,糧食占了家庭支出的絕大部分,是硬通貨。
而現在我們用於飲食的,尤其是花在主食上的錢,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我們再用黃金來換算一下。漢代一斤黃金同樣是250克,等於當時一萬錢。在史書上有記載,在正常的年景,一百錢可以買一石糧。
如此算來,三千石糧等於三十斤黃金。今天黃金的價格是350人民幣每克。這些糧食的價值就變成260萬人民幣。
即便在北上廣深,也可以買個小戶型了,戶口也解決嘍。
如果我們用當時的房產價值來換算呢?罷了,這個還是別算了。。。
但是!我們之前的換算,都是以風調雨水的和平年代為前提。在三國這個戰亂時期,這糧食的價值就沒法算了。
農耕文明,遇戰亂必有饑荒。這時候金子不值錢,銀子不值錢,只有能吃到肚子裡的才值錢。你拿出一兩黃金,也許只能換幾個饅頭。
更重要的是,魯肅借出的糧食不是用來填肚子的,是作為軍糧的。
糧草先行
所謂功高不過救主,計恨不過絕糧。軍有糧則聚,無糧自散。老百姓跟著你打仗,不是因為你有名望、是英雄,就是為了吃糧。
在和平時期,別人招呼你共謀大事,當然不會搭理他。能吃飽飯,何苦冒險拚命當炮灰。
如果你幾天吃不上飯,眼看要餓死。一人喊聲「跟我當兵給吃的!」,你去不去?
所以亂世英雄起八方,不是因為你有槍。實在是老百姓吃不上飯,只要你手裡有糧食,就能聚集起軍隊。
你再打下一處地盤,搶奪更多的糧食,就能接著招募更多的部隊。
沒糧就歇菜了。
由此可明白後來關羽北伐襄樊時,孫權以紅面仔擅取湘關米為由偷襲荊州,可能不僅是一個藉口而已,戰亂無已的地區,除了人力以外,糧食是最重要的資源,關羽不告而取的行為的確足以引發戰爭。
回到話題,魯肅這三千石軍糧,真是解了周瑜的燃眉之急。那這些糧食可以供應多少部隊呢?
古代人吃飯沒油水,一天吃幾斤飯很正常。按漢書記載,一個人一月吃的糧食是一石半。配給重體力勞動的士兵,甚至是一個月三石。
等於每天吃6斤小米!古人確實能吃。
諸葛亮在五丈原,每天吃米「不過數升」,要是按今天算,其實也很多了。但是在當時看來,實在少得可憐。
周瑜這時候剛起兵,也就千把兵力。三千石糧省著點吃,應該能夠小几個月。
正是靠著這些軍糧為基礎,周瑜把自己的隊伍滾雪球一樣越打越大。
魯肅的政治投資自然也沒有白費。孫策死後,繼任的孫權急於籠絡忠於自己的人才,周瑜隆重推薦了魯肅。
魯肅憑藉自己超凡的政治格局和軍政能力,在赤壁之戰為孫權立下大功。並在周瑜死後成為東吳的長江上游統帥。也可以算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了。
當年投入的三千石糧食,相比後來豐厚的回報,確實算不了什麼。
果然是大器的人,才做得成大事。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21/1/28 上午 08:30:30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