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修之功德利益
共修之功德利益
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
釋迦牟尼佛曾經指出,眾人共修之功德是各人所修功德的總和,也就是說,如果一萬人同時參加法會,每個人於法會期間所造善業都將增長一萬倍。然而,如今卻有很多人不相信這一點,世間學者對此也不予承認。事實上,無論善業抑或惡業,若眾人共同協商、參與,每人都將得到一份相應的功德或者罪業。例如一千人同時密謀殺害一人,待到果報成熟之時,千人中的每個人都會感受殺害一人之果報。而眾人所造之善業功德也與此理相同。儘管這樣,卻仍有一部分人錯誤地認為個人念誦功德較大,集體共修功德較小,這些見解都是對因果關係不十分信任所致。
作為一個修行者,我們理應相信佛陀的教言,特別是對因果要生起堅定的信解,以後再值遇大型法會時,一定要積極參加,從而得到大家共修的善業功德,這同個人修持的利益相比,相差十分懸殊。